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的诵读教育观对现代语文教学的启示

2012-09-19 09:45王坚定
课外语文·下 2012年7期
关键词:朱自清语文教学

王坚定

【摘要】朱自清先生对诵读的重视是其独特的语文教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定义、作用、实行标准三个角度概括性地说明了朱自清先生诵读教育观的主旨,并对其教育观的现实作用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朱自清;诵读教育;语文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3 【中图分类号】A

朱自清先生是中国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学者、教授和民主斗士。他不仅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在语言学、文艺学、美学、古典文学和语文教学等领域也有很深的造诣和建树。他对语文教学的研究无疑是他诸多贡献中最为突出的方面之一。朱自清先生长期担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一直奋斗在语文教学第一线,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崇高的教育理想培养了一届又一届优秀学生,叶圣陶先生称“他是个尽职的胜任的国文教师和文学教师”,“就语文教学方面说, 他真是个全才”。朱先生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发现国文教师普遍重视阅读与写作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诵读能力的培养。他以自己长期的教学体验为基础,结合一些更早期的教育大师对诵读作用的研究,撰写了《论朗读》、《诵读教学与“文学的国语”》、《论诵读》等多篇文章来批判这种忽视诵读的语文教学态度。

现在的中学语文教学依然普遍存在“动笔多于动嘴,读写多于听说”的现象,这对于学生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而义务教育语文新课程标准要求明确规定:“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加强对阅读方法的指导,让学生逐步学会精读、略读和浏览。有些诗文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朱先生的对诵读教育的重视态度与现代语文教学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研究他的诵读教育观对提高中学语文教学中诵读教育的水准具有很深刻的借鉴意义。

朱自清先生明确了诵读教育的概念,区分了朗诵和诵读的差异。诵读教育的概念并不等同与诵读。黄仲苏先生认为“诵读”这两个字,诵为“读之而有音节者”,所以诵就是有音节的读。朱先生将黄先生所理解的诵读改称为朗诵,相对地,他认为诵读是一种培养学生的了解和写作的能力的教学过程。朱先生认为,鉴别朗诵运动和诵读教学的方法是看这一活动的出发点是否是语文教学。他说,朗诵运动“始终不以语文教学为目标,语文教学实际上也还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朗诵是艺术,听众在欣赏艺术。诵读是教学,读者和听者在练习技能”。所以诵读是语文教学范畴中明确的教学方式,与兴趣性、艺术性的朗读有本质的不同。朱先生通过对诵读的定义明确了诵读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诵读教育的原则。重视诵读教育,可以增进学生对所读文章的理解,并提高其写作水平,也就是所谓的“听说读写”四者的相互增益作用。同时诵读教学必须围绕这一目的展开,否则诵读就会变质为朗读,并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这说明诵读不同于朗读,不必过于重视学生诵读文章时的节奏、语气等艺术性的指标,而应关注于学生在诵读过程中是否能把握住文章的中心思想和层次结构,并掌握文章的构思技巧和写作手法,给后续的阅读与写作课程中对文章内容的欣赏与写作技巧的运用的教学起到预理解和初步把握的作用。

朱先生在与同时代的著名语言文字学家魏建功、黎锦熙等先生进行交流以后,认为诵读对口语的效用“是我们容易忽略的”。魏先生和黎先生强调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当时国语在台湾地区不普及的难题,通过诵读文章来代替训练较为困难的“说”的过程,逐步提高初学者的口语能力。朱先生认为在国语较普及的大陆地区,由于“语言是活的,老是在成长中,随时吸收新的词汇和语式来变化它自己,丰富它自己”,不断地加强学生的诵读能力有利于国语的不断更新。所以,诵读教学对于小学语文教学而言,是在培养基础的口语表达能力,而对于中学及以上水平的语文教学而言,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口语词汇的更新上面,为汉语的与时俱进提供土壤。

同时,朱先生认为诵读教育有利于学生语法水平的提高。他引入了胡适先生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概念。认为相比较魏黎两位先生所关注的台湾地区的国语普及问题,大陆地区更存在“‘学的国语虽然也在成长中,却似乎慢些”的现象。这一问题在现代语文教学中也普遍存在,即学生的语法知识不足,不论是阅读、写作还是口语表达,都存在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语法的难题。语法问题最大的特点在于学生并不能及时意识到错误的存在,这使学生的自我纠错存在很大困难。同时语法问题种类繁多,且十分常见,使老师对语法错误的纠正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朱先生认为,文章是否存在语法问题,可以通过诵读文章是否“上口”来判断。朱先生说,文章要的是“看起来顺眼,听起来顺耳,读起来顺口。这里是顺口第一;顺口自然顺耳,而到了顺耳,自然也就顺眼了”,“白话文像这样不能完全上口,我们的‘文学的国语是不能成立的”。可见诵读对提高学生语法知识的作用在于它具有便捷而全面的诊断能力。文章通不通顺,读一读就知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朱先生提倡建立“诵读的标准”。他虽然不同意诵读的“音乐化”,认为这样会使诵读变为吟唱,丧失诵读过程中注重文章意义的特点。但是他也承认“诵读虽然该用说话的调子,可毕竟不是说话”,为此,朱先生为诵读的过程确立了两个必要的标准。首先他认为“诵读第一要口齿清楚,吐字分明”,要做到诵读“字字清朗”。这一方面是为了记清每个字、词和句式,巩固自身的文学基础。另一方面,如果做不到吐字分明的话,就很难做到在诵读过程中正确地断词断句,这对于理解语句结构、把握文章内容是不利的。朱先生提到的第二点是要灵活地根据文体来确定诵读的形式。他举例说“诵读口语体的白话文,…,应该就像说话一样”。同时他又说“诗是精炼的说话,…,用说话的调子读文言,不论是诗是文,是骈是散,自然还要差很多”。不同文体的一个明显的差别就在于它们与平时说话的方式的差异有远有近,诵读它们也就需要详作区分。比如对文学性、音乐性很强的诗词歌赋等,完全的口语化诵读是极其困难的,在其中加入吟唱的成分不仅可以方便诵读,也可以体现出这些文体的美学特征,有利于学生感受其结构性和艺术性,从而增加对该文体的认知。

朱自清先生的诵读教育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点是准确描述了诵读的定义,主要是区分了诵读和朗读,明确了诵读的主旨是注重了解和写作;第二点是全面概括了诵读的作用,除了其主旨作用,诵读另有普及汉语、提高语法和把握文体等效用,朱先生把这一问题提高到发展“文学的国语”化的角度来看,可见没有诵读的语文教学根本就称不上是对一种语言的学习;第三点是简要确立了诵读的标准,即要根据不同的文体采用不同的诵读方法,原则上是要加强文学的口语化。朱先生的教育理念虽然是根据他对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国语教学经验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他所研究的大部分问题在现在依然存在,这使我们学习这位文学大师和教育名家的诵读教育观具有很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 叶圣陶:《悼念朱自清先生》,《国文月刊》,1948年第71期。

[2]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朱自清论语文教育》,河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

[3]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4] 黄仲苏:《朗诵法》,开明出版社,1925年版。

[5] 胡适:《新文学之八要点》,见《胡适文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版。

(责任编辑:刘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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