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薇
一开始,村民们把从北京来的袁天鹏当钦差,以为他要为他们申冤做主。当听到这个三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开口谈的却是如何开会时,村民们的热乎劲儿就散了。“你就告诉我们,村里的集体资产,到底是分还是不分?”村民中的几个骨干没了耐心。
“该怎么分?是都分掉,还是分一部分?按什么标准,确定哪些人可以参与分?集体资产都分了以后,村里怎么发展?”袁天鹏仍像个碎嘴老太太。
“我们不管,那是领导的事。”
这个答复,袁天鹏一点都不意外。他已经看得太多:出现问题时,中国人第一个想到的是找谁解决,而不是用什么机制来解决。
这是2009年,在贵州某城中村所在的街道政府的邀请下,袁天鹏给当地村民讲解《罗伯特议事规则》时的一幕。当时,村里有一笔拆迁补偿款,一直作为集体资产进行投资,但从未跟村民分过红。村民们即将闹到要上访。
这是袁天鹏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第三年。《罗伯特议事规则》,是美国广受承认的议事规则的典范,1876年,由美国人亨利·罗伯特以英美议会议事规则为基础、结合民间需求而推出。一百多年来,规则中的理念和原则早已成为美国人的常识和习惯,用于政府、企业等各种组织。
它是一种具体的、可操作的民主,提供了大量的标准、手段以及具体的机制,将民主的精神体现于会议规则之中,堪称一本如何开好会议的红宝书。袁天鹏初次接触《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在1999年留学美国阿拉斯加大学时。出于对公共事务的关注,他获得一个进入学生组织的决策机构“学生议会”的机会。一就任,议会秘书就给了他一本200页的《罗伯特议事规则》。
在“学生议会”,袁天鹏体会到中美开会的不同:在中国,领导说了算,很容易就作出一个决议;在美国,即便是在权力机关,说了算的过程看起来也很麻烦,受到诸多制衡。这个经历,让袁天鹏感受到:群体共处,追求权利和利益时,必须以不侵害别人的权利和利益为前提,必须有制衡。可他真正决定推广议事规则已是若干年后。
2005年,是袁天鹏回国创业的第二年。公司做的是电信服务,但各种“潜规则”当道,让他郁闷不已。市场大环境比的是谁是破坏规则的高手,“初级水平的请客吃饭,中级水平的直接送钱,中高级水平的卖你房子打对折,高级水平的一个内幕消息让你股票大赚”,不仅如此,股东内部缺乏制衡,就三个股东,会上讲话弯弯绕,会下两两小沟通,无法形成有效决策。
一筹莫展中,他这才想起在“学生议会”时的《罗伯特议事规则》。这个追求群体共处、平等合作,在一个公共机制上来表达主张和进行利益博弈的模式,恰好可以打破千百年来中国人习惯的议事模式:要么是强人说了算,要么是所有人对打乱成一锅粥。
他花了一年多完成了《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翻译和出版工作,通过了“美国议事专家协会”的考试,并成为这个机构在中国的第一名会员。了解越深越发现,对于规则,中国大陆有太多历史和现实的需求。于是,在2007年,他注册了一个咨询公司,全力推广议事规则。
《羅伯特议事规则》的核心原则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
“在妥协中制衡。”每到一地,他会用不同的语言说明这一点。比如,他这么讲给贵州城中村的街道办听:“在主张利益的基础上,通过辩论,通过程序,形成折中方案,这是最关键的。”
街道办懂了,召集村民分组举行若干次大辩论,讨论了若干方案后,全体投票,最终达成的结果是,集体资产分一半、留一半。
(摘自《中国周刊》2012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