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君恒,刘 娣
(1,2.武汉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81)
礼,本作“醴”,原指祭神的器物和仪式,它源于远古社会的祭祀活动。墨子主张“礼仅存而乐弃用”。古人祭祀为求吉祥,故称吉礼。墨子祭祀的对象是综合的,既有自然(山川、天),又有人文(上帝),还有神秘的、想象的、超自然的力量(神、鬼),是各种各样具有威力或者威望的集合体。墨子经常把尊天事鬼和爱人相提并论。“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墨子·天志》;以下只注释《墨子》的篇名,例如:《天志》)王充认为:“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业难齐同,故二家争论。”(王充《论衡》卷二十三)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第五章,就以“墨子:孔子的第一个反对者”为题。学术界一般认为儒墨泾渭分明,似乎墨子全部抛弃了儒家的礼乐文化,其实不然。墨子关于祭祀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就可以看到对祭礼的强调,与其非乐、节用、节葬等格调迥然不同甚至矛盾的主张,很值得去深入认识。
上帝2序号 祭祀对象1神3天山川4 5鬼
墨子所说的“上帝”,应该为远古的帝王(先王、先帝)。那个时期,几乎所有典籍对英明的先王(或者先帝)都是尊崇的。墨子认为先王(“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是应该效法的榜样,也是被崇拜的圣人。墨子期望在先王智慧下,实现天下和谐的理想。先王、先帝都是历史上存在的圣人,不是主观的想象和神灵。
祭祀先祖先王,其必要性就是为了不忘记先祖的功德,对于帝王而言,更重要的是为了教化子孙后代,永远继承先祖以道德治理国家的遗志。商纣王对上帝不祭祀、不尊重,结果国家灭亡。先王的书《太誓》也这样说,纣很暴虐,不肯侍奉上帝,抛弃先人的神灵而不祭祀,认为自己有命,不努力从事政事,天帝也抛弃了他而不去保佑。(《非命中》)上帝不保佑,九州都亡灭。殷王说人有命,说不必恭敬;说祭祀没有好处,说凶暴没有害处。上帝不顺心,给他降下灭亡的灾难。(《非命下》)
墨子明确区分了上帝、天、神、鬼,强调“天志”、“明鬼”,很明显“上帝”不是“天”、“鬼”,墨子不会将上帝、天、神、鬼这样的名词简单重复或者同义反复。“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非攻》)、“尊天,事鬼、神”(《天志上》)、“天赏鬼富”(《非攻》)、“尊天事鬼”(《非命上》、《公孟》)、“诟天侮鬼”(《天志上》、《明鬼下》)。如果把“上帝”理解为天神,则和墨子所说的“祭上帝鬼神”重复。
墨子指出:“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贵义》)就是说,现在农民缴纳租税给贵族,贵族大人们酿美酒、造祭品,用来祭祀上帝、鬼神,难道会认为这是普通百姓做的而不享用吗?虽然是普通百姓,从上把他比于农民,从下把他比于药,难道还不如一把草根吗?
墨子指出,山川应该是祭祀对象。自古及今,无论如何遥远偏僻的国家,都喂养牛羊狗猪,洁净地整备酒醴粢盛,用以祭祀山川、上帝、鬼神,由此知道上天对人民兼而食之。从前武王祭祀泰山时说:“泰山!有道曾孙周王有祭事。现在(伐纣的)大事已成功,太公、周、召等一批仁人起而相助,用以拯救商夏遗民及四方少数民族。即使是至亲,也不如仁人。万方之人有罪,由我一人承当。”(《兼爱中》)说的就是周武王祭祀泰山的事迹。
在墨子心中,天是宇宙间具有道德属性的至高存在,是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和神秘主宰,直接决定人世间包括最高统治者天子在内的所有人的命运。墨子指出,祭天是国家头等大事,没有粢、酒供奉天帝鬼神,对天帝不利,是社会危机的根源和凶暴的表现。(《非命上》)人们可以从天那里祈求幸福,从前三代的圣君禹、汤、周文王、周武王,想把上天向天子施政的事,明白地劝告天下的百姓,喂牛羊、养猪狗,洁净地预备酒醴粢盛,用来祭祀上帝鬼神而向上天求得福祥。祭天的基本目的,就是期望天地方正、日月常明、四时和顺、五谷丰登、万物和谐、天下太平。因此,应该尊重天意,严格按照天志行事。
人的行为,顺天之意得赏,反天之意得罚。天具有祸福、赏罚的主宰权利。天子有善,天能赏他;天子有过,天能罚他。若天子赏罚不当,刑罚不公,天就会降下疾病灾祸,霜露失时。天子必须要喂养牛羊猪狗,洁净地整备粢盛酒醴,去向上天祭祀,祷告,求福。天是尊贵的,天是聪明的。天下的士君子希望行义的话,就不可不顺从天意。(《天志下》)
墨子强调上天比天子伟大,上天决定天子,指出帝王应该顺天行道。这样就限制了人间君主的权利和威望,将尊重天道作为国家治理的首要原则。按照天的意志行动,对于国家的对内对外,都是有积极作用的。若国家治财用足,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为环璧珠玉,以聘挠四邻。(《天志中》)
序鬼的种类 来源1天鬼 《明鬼下》号2山水鬼 《明鬼下》3人鬼 《明鬼下》
《墨子·明鬼》论证了鬼神的存在和种类。墨子将鬼分为天鬼、山水鬼神、人死而为鬼者三类:“古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明鬼下》)”。强调鬼的功能为“赏贤而罚暴”(《明鬼下》),主张人们敬畏鬼神。墨子是把“孝”的对象,即祖先,作为“鬼(鬼神)”来祭祀。
御乎祭祀,以致孝于亲。(《节葬下》)
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大取》)
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小取》)
鬼神的存在,不可怀疑。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也。”(《公孟》)墨子说那些认为没有鬼神的观点却劝人学习祭礼,这就象没有宾客却学习接待宾客的礼节,没有鱼却结鱼网一样。鬼神比人聪明。巫马子谓子墨子曰:“鬼神孰与圣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耕柱》)墨子认为鬼神比圣人明智,就好象耳聪目明的人比聋盲明智一样。
祭鬼很有必要。不恭敬谨慎地祭祀的人,鬼神的惩罚惨痛快速。(《明鬼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不进行祭祀,心目中无帝鬼神,则要遭受惩罚。“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节葬下》)国家贫穷,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能洁凈;人民减少,敬拜上帝、鬼神的人就少;刑政混乱,祭祀就不能准时。现在又禁止敬事上帝鬼神,这样去施政,上帝、鬼神降下祸罚而抛弃他们是应得的。
墨子认为传统观念中有鬼神,应该发扬光大这样的民间传统文化。从前周武王认为鬼神是存在的,使诸侯分掌众神的祭祀,同姓诸侯得立祖庙以祭祀,异姓诸侯祭祀本国的山川。“古者圣王必以为(有),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若以取羊(祥),故先王之书,圣人(之言),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又)重对于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明鬼下》)
墨子对祭祀的效用、功利价值进行了论证和直接的辩护,对攻击祭祀造成的浪费进行了驳斥。《墨子》论到祭祀之功用说:“古者圣王,明鬼之所憎,一求兴天下之害(利)”(《尚同中》)墨子针对人们怀疑甚至否定鬼神的客观存在及其非凡威力,批评祭天祀鬼的行为耗费大量祭品、造成财物浪费的情况,从利害关系比较的高度,指出了祭祀的价值和祭祀之礼存在的必要性,不会造成浪费:祭品在祭祀鬼神之后能被宗族内外的人食用,不会造成浪费;祭祀活动可以联络乡里的感情,营造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在物质上祭祀能使死去的祖先、父母、兄嫂等享用祭品,能获得鬼神赐福,在精神上祭祀可以“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明鬼下》),也不会造成浪费。祭品一方面供了鬼神,另一方面可以让祭祀者分享,一点也没有浪费;崇拜神圣、举行祭祀礼仪可以增强家族团结、和睦乡亲,使每一个成员可在寻根溯源的过程中追思祖宗和鬼神,心有所归,增加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有利于后人,真是皆大欢喜,其积极效果是很明显的。
墨子认为,国家有治而刑法严正,官府充实而万民富足。上能洁治酒食,去祭祀上帝鬼神,外能制造皮币,与四邻诸侯交往,内可以使饥者得食,劳者得息,外可以招徕天下的贤人。上则天帝鬼神给他赐富,外则诸侯与他结交,内则万民亲附,外则贤人归顺。从前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用以统一天下,出长诸侯的法则,即在于此。(《尚贤中》)
人们的祭祀很讲究以丰盛的物品显示尊敬。“莫不犓羊牛、豢犬猪,絜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法仪》)“必择六畜之胜腯肥倅,毛以为牺牲;珪璧琮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下也。”(《明鬼下》)
根据墨子的论述,我们可以列表如下:
净洁牺牲 腯肥 六畜:猪、牛、羊、马、鸡、祭品种类 祭品要求 具体的物品酒 醴、粢盛、狗五谷 芳黄 稻、黍(今谓黄米)、稷(今谓高梁)、麦、豆珪璧 中度量 珪、璧、琮、璜等玉器币帛 中度量
墨子认为圣王为政听命于天帝鬼神,应该虔诚地祭祀鬼神,做好一系列祭祀工作。“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尚同中》)为了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应该强化和表示对鬼神的崇拜,对天帝鬼神进行祭祀,严格遵守祭祀天帝鬼神之礼。墨子说,圣王“率天下之万民,斋戒沐浴,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洁,牺牲不敢不肥,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尚同中》)
这里详细指出祭祀之礼,至少包括祭祀者、规模、祭祀对象、祭品、祭祀时间等基本方面,祭祀之礼同时要求祭祀者清洁身心、祭品干净合格、祭祀适时。祭祀者为圣王和天下万民,规模则是“天下之万民”。祭祀之礼强调祭祀者斋戒沐浴,预备洁凈而丰盛的酒饭,用来祭祀天帝鬼神。对鬼神的奉祀,酒饭不敢不洁净丰盛;牺牲不敢不肥壮硕大;珪璧币帛不敢不合乎大小标准;春秋二季的祭祀,不敢错过时间。如果祭祀神灵过程中,没有崇敬之心,行为违反祭祀之礼要求,例如:“璧之不满度量,酒醴粢盛之不净洁”,“牺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选失时”(《明鬼下》),祭品不洁净、不合规格,祭祀不合乎时节,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招致神灵惩罚,则适得其反。例如,商王纣不愿享用其德,祭祀失时。武王命令诸侯分祭诸神,并祭祀纣的祖先,政教通达四方,而天下没有不归附的。“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王既已克殷,成帝之来,分主诸神,祀纣先王,通维四夷,而天下莫不宾,焉袭汤之绪,此即武王之所以诛纣也。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非攻下》)
祭祀可以在上得到天帝鬼神的优厚的福祉,在下得到万民便利和爱戴。商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尚且不惜以身作为牺牲祭品,用建祠堂进行上帝鬼神祭祀。这就是商汤的兼爱,即使墨子的兼爱,也是从汤那里取法的。“即此言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惮以身为牺牲,以祠说于上帝鬼神。即此汤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汤取法焉。”(《兼爱下》)
战争的危害之一就是丧失祭祀鬼神的后代。战争时人民不安,饥饱没有节制,老百姓在道路上生病而死的多得数不胜数,军士因而阵亡的更是无法计算,鬼神因此丧失后代祭祀的,也多得数不胜数。“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饮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亦不可胜数。”(《非攻中》)
国家祭祀,是隆重的场合,应该选择德高望重的人主持。父兄慈祥、孝顺、正直、善良的人,可作祭祀的太祝和宗伯。古时的圣王治理天下,必须先鬼神而后人类。官府置备供具,必定以祭品祭服为先,使尽藏于府库之中,太祝、太宗等官吏都于朝廷就位,选为祭品的牲畜不跟昔日的畜群关在一起。古代圣王的施政,就是如此。
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明鬼下》)
一般的祭祀,是在老百姓中进行的。保护民众,才能有祭祀的普遍参与人。“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此中不中鬼之利矣。”(《非攻下》)战争屠杀了人民,就灭掉了鬼神的祭主,废灭了先王的祭祀,就不符合鬼神的利益了。
为了保证祭祀,应该使祭祀鬼神的人富有。“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大取》)就是说,施利给人,是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够从事人事,祭祀鬼神。
墨子说道,屋四边可以抵御风寒,屋顶可以防御雪霜雨露,屋里清洁,可供祭祀,壁墙足以使男女分别生活,就可以了。其他各种只增加费用,不更加有利于民用的祭祀,圣王不去做。“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节用中》)
祭祀应偏重于精神上的表达,不在乎物质的多寡。墨子论述葬埋祭祀时说:“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节葬下》)丧葬哭着送去,哭着回来,以后就从事于衣食劳动,保证祭祀之用,就是向双亲尽孝道。墨子的祭祀法则,在于不损害生和死两方面的利益。
墨子在《非攻下》里曾提到,以人(指人民)为“鬼神之主”。这里的“主”字,强调祭祀主体的作用。墨子主张“非命”、强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帝、山川、天、鬼、神的强大作用进行了限制。墨子主张不能完全依赖、寄所有的希望于神灵,与上面所说的对神灵的崇拜和祭祀不一致甚至矛盾。
墨子认为人们的设想要如意,需要很多条件和美德才能够实现。不要过分希望鬼神万能使人一切顺利。客观环境的情况、人的爱心、尊贤等美德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曹公子高官厚禄,侍奉鬼神只有外表上的祭祀仪式罢了,不从实质上反省自己的道德行为,不让贤和财物分享,这样对鬼神求福,是绝对行不通的。“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犹百门而闭一门焉,曰‘盗何从入?’若是而求福于有怪之鬼,岂可哉?”(《鲁问》)
墨子批评有些人有太多欲望,在实际条件下实现不了,怪罪于鬼神是不应该的。“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致使“天鬼不说”(《公孟》)。鲁国的司祭人用一头小猪祭祀,向鬼神求百福,墨子听到了说不应当。从前圣王侍奉鬼神的祭祀,就不存在强烈的奢望。现在用小猪祭祀向鬼神求百福,类似强人所难,与其祭品丰富,还不如贫乏的好(《鲁问》)。
墨子强调防止祭祀仪式被滥用。娶妻要亲身迎接,穿着黑色下摆的衣裳,为她驾车,手里拿着缰绳,把引绳递给新妇,就像承奉父亲一样。婚礼中的仪式,就像恭敬地祭祀一样。这是上下颠倒,妻子地位抬高,悖逆父母,不能叫作孝。儒家为守宗庙几十年的人服丧一年、为妻子服丧三年,这样厚待所偏爱的人,轻视重要的人,这样的祭祀是欺骗和撒谎。“为欲厚所至私,轻所至重,岂非大奸也哉!”(《非儒下》)
通过以上具体考察,联系墨子的思想和历史背景,我们看到:
第一,墨子十分强调祭祀之礼,继承了中国古代的民间传统。墨子的祭祀观念,是先秦祭祀之礼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墨子祭祀的神灵多而杂,符合古代人们的信仰崇拜观念多样性混合的情况,与“兼爱”主旨是一致的。墨子主张虔诚地实施祭祀过程(选择神职人员、清洁身体、选择祭品、时机、节约等原则与要求),认为不应该过分依赖(或者怪罪)神灵,又有理性的启发(和墨子的“非命”思想有关)。
第二,墨子和孔子儒家有不同,也有相同。《墨子》中的《兼爱》、《非乐》、《非命》、《非儒》等篇章,大多数内容都是针对儒家而发的,而其中的《非儒》篇,则更是直言不讳反对儒家礼仪。其实,墨子和孔子儒的分歧并不是绝对的,双方都是主张要“爱人”,并且都认为应该爱一切人,对祭祀都比较强调,目的都是希望天下太平,只不过是在如何实现这个目的的方法论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墨子和孔子儒家的相同或者相似,有其思想来源。他们“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韩非子·显学》),“孔子贵仁,墨子贵兼”(《吕氏春秋·不二》),《淮南子·要略训》说墨子“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子·要略训》)唐代韩愈在《读墨子》提出:“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国家,奚不相悦如是哉?余以为辩生于末学,各务售其师之说,非二师之道本然也。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第三,墨子祭祀礼仪内容前后有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地方。一是在祭祀仪式的铺张和反铺张的同时存在。墨子整体上主张要节用、节葬,认为铺张浪费是万恶之源,但是他又认为祭祀铺张不会浪费,祭祀的贡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充分地利用,利于天、鬼、人,主张在祭祀上不能吝啬。二是对鬼神的主观神秘和客观具体混为一谈。墨子主张祭祀天、鬼、神、山川、上帝,其山川、上帝都是有客观和历史根据的,但是天、鬼、神则比较虚无飘渺,有很大的主观性。墨子将鬼分为天鬼、山水鬼、人死而为鬼者三类,人死而为鬼,比较好理解和把握,而天鬼、山水鬼则不好认识。三是对神灵、命运作用的无限和限制并存。墨子一方面在《明鬼》篇中坚定“鬼神”的实体存在,竭尽全力证明鬼神的赏罚作用,并且拔高它们的无限力量,另一方面又在《非命》篇中一再批驳天命观,指出“命运”之说是虚无荒谬的,主张人的自觉的能动性和主体的努力作用。墨子在批判儒家的虚拟的“天命”观思想的同时,自身却处在“宿命”论的最深漩涡中不能自拔。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指出了墨子思想矛盾的内在原因:“‘天志’、‘明鬼’之说都不过是诱导人们相信:实行兼爱则受赏,不实行兼爱则受罚。在人心之中有这样的一种信仰也许是有用的,因此墨子需要它。‘节用’、‘节葬’也是有用的,因此墨子也需要它。从墨子的极端功利主义观点看来,需要这两种东西是毫不矛盾的,因为两者都是有用的。”①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92页。
第四,墨子的祭祀观念,是中国民间宗教信仰(包括自然崇拜、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等)的雏形之一,对于中国以后的祭祀活动有很大影响,中国祭祀礼仪文化里有不少墨子元素。例如,在《淮南子》里,强调祭礼是为了感谢苍天、感谢祖宗、感谢万物,祭祀应该注意时令性,是对墨子祭祀意义和合乎时节的发展。葛瑞汉指出:“我们不妨把墨子看做近于或属于士阶层的新贵(arrivistes),他们带来了有别于儒家人物大都从属的旧的世界的士阶层的新气象。”②葛瑞汉:《论道者——中国古代哲学论辩》,张海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5页。我们应该对墨子的祭祀礼学思想进行整理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