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量
(新疆新华波波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和田 848000)
波波娜水电站位于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上,为引水式发电站。工程规模属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水电站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和发电引水系统及电站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拦河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和面板坝的混合坝型。坝长446m,最大坝高27m,水库正常蓄水位1855.0m,总库容399万m3。发电引水系统总长12.4km,其中11.6km发电洞为圆形隧洞,洞径5.4m,钢筋混凝土衬砌,厚0.4m、0.6m,围岩类别Ⅲ类,局部为Ⅳ类、Ⅴ类,为云母石英片岩、绿泥石片岩夹钙质片岩。装机三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共装机150MW。额定水头242m,保证出力35MW,设计工期4年,多年平均发电量6.66亿kW·h。
首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水电站建设的投资主体逐渐趋于多元化,企业、外资、私人资本逐步进入水电站工程建设。水电站的设计、施工以及物资供给等方面,都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具备实力的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以及物资采购单位来承担。如此一来,水电站工程建设的风险相应由上述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承担。
另外水电站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施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环境变化带来的多种不确定性风险因素。一旦发生事故,要把损失降到最低,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全面转嫁工程风险,成为一种迫切需要。因此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运用专业的风险管理模式——投保建筑安装一切险,提高整体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技能,运用科学合理的风险转嫁方式转移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从而将风险进行合理规避。
工程保险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确定保险方案,对于保险需求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第二对于保险产品进行专业研究。
第三选择保险公司。
第四协商确定保险条款、条件和保费。
第五签订工程保险合同。
下面分别论述保险合同签订及保险合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3.1.1 保险合同签订模式
工程保险合同签订模式包括以下两类。
(1)建设单位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保险合同。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保险合同的执行。优点是双方直接沟通,减少中间环节;缺点是建设单位培养或拥有自己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建立风险管理部,增加了建设单位人员,专业性较差,效果不好。
(2)建设单位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顾问代理工程保险合同,三方共同签订。保险经纪人代表建设单位负责保险合同的执行。优点是保险经纪公司专业、建设单位减少人员投入,缺点是建设单位需另支付保险经纪费用,增加投入,同时保险经纪公司的介入增加了沟通环节。
工程保险是交叉学科,管理人员既要通晓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又需要有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知识背景和经验,总之需要复合型人才从事于工程保险管理。因此对于波波娜水电站新组建的建设单位来说,公司领导采取引入“外援”——专业保险经纪公司,来策划波波娜水电站风险管理。保险经纪公司深入工地进行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分别编制完成了大坝、发电引水洞、调压井、厂房风险评估报告,研究确定了波波娜电站保险实施方法。
3.1.2 保险险种
水电站工程投保的险种主要有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施工机具损失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营运期的相关财产保险等几大类。投保方式包括建设单位统一安排投保、由承包商单独投保两种。因此在投保中被保险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保。
波波娜水电站工程最大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季节性暴雨、洪水、地陷、滑坡、泥石流、干旱、雷电、暴风等。地震等其他灾害也有可能发生。其中,洪水、山崩、滑坡、泥石流等破坏力极大,对整个工程具有摧毁性力量,属于本工程的关键风险,投保时根据关键风险合理选择保险险种。因此波波娜水电站建设期根据工程特点由建设单位统一投保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各施工单位自身投保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
3.1.3 选择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众多,要根据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及业绩情况,针对性地选择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要充分就保险条款就行商讨,其中基本条款是格式条款,主要对扩展条款要进行仔细研究确定,同时是保单要与保险合同一致,并做好保单管理。根据波波娜水电站工程的特点,为充分激励,公司选择了国内两家财产保险公司分别对大坝、发电厂房、调压井和12km长发电洞进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综合保险合同书。
3.2.1 保险合同执行部门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保险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由工程业务部门负责保险合同实施的方式。因为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项目工程保险工作的内部脱节,保险合同由财务部实施,即安排工程保险的部门——财务部不负责索赔工作,而负责索赔的部门不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保险没有真正的起到作用,缺乏了实际可操作性。因此在波波娜工程保险执行部门由合同管理经营部负责,这样有效地推进了工程保险。
3.2.2 批单
因波波娜水电站工期长,保险合同、保单与工程现场实际进度不一致,公司及时与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沟通,对保险合同进行了修改,获得了批单,确保了理赔顺利进行。
3.2.3 具体保险理赔实施
工程保险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损失。因此理赔工作至关重要,即使有保险经纪人负责,公司派专人负责跟踪执行。
波波娜水电站保险理赔主要有两起工程保险理赔,第一起发生在2009年6月8日、9日,新疆波波娜水电站发电厂房区区域性降水引发洪水,因和田地区植被稀少洪水携带大量泥沙,泄洪渠、尾水渠被淤泥所覆盖,需对泄洪渠、尾水渠清淤而引起费用。首先公司向保险经纪人电话通知,由保险经纪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书面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根据出险通知书派人到现场进行勘查核实。公司专人协同保险经纪人收集有关材料,采取一切措施保留现场,采取拍摄、录像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现场资料,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理赔申请、出险经过、气象机构的有关证明、事故原因分析、监理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出险前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工程量清单及汇总表、其他相关资料(领款的相关资料,开户行信息、账号、户名)等。双方就理赔金额进行充分谈判,公司申请理赔金额30.34万元,扣除损失免赔额2万元,保险公司按照机械清淤,结合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了清淤单价,最后确定本次洪水获得理赔金9.8万元。
第二起,发生在2010年6月16、17日,波波娜水电站区域性降水引发泥石流,造成波波娜工程部分管线、临时道路、房屋、工程机械损坏、原材料冲毁。案件发生后,公司及时向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报案。公司及时递交了理赔申请,提供了现场拍摄的照片、录像等第一手资料,气象机构证明,水文资料有关证明、出险经过、事故原因分析、监理日志及各有关施工日志等证明性材料。因报案金额较大,保险公司勘查人员协同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公司责专人联合监理、各有关施工单位对损失进行了现场核实,根据保险合同以及施工工艺特点,书面确认了“保险财产核损清单”。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根据确认的核损清单及参考当地人工、机械、油料市场价格以及抢修预算书。编制完成本次洪水损失造价咨询报告书,并提交给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进行确认,确认后作为理赔的依据。具体损失见表1所示。
表1 2010年波波娜水电站发电洞洪水损失表
两次洪水共计获得理赔款1007748元,确保了灾后及时恢复,促进了工程建设进行。
在波波娜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入了工程保险管理,从而将风险进行了合理转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洪水损失获得了理赔款,减少了损失,保证了工程顺利建设,同时确保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1] 王和.工程保险.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