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剑平
(衡阳师范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系,湖南 衡阳421008)
理欲之辨的流变及现代价值
肖剑平
(衡阳师范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系,湖南 衡阳421008)
理欲之辨是中国传统哲学论及的重要内容之一。先秦诸子百家是“理欲”思想的源头之处,宋明时期程朱、陆王等提出了“以理压欲”和李贽提出“以欲胜理”的理欲观,王夫之批判了他们并提出了“以理导欲”的理欲观,戴震则主要继承了王夫之的“理寓欲中”的观点,坚持理欲统一观。文章通过对“理欲之辨”源流嬗变的历史探讨,深刻理解每个阶段理欲观的真正内涵,凸显其发展轨迹,阐释其现代价值。
理欲之辨;流变;现代价值
先秦时期,理、欲问题主要是以义、利之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从现存的历史文献资料来看,“欲”一词的出现相当久远,可以追溯到《诗经》产生的年代。在中国思想史上,作为人类最基本生理特征的“欲”有各种各样的诘问与探究,但普遍一致的观点则是认为“欲”是由人性派生出来的,是人性的一种表现形式。中国早期的思想家,往往把人的欲望看作是一种本之于天的自然现象,是人生而有之的一种本能,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193。在孔子的人学理论中,任何人都具有一种对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不断追求、期待的冲动,这种冲动表现为人们往往围绕“富与贵”来从事自己的一切活动。孟子也说:“广土众民,君子欲之。”[2]596“好色,人之所欲”,“富,人之所欲”,“贵,人之所欲”[2]471。“欲贵者,人之同心也”[2]528。“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2]522。在孟子看来,口之于甘肥,体之于轻暖,目之于色彩,耳之于声音,以至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抚四夷,都是人们欲望的表现。但是,孟子反对人们过分追求这些耳目之欲,而是主张“节欲”、“寡欲”。先秦时期给予人性问题理性考察和系统总结的是荀子。荀子鉴于先秦时期各种“欲望论”的观点,精辟地提出了“以道制欲”的原则。他说:“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3]193荀子还说:“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3]212“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3]181。“饥而欲食,寒而欲衣,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所生而有之也,是无待而然也,是禹桀之所同也”[3]326。荀子坚持“欲即性”的观点:“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3]179荀子反对“去欲”、“寡欲”,主张“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既反对放任人的欲望而不加节制,任其横流;同时又反对超越人们的物质欲求而空谈所谓物质以外的东西,荀子的这种思想已经初步包含了“理存于欲”的思想萌芽。
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对待人的欲望一般持肯定的态度 (道家则与儒家相反,对人的情欲持否定的态度)。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肯定人的欲望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人的正当合理欲望正是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的出发点。当人的欲望与道德原则发生矛盾时,人的欲望要无条件地服从道德原则。一个人不能无限制地放纵自己的欲望,而要把自己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靠礼义道德来调节人的欲望。
及宋朝,作为理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二程(程颢、程颐)、朱熹,在理、欲关系问题上走上了极端,持理、欲对立论。在程朱理学那里,“理”被抬高到了无以复加的高度,不但成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而且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必须遵循的最高原则。何谓“天理?”程颐说:“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便是天理。”[4]189程颢在诠释“十六字心传”时把“人心惟危”看作“人欲”;把“道心惟微”看作“天理”,“蔽于人欲,则忘天理也”[4]129。程朱理学一方面抬高天理,另一方面又竭力贬低人欲。程朱理学所谓的“人欲”,就是指人们追求生存条件的物质欲望。具体说来,在对待“欲”的态度问题上,朱熹与二程不同,二程将理、欲绝对对立起来,“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即是礼。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无人欲即皆是天理”[4]157。“灭私欲,则天理明矣”[4]316。二程还提出了一整套“存理灭欲”的具体道德修养方法。朱熹进一步发挥了二程的思想,认为要严格区分天理和人欲。朱熹尽管认为“天理人欲,不容并立”[5]353,但他所反对的是“人欲”、“私欲”,而不是一般人的正常欲望。朱熹承认人的饮食男女等合理欲望,“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5]1055如果违背了“天理”,那么人的合理欲望就变成了“私欲”,他在回答弟子提出的“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时指出:“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5]362“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5]371。“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5]389。“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5]412。“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5]516。在朱熹看来,理、欲关系的关键是一个“尽”字,只有“革尽人欲”,才能“复尽天理”[5]437。朱熹还提出了通过“敬”、“孝”、“节”、“义”等“存理灭欲”的道德修养方法。
作为心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陆九渊、王阳明,在理、欲关系问题上与理学派的理欲观一样,也持理、欲对立论。陆九渊说:“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至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是天人不同矣。”[6]395陆九渊从“天人合一”的角度揭示了天理与人欲的自相矛盾之处。“夫所谓害吾心者何也?欲也。欲之多则心之存必寡;欲之寡则心之存必多,……欲去则心自存矣”[6]469。王阳明则说得更为详细:“必欲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此作圣之功也。”[6]213又说:“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工夫。静时念念去欲存理,动时念念去欲存理。”[6]3总的说来,陆、王的理欲观与程、朱的理欲观虽在具体叙述上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就是说,在他们那里,理、欲不再是和谐一致的,而是处于一种矛盾对立的状态。
在理欲问题上,李贽充分肯定“人欲”,根本不承认有所谓与“人欲”相对立的“天理”。他认为穿衣吃饭这种人们的物质欲望就是“人伦物理”之“天理”,并非在此之外别有一“天理”存在,他在《焚书》卷一《答邓石阳书》中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既然如此,就不应“灭人欲”,相反,还要使“人欲”得到充分满足,即他在《明灯道古录》中说的,“各遂其千万人之欲”。李贽所谓的“人欲”,是一种“私欲”,他认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7]334“趋利避害,人之同心”。由此,李贽还进一步解释了义利关系,指出“正义即是谋利”,“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正可矣”[7]334。李贽认为,利之所在便是义,利在义中,正义的目的就是因为有利可谋,否则正义也就没有意义了。李贽把为自己谋利当做一种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要求人们顺应它,他在《焚书》卷一《答耿中丞》中说:“寒能折胶,而不能折朝市之人,热能伏金,而不能伏竞奔之子。何也?富贵利达所以厚吾天生之五官,其势然也。是故圣人顺之,顺之则安之矣。”总之,李贽将人欲等同天理,并充分肯定人的私欲,主张私欲即为公利,认欲为理,以欲胜理。这是和程朱理学排斥私欲的“天理之公”与“圣人无我”的禁欲主义相对抗的。李贽在理欲观上把人欲强调到了极端,尤其极端肯定个人私欲,认为所有人都是为“欲”、“利”而奔波,片面强调“欲”、“私”而排斥“理”、“公”,认为“天下尽市道之交”,社会人际关系无非是一种商业交易,圣人、士与市井之人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为了谋求私利。
王夫之说:“理欲皆自然”(《张子正蒙注》卷三),“有欲斯有理”(《周易外传》卷二),“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 (《读四书大全说》卷四)。首先,王夫之认为人的物质欲望与道德准则都是人性的当然内涵,声色臭味与仁义礼智不相悖逆,“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仁义礼智之理,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俱可谓之为性”[8]121。人性就是理与欲的统一。其次,王夫之虽然认为天理人欲均为人性所不可缺之内容,但他并没有像李贽那样将人欲等同天理,而是认为二者不可互替,“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异情者异以变化之几,同行者同于形色之实”[9]837。第三,王夫之反对禁欲主义,但也反对弃理纵欲,主张以理制欲、以理统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无理则欲滥,无欲则理亦废”[9]255,不以理制欲,人欲横流则成灾,完全抑绝人欲,则理也缺乏存在的基础而必遭废止。再者,王夫之提倡“公欲”,反对“私欲”,认为只有“公欲”才合乎天理。“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矣”。“私欲净尽,天理流行,则公矣”[8]406。主张存公欲去私欲,这和李贽倡导“私欲”是很不相同的。正是在这些方面,王夫之指责李贽“与天理民彝相抗”[8]37。王夫之既肯定了人的正常生活欲求和追求功利的合理性,也针砭了由于取消一切道德规范所导致的社会病态,其分“公欲”、“私欲”,有勉励人们为“公利”和高尚事业奋斗的积极意义,也不难看出这一分法和朱熹分“物欲”、“私欲”有着一定程度的联系。其实,公欲也是对人欲的肯定,公欲是建立在对每个人自私自利之心的肯定这一基础上的,没有对私欲的肯定,公欲也就失去了立论的基础。
王夫之指出,只要菲薄人欲,就必然菲薄天理,理与欲在本然的意义上并不是对立的,理的原初功能在于引导,以便使欲求各得其所,各遂其欲。
总之,王夫之通过对以往有关“理欲”问题的理性考察和系统总结,一方面反对各种形式的禁欲主义,肯定了人的欲望的丰富性以及正常生活欲求和追求功利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也反对弃理纵欲,深切认识到人欲的复杂性和难于控制性,需要理去引导。
在理、欲关系方面,戴震继承了王夫之的“天理人欲,不容并立”、“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天理即在人欲之中,无人欲天理亦无从发现”等观点。所不同的是,王夫之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理欲对立观,仍持有私欲净尽,天理才能流行的看法。而戴震则自始至终坚持理欲统一的观点。他认为“理”或“天理”不能超越于人的情欲之外而独立存在。“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情得其平是为好恶之节,是为依乎天理”。“在己与人皆谓之情,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10]152。“理”或“天理”并不是高高在上的精神本体,其基本社会功能就在于对人的情欲进行疏导和调整,使“欲不流于私”。他说:“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是故欲不可穷,非不可有;有而节之,使无过情,无不及情。”[10]162检验理义的标准不是在上者之意见,而是大多数人的“心之所同然”。他说:“心之所同然始谓之理,谓之义;则未至于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见,非理也,非义也。凡一人以为然,天下万世皆曰 ‘是不可易也’,此之谓同然。”[10]153
戴震对古、今之“理”进行了对比,“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为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顾之为理。此理欲之辨,适以穷天下之人尽转移为欺伪之人,为祸何可胜言也哉!”[10]217戴震对被程朱颠倒歪曲了的理欲关系做了重新的思考和论证:其一,他认为,理义不是存在于事物之外,而是存在于“事物之条分缕析”之中,存在于日常的“饮食男女”之中,也就是“存乎欲”之中。他说:“就事物而言,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也”;“理者,存乎欲者也”[10]158。“古圣贤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10]184。就是说,一切道德观念的存在都必须以人的情欲为基础。但是,所谓义理并非存在于一般的“欲”之中,而是存在于有节制的欲望之中,即“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其二,戴震把欲、理的关系看成是“物”与“则”的关系,即具体事物及其规律的关系。他说:“欲,其物;理,其则也。”[10]160“人伦日用,其物也;曰仁,曰礼,曰义,其则也”[10]203。就是说,“欲”是人伦日用等客观存在的事物,作为仁、义、礼的“理”不过是具体事物的法则。其三,他肯定饮食男女等欲望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而“理”是对人们行为的正确引导。他说:“人之心知异于禽兽,能不惑乎所行之为善。”[10]184“而理义者,人之心知,有思辄通,能不惑乎所行也”[10]183。在这里,“有欲”是“有为”的基础,理义是从欲望和行为中产生出来的,反过来又使欲望得到节制。其四,戴震把理、欲关系看成是“必然”和“自然”的关系,这可以说是戴震理、欲统一观的一大特点。戴震用“必然”和“自然”这一对范畴来进一步论证理、欲关系。他认为,欲是自然,理是必然。必然出于自然,它是自然的完成;理出于欲,它是自然情欲的适当调整和当然准则。自然就是本来的状态,即情欲;必然既有当然准则的意思,也有规律性的意义。“人之异于物者,人能明于必然,百物之生各遂其自然也”[10]168。“阴阳流行,其自然也;……理非他,盖其必然也”[10]87。戴震所说的“理”是指规律和道德规律。“至当不可易”的东西就是规律,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存在于“人欲”之中。一句话,理不但存在于欲之中(理存乎欲),理还存在于人们的日用饮食之中,离开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就无所谓人类最基本的道德生活和道德原则。
第一,有利于个人身心全面健康协调地发展。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现实,全面、正确地认识自我,适时地调整自我,培养自己多方面的、高尚的情趣,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自我控制行为的能力,做一个现实的、真实的人,做一个实实在在、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如果人们能对自己的能力有一个正确的评价,对人的使命有一个相对合理、深刻的认识,如果人们能科学地或者较为科学地鉴别、区分、权衡各种层次和各种类型的欲望。那么,当人们能够从事自己喜爱并能充分发挥自己专长的活动、事业时,就应多方面地培养自己的兴趣,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得到协调发展,这个时候,其人生便会过得相当充实、有意义,就能享受到生活的幸福。片面追求个人物质生活的享受不但不会得到幸福,甚至还会带来极大的痛苦。具有这种思想的人,轻则玩物丧志,损人利己,重则丧失气节,投敌卖国,成为人民的、历史的罪人。
第二,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理欲观和人生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一部分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产生了消极、落后的理欲观,他们奉行的是拜金主义原则,信奉“理想是空的,金钱是实的”,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作为人生准则,丧失了崇高的理想,一切向钱看,丧失了人格与国格。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实现崇高理想和最终走向真正的幸福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遗憾的是,有许多人对幸福作了个人主义的理解,把个人的欲望、家庭的幸福、小团体的利益看得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利用国家比较宽松的改革开放的政策,大搞以权经商,坑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这是与在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下谋取广大人民幸福的理欲观不一致的,也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改革开放政策背道而驰的。因此,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同时,必须抵制那些腐朽的理欲观,理直气壮地宣传共产主义理想,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原则。只有在实现欲望的过程中树立高尚的理想,才能摆脱庸俗、低级的理欲观。
第三,有利于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人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都处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因为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其活动都必然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不可能超越历史。当然,人并不是唯命是从、俯首贴耳的受动者,人还具有能动性,能改变自然、改变环境。只有清楚地意识到人既是自然、社会历史的产物,又同时具有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地对待欲望的实现,把实现欲望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一方面,人的欲望在人和社会的发展中不断地得到满足,而且在满足之后又发展得越来越丰富多样化,因而人随着欲望的满足越来越幸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就每一阶段来讲,正是由于要通过人和社会的发展来满足人们的欲望,而人和社会的发展又是通过分工、分化的方式矛盾曲折地进行的,因而,现实生活中,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有限的个人在不断地发展自己,满足欲望,但人的一切欲望不可能全部得到满足。在现实社会中,个人的欲望与他人的欲望、社会的欲望往往各不相同,有时甚至会处于矛盾、混乱以至对抗的状态,这样就形成了欲望的冲突。但是,人们总是要追求幸福并避免痛苦的。要少些不幸,多些幸福,除了努力改变自我和社会,积极创造幸福和满足欲望之外,还得不断地调整自我,使自己摆脱不必要的痛苦和烦恼,获得健康、和谐的发展,那么也就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
[1]孔丘.论语[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
[2]孟轲.孟子[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
[3]荀况.荀子[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
[4]程颢.二程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5]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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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贽.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59.
[8]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2册[M].长沙:岳麓书社,1992.
[9]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册[M].长沙:岳麓书社,1992.
[10]戴震.戴震全书[M].合肥:黄山书社,1995.
On Evolution of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Reason and Desire and the Modern Value
XIAOJian-ping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Dept.,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Hengyang Hunan 421008,China)
Evolution of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reason and desir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in Chinese traditional philosophy.In pre-Qin dynasty,selected readings of Confucian and other ancient Chinese classics is the source of this thought.In Song and Ming dynasties,Cheng Zhu and Lu Wang proposed the view of“oppressing desire with reason”and Li Zhi proposed the view of“excelling reason with desire”.Wang Fu-zhi has criticized their proposals and proposed the view of“introducing desire with reason.Dai Zhen has mainly inherited Wang Fu-zhi's view and adhering to the view of unity of reason and desire.This article discussed the historical sources of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reason and desire and thus,has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real connotation of each stage and prominent its development track and explain its modern value.
distinction between reason and desire;evolution;modern value
B222
A
1673-0313(2012)01-0021-05
2011-11-22
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宽容伦理的现代性转型与构建和谐社会之研究”(09C179)。
肖剑平 (1973—),男,湖南邵阳人,博士生,从事中国哲学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