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明波 向绪伟
【摘要】马克思“实践”概念先后经过了提出、发展和成熟三个阶段。马克思最早是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实践”概念的初步设想,但其在历史领域里仍属于唯心主义。直至马克思把社会生产看作实践的基础之后,其“实践”概念才从唯心史观,过渡到认识论意义上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并最终转向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
【关键词】早期马克思 实践 实践的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实践”概念的提出及初步发展
无论是青年时期的马克思、还是晚年时期的马克思,在一系列著作中都提到了“实践”概念。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关于费尔巴哈的十一条提纲》、《共产党宣言》,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晚年笔记》等都是以“实践”概念为轴心来展开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实践”概念在马克思建构自己哲学的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
马克思“实践”概念先后经过了提出、发展和成熟三个阶段。国内外普遍把马克思的哲学生涯划分为两个时期,即青年时期和晚年时期,这是目前占主流的一种分法。还有另一种分法,即早期的马克思哲学和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演变大致体现在与其思想同一时期的哲学著作中,因此,无论哪种分法,都应以现有的马克思经典著作为依据。基于此,这里我们将按其早期著作的顺序来管窥马克思青年时期“实践”概念的演变过程。
1840年下半年至1841年3月,马克思完成了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此时的马克思阅读了大量德国古典哲学著作,处于整个思辨形而上学近乎巅峰地位的康德哲学对马克思的实践观念也起了巨大的影响作用。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将理性划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属于认识论的范围,而实践理性从属于本体论的范围,康德本人是重视实践理性而轻视理论理性的。“但是,迄今为止,在不同原理和哲学的分类上应用这些术语时,流行着一种引人注目的误用:人们把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和遵循着自由概念的实践认作是同一个东西……”①从这段话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康德把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看作真正的实践活动,而不认为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是真正的实践活动;二是康德的这种区分的确是与当时人们对实践所作的使用范围有关,因为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使用二者合而为一的实践概念。康德区分了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概念和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概念,这种区分,在马克思实践概念的演变中起到了本源的作用,同时它对马克思克服片面的实践概念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康德在人身上发现了内在的理性,这种理性指引人们去走向自我实现的完美之路和道德之路,只有在这条路上,现实的个人才达到了至善。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精神”就是康德那里的“理性”,一种纯粹的“自我意识”。康德认为只有实践理性才能帮助人们在道德范围内实现自由,最高的理性“善”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但是,在康德那里,至纯的理性终归还是没有找到它的宿巢,康德只能退到上帝那里,以上帝为至善的化身,人不再是宿主,上帝解释了最高的善,成就了最完美的道德,理念只是借上帝之手先验地存在人那里,人则什么都不是。此时的马克思,也是把这种自我意识看作是先验的存在于人那里,尽管不能决定性地认为写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的自我意识与康德的纯粹理性思想是前后相承的,但二者之间的确有着莫大的联系。
写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思想没有脱离康德的先验本体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马克思批评了自然科学研究中存在的那种“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他进一步地批判了亚里士多德、霍尔巴赫、费尔巴哈等人的“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实践概念的主张,“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②此时的马克思关注的是物质的具体样态,即物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唯物主义的阵地,轰破了唯心主义的堡垒。理解现实的人和自然界,不能从人的理性那里得到解释,不能从抽象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出发,而是应当从当下的、直接感性的存在出发,也就是从具体的人和自然界出发。马克思更加注重对现实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的研究,从而发现了市民社会的秘密,即现实的国家和政治不是产生了市民社会,相反,是市民社会决定了国家、政权和宗教等等。马克思在此开始把生产劳动看作是实践的基础。自此,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由一般唯物主义的实践观转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
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发展与最终成熟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确定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③也正是由于实践概念的本体论意义,使得马克思的实践观摆脱了费尔巴哈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的直观、客体性。紧接着,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④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在康德那里,实践概念首先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而非认识论意义上的,它的研究对象不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体现了康德的实践概念的本体论特征。
在解释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时,康德的实践观遇到了不可解决的矛盾。人的现象的真实性如何达到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如何把彼岸世界還原到此岸世界,怎样实现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统一?康德依据自己的实践概念无法解决,最后只能把本来正常的理性发挥到极致,恢复其传统的神的至高地位,赋予它先天先觉的无所不能的功能。这样一来,理性指导下的实践活动也就带上了神秘色彩,相反,他在解释人的现实生活的功能上却又显得苍白。究其原因,康德的实践概念的本体是理性,实践活动是理性的实践。
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条件,而生产活动又是一切社会存在的首要条件和必要前提。马克思在社会生产存在的基础上确立了实践的概念,由此,社会生产构成了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本体。而具有实践概念的本体意义的社会生产又是如何界定的呢?“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⑤在马克思这里,社会生产不是抽象的,它是具体的。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⑥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市民社会进行了批判,认为其对作为市民社会的基础的生产概念是狭隘的、片面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⑦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社会生产不单单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也包括人的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关系的生产。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的生产是自然性的生产,是整个社会生产中基础的、奠基性的生产,是一切社会生产的源泉;精神生产和社会关系的生产则是根本的、目的性的生产,对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的生产起着最终的制约和指导作用。“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方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⑧马克思正是在对费尔巴哈的市民社会重新理解的基础上,完善了生产的概念。
结语
在肯定早期马克思自我意识存在论的本体论立场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孕育在其中的实践概念的雏形,尽管此时的“实践”与马克思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实践概念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其却是马克思对实践概念的最初设想。
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崇尚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本体论,遵循的是康德式的实践观,在历史领域里终究没能逃出唯心主义的窠臼,这体现在了他的博士论文中。直至把康德对实践概念的真正理解中的对象化的客体的范围扩大到体现为真正的人的社会中去,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才从黑格尔唯心史观,过渡到实践的唯物主义,并逐渐形成最终的历史唯物主义。
(作者均为江西服装学院思政部副教授)
注释
①俞吾金:《从康德到马克思》,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8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6页。
③④⑤⑥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頁,第55页,第56页,第57页,第67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2~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