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孙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需完善
□ 文/孙剑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这一目标,尚需在所有制、财税体制、垄断行业、收入分配、人力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领域深化改革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20年间初步解除了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约束,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1992年的26924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471564亿元,跃居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回顾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其成就不言而喻。但当我们享受经济体制变革带来的巨大收益时,还需认识到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因素依然诸多。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尚需在所有制、财税体制、垄断行业、收入分配、人力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领域深化改革。
近年来,由于部分行业的利润率高,尤以煤炭和房地产行业为甚,国有经济再度进入竞争性行业与民争利,在夹缝中求生存的非公有制经济不断被整合。这显然有悖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国有资本更多地进入竞争性领域,必将影响民营资本的投资热情。市场主体竞争不足的后果必然是消费者利益受损、经济发展缺乏活力,最终形成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国有经济的局面,并且使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有实质性的转变。
所有制改革的历程已经充分证明市场主体单一必然导致经济绩效差,而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经济绩效明显得到提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虽然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已经提出多年,但现实中公共财政未实现、宏观税负偏高、财力事权不对称、税制结构不健全等问题依然突出。财政资金过多地用于经济建设,必然挤占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公共支出,一方面造成政府过多地介入市场主体的活动,另一方面使政府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缺位。宏观税负偏高,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据的份额大,必然挤占居民收入,降低了居民消费能力,致使经济增长难以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财力事权不对称,收入重在中央、支出重在地方的收支格局不可避免地激发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以增加财政收入的冲动,同时将地方独享税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利用到极致,大量征用集体土地发展房地产业,以致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需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公共领域,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介入,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另外,要规范政府收入,降低宏观税负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此外,还需深化分税制改革,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财力事权分配,降低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优化税制结构,推进环境、资源、财产等方面的税制改革,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体系。
当前,垄断行业由于占据市场支配地位,主导着行业定价权,其强势足以影响、左右甚至抵制国家调控政策,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条件下,消费者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为了维护行业利益,垄断集团屡屡置社会责任于不顾,做出诸多匪夷所思之行为。所谓的价格听证基本上是涨价形式的合法化,鲜闻举行涨价听证而提案被否决之事,所谓的专家基本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所谓的群众代表也仅是点缀而已。与之谈改革无异于与虎谋皮,可行的办法是对垄断行业进行强制分拆,打破现有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在此基础上,再引入民营资本的广泛参与,才能最终打破垄断。
对垄断行业的监管方式,也要有所创新,不能完全听从行业内的意见与建议,而应引入公众监督。这就要求监管机构对垄断行业的经营成本、利润率甚至高管和员工的工资水平透明化,置于公众监管之下。
从国民收入形成的要素看,劳动报酬所占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59.3%下降至2008年的47.6%。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看,城乡差距并未缩小,2003—2011年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差距一直在3.23倍左右波动。在当前的收入分配格局下,劳动者的报酬没有得到合理体现,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没有实质性提高,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经济发展过度依靠投资、消费贡献不足的局面。而悬殊的居民收入差距则构成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大障碍。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就是要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国民收入分配适度向居民倾斜和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要允许一切生产要素平等地参与收入分配。对于初次分配后的收入差异悬殊,国家再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最终形成市场决定初次分配,国家调控再分配的格局。
科技进步与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而科技创新离不开人才。但是现实中,人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公平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远未建立,大量人才流失海外,不仅大学生就业成为全社会难题,就连硕士、博士也加入到失业大军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量身定制的招聘屡见不鲜、伪造学历谋取职位者比比皆是。无论媒体揭露多少次用人黑幕与潜规则,都阻挡不了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辛勤耕耘的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的肯定,不学无术、阿谀奉承、裙带关系之流却总能不劳而获。对此,获利者与旁观者均已习以为常。既得利益者的泰然是因为觉得理所当然,旁观者的漠然是因为比比皆然。
作为经济发展最活跃的要素——人力资源——被错配、闲置,是最大的浪费。如果没有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任由任人唯亲之势蔓延下去,支撑国家创新与发展的根基将被侵蚀,科技进步与创新难以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经济发展将会失去动力。人力资源的配置使用要经得起全社会的监督,惟有尊重人才,形成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才能营造出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市场主体对经济调节手段不敏感,宏观调控往往需要借助行政命令才能达到目标。在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投资高潮,最终以“江苏铁本”被查处而得以抑制。在应对2007年以来的经济过热时,央行也曾通过频繁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达到目标,但收效甚微。为应对美国金融危机,2008年下半年,我们执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条件下,由于实体经济缺乏投资热点,增量资金纷纷涌向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过剩的资本导致资产价格轮番上涨。两年间,一线城市的房产价格翻了一番。就连一向低价徘徊的农产品价格也出现了大幅上涨。为了抑制物价的非正常上涨,国家只得借助“限价”“限购”“约谈”等行政手段。显然,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尚不完善。
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首先要界定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职能。计划作为经济手段的补充,非特殊情况尽量不采用;财政政策主要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方面发挥功能;货币政策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作用。其次要转换调控对象。当前的宏观调控更多的是需求管理,在经济高涨阶段,压制需求;在经济衰退时,刺激需求,忽视了供给调控,结果造成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完善宏观调控要更多地关注供给,使供给能够迎合需求,避免脱离供给,盲目刺激需求。此外,还要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短期内虽然可以起到刺激经济或抑制通胀的作用,但不宜频繁使用,如果长期使用,居民理性预期做出的适应性调整反而会使政策失效,影响宏观调控的绩效。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但改革显然不能依靠各部门、各行业自身去完成。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部门推行的改革往往是强化自身的权力,弱化自身的责任,这就需要一个超脱于部门之外的上层组织来自上而下地推动改革,去界定各部门的权力与职责、去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去监管垄断行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去审视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消除经济运行的体制性障碍,使经济始终能够在顺畅的体制下运行。发展无极限,改革亦无极限!惟有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
(作者为《求是》杂志社经济部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