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莉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妇幼保健院优生遗传科,广西百色 533000)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之而来的与进步不符的畸形儿的发生率却越来越高,这与孕妇的年龄偏大、环境污染、竞争压力过大以及孕期不合理用药等因素有关[1]。部分非计划妊娠的孕妇们在受孕后会因为曾使用过孕妇禁用药品而对妊娠结局产生忧虑,进而到优生遗传咨询门诊进行咨询。但有时优生咨询仅能对孕妇所接触的药物可能存在的致畸风险进行告知,并不能直接确认胚胎或胎儿是否已经受到危害[2]。健康生育主要是做好预防措施。本文就前来本院优生遗传咨询门诊进行孕期用药咨询的孕妇做一统计,其目的在于分析孕期用药对妊娠影响,探讨孕期的合理用药原则,减少孕期滥用或错服药物对胎儿造成的危害,同时要加强孕前健康教育,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率及新生儿死亡率。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调查对象为2009~2010年于本院优生遗传咨询门诊就孕期用药进行咨询的156名孕妇,采用直接对话形式进行咨询,并记录。
1.2 妊娠用药等级
1.2.1 美国FDA 颁布的药物对妊娠的危险分为5个等级标准 A类:对胎儿未见不良影响,危险性极小;B类:动物实验未见对胎仔有危害,但在人类的安全性方面缺乏临床对照研究,多种临床用药属于此类;C类: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人类的安全性方面缺乏临床对照研究;D类:对胎儿有害,但在临床非常重要,又无替代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X类:已证实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危害极大,禁止使用[3]。
1.2.2 国内药品说明书提供的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也分为5项 分为可用、在医师指导下用、慎用、权衡利弊用和禁用。
2.1 孕期用药咨询情况
表1 孕期用药咨询情况
表2 用药孕周与构成比统计
从表1、表2可以看出,156名孕期服药咨询的孕妇中服用对胎儿无影响的A类药物有108名(69.23%),这部分的孕妇知道药物对妊娠的危害,在病情需要不得不服药的情况下知道选择对胎儿无影响的药物或是服用医院医生开的药;服用B类药物有29名(18.59%)及服用 C类药物有9名(5.77%),服用这2类药物的孕妇大部分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而自行服药,或是个体诊所就诊后服用个体医师误开的药物,小部分是因为内科合并症未得到有效控制还在继续服药治疗;服用D类药物有3名(1.92%),这部分孕妇多数是因为内科合并症治疗期间,本人及家属非常渴望怀孕并且不顾医生劝告而强行怀孕;服用 X类药物有7名(4.49%),这7位孕妇都是因为服用紧急避孕药或漏服避孕药而避孕失败及服用药物过后才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本研究发现,156名孕妇都是因为非计划妊娠而服用过孕妇禁用的药物[4],有55.12%的用药例/次在妊娠期前3个月用药,并意识到自己所服用的药物可能对妊娠或对胎儿存在危害性,但是这个时候妊娠已经发生。而医生仅能对此次妊娠存在的风险予以告知,对胎儿有可能造成的危害还是无法完全估算的。
妊娠期前3个月是胎儿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用药敏感期,如果用药不当极易导致畸胎。因此,孕期用药必须掌握以下原则和措施[4.5]:①孕妇孕前应作体格检查,争取在健康状态下妊娠;②孕前如发现某种慢性疾病,用药要兼顾到妊娠期用药的连续性和安全性,避免使用有可能危及胎儿的药物;③妊娠早期(12周内)尽量不用药;④妊娠用药还需参考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分级标准,不能仅凭药品说明书;⑤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程度不同,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能单独用药治疗的就避免联用,针对孕妇疾病,选择疗效稳定、可靠的“老药”及单纯制剂,以增加用药的安全性;⑥用药时还需掌握剂量及持续时间,尽可能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用药时间尽可能短,分娩时用药应考虑对新生儿的影响;⑦ 当孕妇病情确需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根据病情随时调整用量,及时停药,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表3 用药品种、分类及构成比统计
2.2 用药品种、分类及构成比统计(见表3)
由表3可见,中药及中成药是妊娠期妇女的首选药,用药例/次占用药人数的43.59%;其次是叶酸及和维生素类药,占16.03%。通常,除能引起流产的毒性较大或刺激性较强的中药外,中药大多被误认为比西药安全。但实践发现,一些常用的中药也属孕妇禁用和(或)慎用药[6],如板蓝根有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作用,大剂量使用会导致早产,板蓝根注射液还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应当慎用[7];而柴胡、黄连、大青叶等药物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评价。使用的西药大部分属于B级类药,少数使用C级类药(如庆大霉素、曲安奈德、孕酮、绒促性素)和D级类药(丙硫氧嘧啶),个别使用X级类药(绒促性素、利巴韦林),应引起重视。
表4 妊娠期安全用药的国内外依据
2.2 妊娠期安全用药的国内外依据 由表4可见,国内药品说明书提供的妊娠期用药依据相对美国FDA分级要简单许多,且不够明确。如,维生素在美国FDA分类中常用量是A级,超量是D级;国内药品说明书中维生素C、E为可用,维生素B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模糊,将对医师的用药产生一定影响。再者,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医师遵循的标准是什么不得而知。又如,甲硝唑在美国FDA分类中是B级,有明确的使用准则,因为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现象,而国内药品说明书所有的甲硝唑都统一标示为孕妇禁用,然而,在人类大量的临床资料中证实,早期妊娠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8],妊娠期患细菌性阴道炎较多见,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医师有时不得不铤而走险,这种情况无疑给妊娠期用药带来了诸多困难。
在美国有49%的妊娠属于意外妊娠,在意外妊娠中有48%妊娠当月有避孕药服用史[9]。一般说来,从受孕日(受精日)开始的大约3个礼拜期间,这时期所使用的药,一般都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不过,从怀孕2个半月到4个月初期为止,是胎儿身体器官形成的时期,在这段时期,有时候会因为所服用的药量和种类因素而引起胎儿畸形的危险。在胎儿身体器官大致形成的孕4个半月以后,就没有造成畸形之疑虑,不过,却可能会影响胎儿各器官的发育。妊娠后,孕妇各个系统和器官均发生了一些变化,使许多药物在体内的过程非但不同于非孕期,而且还能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影响胎儿,或通过乳汁影响新生儿。因此,近年来对于孕妇用药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持续作用时间以及通过胎盘的速度和程度,尤其取决于胎儿的发育处于什么阶段及其药物的反应。有些孕妇在妊娠期患病,因担心药物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拒绝用药导致病情延误,或病情稍有缓解就自行停药,使得病情反复甚至恶化。如有的孕妇患霉菌性阴道炎,奇痒难忍,但因害怕用药会影响胎儿,于是仅用少许洗液外洗,而阴道炎治疗不彻底会使寄生在产道的霉菌在分娩时感染胎儿,使新生儿患上鹅口疮[10]。
科学知识日益普及,孕妇了解用药的知识有所增加,但由于文化程度不同,对问题理解的深浅不一,使孕妇选择药物时易走入误区。妊娠期用药同时关系到母体和胎儿健康,在此期间禁用所有药物既不现实,也不科学,而药物致畸具有非遗传性、可预防性和可控性的特点[11]。因此,开展妊娠期药学服务,对促进孕妇合理用药显得尤为重要。孕期用药,只要掌握好用药指证,了解不同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尽量选用对孕妇及胎儿安全的药物,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用药时间宜短不宜长,剂量宜小不宜大。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应注意测定药物血药浓度,以便及时调整剂量,这样既可使靶器官获得有效的药物浓度,又可保证胎儿体内的药物浓度不至于过高,既可以照顾到孕妇健康的需要,又不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同时要加强孕前健康教育,提高夫妻双方对孕前保健知识及其重要性的了解程度,提高自我保健意识,进行有计划的妊娠[12]。指导育龄期夫妇在孕前改善健康状况,选择在最佳健康状态下妊娠。尽量避免非计划妊娠,减少孕期误服或错服药物对胎儿造成的危害,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率及新生儿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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