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巧燕,贺方春
(1.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湖南 衡阳421000;2.衡阳市第十九中学,湖南衡阳421000)
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注音规范问题略论
彭巧燕1,贺方春2
(1.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湖南 衡阳421000;2.衡阳市第十九中学,湖南衡阳421000)
以《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规范标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注音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分词连写的规则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未实行大写规则、人名地名拼写不规范。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有关法规、规则的宣传和执行,促进语言文字规范花。
小学;语文教材;注音规范
汉语拼音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内容一般在小学1~2年级完成。在实际教学中,由于教材不规范,教师仅仅注重发音的准确,对于课文当中的拼写注音规范问题忽略不计。笔者认为,因教材编写者本身缺乏规范意识,或者是不注重拼写的规范,注音拼写过程中存在许多亟需规范之处,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小学语文教材的注音规范,应以什么作为标准呢?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1958年公布实施的《汉语拼音方案》确定了音节拼写规则;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进一步规定了词的拼写规范的基本要点,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6年1月22日批准、发布,1996年7月1日实施。它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是:“本标准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内容包括分词连写法、成语拼写法、外来词拼写法、人名地名拼写法、标调法、移行规则等。为了适应特殊的需要,同时提出一些可供技术自理的变通方式。本标准适用于文教、出版、信息处理及其他部门,作为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统一规范。”[1]
从上可知,国家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已经出台注音拼写的相关法规,各个部门理当依法行事,规范印刷。然而在具体实行中,情况却不容乐观。在拼音教学最基础、最关键的小学低年级语文课本中,相关法规得不到认真执行,这种状况不能不引起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担忧。
本文收集小学低年级语文课本中注音不规范的现象,以引起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教育媒体部门的重视,真正将语言文字法规落到实处。文中所举实例均出自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S版语文教材(一年级上下册、二年级上下册,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3年初审通过,2005年5月第2版,2008年6月第6次印刷)。
1.《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连写;四音节以上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称,按词(或语节)分开写,不能按词(或语节)划分的,全都连写。
综观S版小学语文教材,一年级上册看图说话学拼音和20篇课文均未采用分词连写。一年级下册29篇课文全为逐字注音,未采用分词连写。推测其中的原因,大概在于一年级的主要任务是拼音的读写和识字认字,尚未涉及词语的概念,有意避免了分词连写这个问题。
二年级上册33篇课文,除《白雪公主》外,有31篇文章都全文标注了拼音。令人欣慰的是,注音时逐步引入分词连写规则,但严格按照“分词连写”的标准来看,每篇课文的注音都不伦不类,令人费解,值得商榷。下面试举几例,共同探讨。
从上面的电子课文来看,“广场、庄严、隆重、擎着、队员、绶带、正步”等词语采用了分词连写,但“元旦、清晨、天安门、仪式、正在、进行、乐曲”等词却逐字注音。“天安门”是表示整体概念的三音节结构,也应该连写为“tiān’ānmén”,并且要用隔音符号。若是连写,字母之间是没有间距的。而在接下来的其他课文中,多处出现似连非连的情形。说是分词连写,因为从课文版式来看,每个词语之间间距不同,同一词语每个音节间空一个字符;不同词语之间空两个字符,词语之间的界限还是能够分清。然而,真的分词连写,词语每个音节之间是没有字符间隔的。再者,不知是出于版面的需要还是别的原因,在同一篇课文中,词语之间有的空了一个字符,有的又没空,其中的奥妙,不得而知。
再如《朱德的扁担》,从排版来看,文字之间有意识地按词分开,但注音部分仍是每个音节之间空一个字符,显然不符合连写规定。“出产”、“常常”这两个词语音节之间连得紧密,而“敌人”、“粮食”这两个词语每个音节之间都有一个字符的间距,令人费解。
2.正词法规定:单音节词重叠时,连写;双音节词重叠时,分写;重叠并列即AABB式结构,当中加短横,如láilai- wǎngwǎng(来来往往)shuōshuo-xiàoxiào(说说笑笑)。
按照正词法规则,单音节重叠“青青、声声”应连写,“笑盈盈、绿蒙蒙”作整体概念连写。由于全文采用逐字分别注音,连写规则形同虚设。
二年级上册中,文字之间实行了分词连写,而对于单音节重叠词应连写这一规则没有体现,重叠词语的拼写未遵照规定执行。如《日月潭》中的“弯弯、圆圆、薄薄、刚刚、隐隐约约、许许多多”等。
其他课文出现的双音节重叠词,如“仔仔细细(《植物妈妈有办法》第67页)、整整齐齐(《邮票上的齿孔》第69页)”等的拼写也不规范。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句子开头的字母和诗歌每行开头的字母大写;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
在小学语文一二年级标注拼音的课文中,所有句子的开头和诗歌每行的开头全部为小写,大写规定形同虚设。以上面的4篇电子课文为例来说,既有一般文体排列的,也有诗行式排列的,完全无视大写规定。此外,小学语文课本中收录的古诗有《山村》、《静夜思》、《江南》、《春晓》、《敕勒歌》、《望庐山瀑布》等多首,均未采用大写规则。
1.人名的拼写:《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笔名、别名等,按姓名写法处理。如 Lǐ Huá(李华)、Wáng Jiànguó(王建国)、Dōngfāng Shuò(东方朔)、Zhūgě Kǒngmíng(诸葛孔明)等。
S版一二年级语文教材中出现的诸多人名拼写均不符合规范。如一年级上册:
sī mǎ guāng wáng lì lì
司马 光(第119页) 王 力力(第110页)
其他一、二年级课文中还有“毛泽东、王二小、张大勇、李小文、朱德、苏雅、王京、李良”等人名无一符合规范。
2.地名的拼写:《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汉语地名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文件(84)中地字第17号《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拼写。汉语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如 Běijīng Shì(北京市)Héběi Shěng(河北省)。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如Běijīng(北京)。
在小学一二年级语文课本中,地名的拼写不合要求。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如《看地图》(一年级上册,115页)中地名的注音:
二年级上册课文中出现的“北京、天安门、日月潭、台湾省、瑞金城、江西、沙洲坝、井冈山”等地名的拼写均有待规范。
声调一律标原调,不标变调。但是在语音教学时可以根据需要按变调标写。
在小学语文教材中“一”、“不”的声调均标变调,如:
ABB格式的叠字形容词的读音也都标注变调,一般是后面的BB叠字变读阴平。如:
查阅最权威的辞书——新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音,教材中的标注是正确的[2]。这些按照规定全标变调都是可行的。只是有这样一个问题,若都标变调,那么两个上声(第三声)连读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标变调呢?如:
要么统一标变调,要么统一标原调,这也有待规范。
综上所述,小学语文教材中最常见的不规范书写就是汉语拼音以音节为单位书写的分写式和一律小写式,与分词连写和大写规定相背离。造成不规范拼写的原因是:
(1)从小学语文教学来看,一二年级的教学目标是拼读和识字,拼音是作为识字的辅助工具,因而采取逐字注音;再则孩子们年幼,缺乏字和词的分辨能力,所以一年级课本一律采用逐字注音;《汉语拼音字母表》也放在一年级下册才教,孩子们到这一阶段才认识大写字母,大写规则也就被忽略。二年级有意识地将词语连写,但不完全规范。至于音变知识更为复杂,正确标注可以帮助孩子们初步了解变调规则。总体看来,教材忽略了一些规范,是考虑减轻孩子们的学习负担,有一定道理。
(2)从汉语汉字本身特点看,在记写汉语时,不采用分词连写,而是字字相连,这就造成只有字的书写单位而无词这一书写单位的假象。引入拼音后,一个音节和就是一个汉字,“字”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汉语拼音也就按字拼写而非分词连写。
(3)从社会原因来看,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不够。《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公布后,在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方面缺少强有力的措施。其次,正词法在学校教育中没有受到充分重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96年才正式实施,高等学校汉语教材介绍正词法的不多,以前的中师教育中未提及,师范生了解的不多。笔者今年暑假在农村小学语文教师中进行问卷调查,大多数教师对正词法规则闻所未闻。人们对汉语拼音用途的广泛性缺乏认识,将它的功能仅仅局限在注音和“推普”上,而忽视了《基本规则》出现之后汉语拼音已进一步发展为记写汉语的工具这一重要用途,注音读物里也未遵照执行。
笔者认为,小学语文课本语言的规范,关乎语言、民族、国家的长远发展,小学语文课本注音不规范问题,影响是深远的。小学的语文教育,首先是儿童母语的“定型”教育,小语课本的语言应是共同语最标准、最统一的核心部分,对学生一生的影响是永久性的。如果在小学阶段得到的知识是不规范的,要想在以后的成长中形成规范意识几无可能。因此,应该在接触拼音开始就得到规范的拼写知识。教材不按规范印制,教师对规则一无所知,孩子们自然茫然无知。久之,全社会对法规置若罔闻,正词法也就成了一纸空文。鉴于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拼写规范问题,避免注音错误,保持注音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强化政府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尽快提高汉语拼音书写的规范化程度。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照法规标准严格规范出版物,尤其是要严把小学教材和儿童注音读物出版关口,从小抓起。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对汉语拼音书写规范化的基础性作用,弥补学校教育中的缺漏环节。在高校语言学教材尤其是现代汉语教材中加入正词法内容,基础教育中也应该适时适量地加入这一内容,使正词法得以普及。
[1]张登岐.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G624
A
1674-5884(2012)02-0001-03
2011-12-01
彭巧燕(1970-),女,湖南祁东人,教授,主要从事现代汉语研究。
(责任编校 龙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