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

2012-11-15 06:09:28黄永林谈国新
关键词:可视化文化遗产物质

黄永林 谈国新

(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9)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

黄永林 谈国新

(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9)

文章认为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数字化采集和存储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保护提供了保障,数字化复原和再现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提供了支撑,数字化展示与传播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泛共享提供了平台,虚拟现实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提供了空间。建议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深度开发与运用要从六个方面着手: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分类体系,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技术标准,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技术综合运用体系,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交互体系平台,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同时要处理好以下四方面的关系:即数字化技术与文化生态平衡,数字化技术与多学科交叉融合,数字化技术与复合型人才培养,数字化技术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文化生态;文化产业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网络手段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数字化技术不仅在各种工业领域得以广泛应用,而且给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开辟了新的途径。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世界各国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很多国家,尤其是中国,才刚刚起步。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长期经验的积累,主要靠口传心记、言传身教传承,具有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殊性质,保护难度较大。本文在研究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重要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深度开发与运用,以及应处理好的几个方面的关系,以期为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与运用提供思路。

一、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就是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储存、数字处理、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视角加以解读,以新的方式加以保存,以新的需求加以利用。①现代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采集、保存、展示与传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1.数字化采集和存储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保护提供了保障

我国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基本上停留在拍照、采访、记录、物品收藏等简单的工作层面上,这种文字、录音、摄影、录像等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曾保存了大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书籍的生霉、录像带的老化、录像色彩的蜕变、录音带的失真等,都会使所记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不同程度地出现失真,加上拍摄角度的限制,影响了长期保存和利用。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许多全新的采集记录手段,包括图文扫描、立体扫描、全息拍摄、数字摄影、运动捕捉等。数字化存储技术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许多新的保护手段,包括通过数据库、磁盘阵列、光盘塔、光纤和网络连接以及一系列相关规定、协议,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通过这些现代数字化采集和储存技术,不仅可以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如手稿、音乐、照片、影像、艺术图片等,编辑转化为数字化格式,保存于数字磁盘、光盘等物质介质中,而且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数据库来存储和管理,使他们完整有序、便于检索,这能够整体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

目前,运用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已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主要实施内容之一。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单一的数字化存储通常忽视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特性,很难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给予保存。如在传统的记录保存工作中,演员的舞蹈动作多通过文字、照片、视频进行记录。然而,上述手段难以对舞蹈表演,特别是演员的表演动作进行准确全面的记录。拍摄录像或DV只能从几个有限的角度以二维图像的方式进行录制,记录的数据虽然可以方便地存贮在录像带、电脑硬盘等媒体中,但数据的可重用性和可编辑性较差。在重现时,还需要舞蹈艺术家和演员的参与。获取的数据难以被进一步的开发利用(如直接用于影视、动画制作等)。若希望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修改,则需要演员全部重新表演,产生较大的工作量。现代数字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能更好地整理、收集、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可以突破传统意义上的保护方式所不能达到的展示要求与保真效果,更为安全和长久地保存这些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数字化复原和再现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提供了支撑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之难,归根结底均由于生产方式、生活环境的变化,而维持原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生存环境,是与全人类的现代化奋斗目标相抵触的。这就是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最根本的两难选择。现代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与虚拟现实等数字复原和再现技术以及设备日趋成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更先进的手段与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可以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数字化后,制作成可视化虚拟产品,供人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方面进行学习、交流与创新。比如采取2D、3D数字动画技术,恢复、再现和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场景、事件或过程,通过图片、视频、三维动画等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实现与原物或原事项完全一样的恢复和再现;应用真实感角色生成、场景搭建、动作绑定、人机交互、知识建模等技术,快速生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情景和行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虚拟再现、知识可视化及互动操作,以使尽可能多的人通过观看而了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此外,还可通过互联网或存储设备将数据上传到网络共享,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更为广泛的交流,让更多的人对我们的民族文化增加了解,增强艺术兴趣,激发民族文化发展的活力。

比如在世界上久负盛名的南通板鹞风筝,它融雕、扎、书、画、绣等多种工艺于一体,其中哨口的雕刻工艺最为精湛,板鹞风筝上的哨口,随大小、形状、材料各异,以及哨面进风口的位置、角度、长短、宽窄的改变发出的音量、音质、音调千变万化,加之人们巧妙地将各种音调哨口进行组合,可产生各种奇妙的空中交响曲。对于哨口的大小、形状以及哨面进风口的位置、大小、角度、长短、宽窄等等这些技术参数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数字化归纳,设计出一套相应的软件程序,这样能让设计出来的哨口音质、音调等更为精准;再结合虚拟场景建摸,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技术将哨口雕刻的过程进行数字化编程,通过三维动画对哨口的制作进行展示,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计算机欣赏到哨口制作的全过程。板鹞风筝的鹞布上的绘画也颇有讲究,画面精细,重人物,大多采自民间故事,代表着人们放飞的理想与愿望,数字化保护开发可以对其画面题材内容、风格样式等特征进行数字化归纳,开发相应的软件及图形库,形成板鹞风筝特色的图形语言系统,并将其运用到现代设计中去,将这种民间传统文化的观念基因传承下去。②

3.数字化展示与传播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泛共享提供了平台

随着数字化虚拟展示技术的发展,这种虚拟展示集虚拟现实、图文声像等多媒体表现手段于一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计算机虚拟世界中进行展示,以平面显示、全景显示或立体空间成像的方式,将声、光、电产生的效果以一种直观的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向大众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展示与传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利用三维场景建模、特效渲染、虚拟场景协调展示等动画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传统手工艺的生产方式、使用方式、消费方式、流通方式、传播传承方式等进行真实再现;其次,借助多媒体集成、数字摄影、知识建模等技术,建立包括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知识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其三,基于数字媒介统一平台而建立的数字博物馆,将多种媒介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整合在一起,借助电信、无线通讯、互联网、有线电视以及各种数字电视网络进行传播,打破特定时间、场所的限制,使之成为现代技术条件下适合于大众传播的一种新的应用平台,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传播与利用更为便利和充分,使海量存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共享利用。

例如,数字博物馆就是一种适合于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众传播的数字化展示平台,它与普通博物馆不同,不仅仅是静态藏品的展示,更是将一些民间工艺制作过程的历史流变,工艺存在的文化状态,民间艺人档案、民间艺术传播方式、制作工艺、原材料以及民间生活方式等成千上万种文化艺术的全过程进行数字化转换后存入数据库网络。因此,在虚拟的数字博物馆里,是以活态文化的方式展示各种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的具体内容和艺术精髓。比如民间蓝印花布是我国传统的印染工艺品,它以手纺、手织、手染的民间工艺,纯真而又朴素、鲜明而又和谐的蓝白之美闻名于世。当我们进入数字博物馆后,只需轻轻点击鼠标,就可以看到蓝印花布制作技艺从种植兰草——制作颜料——雕刻花版——染色——晾晒的全过程。数字博物馆的发展与普及,必将使大众更为方便地了解中华民族各种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虚拟现实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提供了空间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创新思维,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价值在于其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因子,这些文化因子可以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转化成为体现独特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使之重新融入现实社会,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最具文化延续性和创造力的保护。③虚拟现实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经营,并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可以调动民众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数字化虚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运用先进的虚拟现实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重建,虚拟现实的人机交互技术是其应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技术,与虚拟现实技术相应的高性能硬件设备是其产业化的重要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这些关键技术将被攻克,高端设备也将被制造出来,这将大大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最大的益处是不仅可以记录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方面的信息,而且可以在不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的情况下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数字生产(数字复制、数字出版、数字再现)和数字传播,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因此,利用数字化虚拟现实技术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进行产业化生产与经营,有利于形成新的行业及衍生产品,延长产业链,使文化产业的比重得到提高,这对当今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经济价值和意义。比如通过数字化技术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步伐,促使各民族服饰文化、民间技艺文化、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消费习惯、交际礼节、节日庆典、娱乐游戏以及饮食文化等知识和技能的价值不断得到增值。

二、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深度开发

数字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领域功不可没,但是它的效用却仍然没有完全被开发出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方面的作用将更大。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传承、演变情况)、传统性(特定的文化渊源与所处地方、环境有内在联系)、整体性(包括生态、文化)等特殊性质,简单的数字化存储通常忽视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特性。因此,我们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资源重新审视、重新评价,并重新挖掘其潜在价值。从知识表达及可视化的角度对其进行再认识,通过知识工程及语法粒度角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多层次类型分类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采集技术标准;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方式和路径。在对情景建模和行为交互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动作绑定技术、Web技术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不同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记录、保存、保护、传承工作的综合应用技术方案,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交互体系平台,从而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及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原创性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应用,这对于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产业开发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分类体系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如风土人情、传统礼仪、宗教及节庆活动等,又有口头流传的各种民间文学,如传说、史诗、民间故事、寓言、民谣、谚语等;既有淳朴生动的各类表演艺术,如音乐、舞蹈、民间戏剧、曲艺杂技等,又有技艺精湛、美轮美奂的工艺美术,如面人、糖人、剪纸、编织、刺绣、彩绘、蜡染等。由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不同、创造方式有别,对其数字化既要遵循普适性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又要采取因类而宜、适合各自特点的方法和措施。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统性和整体性,在对其知识的系统性、复杂性和内隐性等特征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美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重角度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构成要素,提取知识的特征并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从 When、How、What、Where、Why五个方面分别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演变、表现方法、形式、相应地域及其内涵,并对分类后的知识从语法粒度角度建立其间的关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多层次类型分类体系。即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学术分类、信息化存储,以便科学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性的符号库和素材数据库。

2.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技术标准

针对目前全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建设中存在的技术目标不一致、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立足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与国家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博物馆和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相配套,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建、描述、组织、检索、服务和长期保存的需求,深入研究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资源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包括资源数字化采集、资源描述(元数据)、资源组织、资源管理、资源长期保存等技术标准;制定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的统一、科学和规范的技术管理规程。并应用资源管理与分发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统一有效的整合,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采集、资源统一表示、资源权利信息描述、资源目录服务、注册服务、资源检索和发布等功能的实现。

3.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与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可以通过图片、视频、三维动画等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使用传统数字化技术进行可视化外,更多的是属于知识可视化的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可视化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离应用还有距离,但知识可视化是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主要包括知识源层、知识描述层、可视化表达层和知识应用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括了不同的知识源,如史料记载文档、民俗活动、民间技艺、戏曲、舞蹈等,这些知识源在语义上具有异构性。知识描述层描述文化空间知识的特征及其构成分类,如地域类、时间类、表现方式类、表现形式类、原因含义类等文化空间知识。可视化表达层阐述根据知识的特征及其构成分类,选择恰当的模型进行表达,以便于不同用户进行知识的学习、共享与创新。知识应用层可以让用户根据自身的文化背景、知识构成等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知识可视化表达方式来学习、构建文化空间知识等。用户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相关文化空间知识的学习与交流,自身的用户类型信息就会随之得到更新,并且文化空间知识经过学习与交流将会得到发展与创新,从而更新文化空间知识源。

4.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技术综合运用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传承下来的,可以代表一个地方的文化,它包括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其文化空间具有活态性、传统性、整体性等特殊性质,仅通过文本、图像、视频或动画等表示的说、唱、舞蹈等形式难以将其错综复杂的关系完整地表达出来。因此,单一的数字化存储通常忽视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特性,需要研究将多种新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技术体系主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技术、情景建模及行为控制技术、资源管理与服务技术、可视化技术的融合构成,如下页图1所示。

(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建立一套针对不同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数据采集方法,如运用动作捕捉技术获取运动对象三维数据,研究从这些测量数据中计算和推演动作数据的方法,建立运动物体三维动作;利用三维扫描技术,探索新的适合文物对象特点的,简单、可靠的三维建模方法;利用几何与纹理一体化数据模型技术,建立三维物体对象的模型库与纹理库等。

图1 新技术手段的融合与运用

(2)资源管理与服务技术:综合应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海量数据存储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技术、语义检索技术等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统一表示、知识存储、资源权利信息描述、资源目录服务、注册服务、资源检索和发布等功能。

(3)情景建模及行为控制技术:综合利用真实感角色生成技术、动作绑定技术、多Agent的群体控制技术、场景生成技术等快速生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三维场景、角色以及动作;应用Agent模型表示虚拟环境中所有的角色,重点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制作中的三维表达及互动技术实现等难题。

(4)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综合利用三维动画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语义 Web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等构建基于本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模型系统,实现基于知识点语义的查询、自然语言的知识点分解和语义理解、不同本体之间的知识共享和补充知识库等功能。如通过知识可视化技术、基于本体的概念参考模型CIDOC CRM(Conceptual Reference Model)对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空间知识表示进行研究。

5.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交互体系平台

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产品开发中的瓶颈问题,针对文化活动中三维场景和角色动画交互式制作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库模型数据,引入高精度地形构建及文化元素交互式搭建等方法,为三维场景的快速生成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同时,利用真实感人脸角色模型创建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角色动画的制作提供真实感人物模型,利用资源库中动作数据,高效生成角色动作动画。最后利用知识建模、行为建模与交互等可视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可视化制作,通过多媒体交互体系平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产品的传播。其平台框架如图2所示。

图2 平台框架

6.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例如不易保存,保存的方式也不同。由于其独有的特殊性质,加上国家还没有一个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的技术规范,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一直难以开展,因此,研究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应该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数字化技术(文本、音视频、图片、动作、模型数字化的技术流程规范)、资源入库技术(资源的分类体系、元数据标准、存储的技术规范、版权保护技术)、资源管理技术(资源发布技术、检索技术、资源注册及目录服务技术等)、情景构建技术(角色、场景、动作生成技术等,以及多Agent的群体控制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三维动画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语义Web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到最后的传播和服务技术等方面。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体系进行构建,使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得到“整体性保护”,即连同它生存的文化土壤一起保护下来。该技术体系框架如图3所示。

图3 技术体系框架

三、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应用中的问题思考

数字化技术是当今最为前沿的信息科学技术,特别是虚拟现实技术的出现,使21世纪成为“虚拟时代”。将最前沿的科学技术应用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来,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提供了更加有力的高科技技术支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途径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与衍生。但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应用中仍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认真思考。

1.数字化技术与文化生态平衡

数字化技术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复原、虚拟与重建具有重大的意义,但过度依赖数字化技术也容易造成文化的数据化和遗产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损害文化多样性和文化生态的平衡。因此,对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应用要有一定的“人文把握”,使技术富有方向性和正确的文化立场。因此,数字化技术的运用必须从重视“静态遗产”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变化的。数字化技术的运用还必须从重视“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结合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因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反映的文化元素是统一的,相互融合、互为表里、不可分割的。另外,尤其要注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性,尽可能地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原生意义,让它们在属于自己的适域中生存和发展。总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运用数字化技术仅仅只是一种新型手段,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鲜活性和文化生态平衡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2.数字化技术与多学科交叉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在虚拟空间呈现文化,与传统的文化表现在形态上有本质的区别,它不是一个物理存在的实体,而是一个跨地区、跨国家的信息空间和信息系统,它们汇集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学科,带有明显的跨多学科性质。比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抽取、加工规则的拟定就需要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影视学、传播学以及人文艺术等领域专家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对象、涉及领域、技术特点是一个大跨度交叉和高度综合的集成体。目前,数字化技术已开始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领域,我们只有以开放的学科视野,打破学科界限,融合各学科知识,开展跨学科研究和创新,才能发展出综合的、交叉的新领域,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新学科;只有加强跨行业战略研究,才能探索一套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规律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3.数字化技术与复合型人才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然而由于文化领域缺乏在IT方面的有经验的数字化技术专家,这导致优势技术的应用和深层次文化内涵的结合成为数字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薄弱环节,因此,人才队伍培养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的关键。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人才除了要具备传统科学研究所要求的较高专业科学素质外,还要有跨学科研究的严格训练。我们必须加强各个高校、科研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数字化技术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融合民族、人文、艺术、信息、工程等学科资源,将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文化产业经济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探索建立多渠道培养、多元化评价、多层次使用、多方式激励、多方位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通管理、精技术的复合型文化人才队伍。

4.数字化技术与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是现代社会的两个“互为表里的超级产业”,信息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提高文化产品的原创力,开发新的文化产品,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然而从产业发展的逻辑上说,信息技术只是手段,内容服务才是目的和核心。因此,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内容的建设上,数字文化内容越丰富,信息的共享度就越高,人们从中捕捉的商机就越多。我国的信息技术产业正在蓬勃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进行合理开发与利用的前景更广阔,从而形成文化与传媒、信息交融的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作为高科技与高文化价值结合的产业交汇点,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有效保护的同时,更要使之上升为具有知识产权和资源资本属性的文化产品,更好地促进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注释

①王耀希:《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文化传播网,发布时间:2006年9月11日。

③黄永林:《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产是最好的保护》,《光明日报》2011年10月7日。

2012-01-04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构建”(文科技函〔2011〕821号)

责任编辑 邓宏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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