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丽娟
(祁县林业局,山西 祁县 030900)
2009年6月,山西省祁县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任务。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在抓好配套改革的同时,林业工作的重点要转移到引导和支持广大林农大力发展林业,提高林业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上,真正使林业成为山区农村的第一大产业。
林改后,林农掌握了林地、林木所有权,但是在如何保证林业生态效益和提高收入的问题上,思路不清、方向不明,需要林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去引导和扶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长期以来,祁县忽视以产业化、生态化的思路引导林农发展林业,致使许多林农全部栽植乔灌类树木,得不到合理的收益,或是种植经济林作物致使生态效益得不到保障。没有集约化的林业产业链,规模小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林改之后,原本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变成了有明确经营主体的林地(承包期限为70 a),改革前免费使用木材的农民需要以市场价去购买,或者盗砍、盗伐获得木材。目前,祁县的公益林补偿办法已经出台,但由于我县的财政资金有限,无法用大量资金进行公益林补偿,影响了林农的造林积极性。生态公益林与商品用材林之间显著的经济收益差距,客观上形成的资源分配不均,是导致山林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
林业投融资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林改后,随着广大林农生产积极性的提高,资金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县林权抵押贷款700×104元,但是现行林权抵押贷款仍不能满足广大林农的需求。林农缺乏有效的抵押物,贷款难成了制约林业经济发展的瓶颈。由于林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的自然灾害风险,成为农林生产经营者难以获取贷款等融资支持的一个重要原因。
集体林权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建立林权流转平台,农民可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买卖、变现。因此,推进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是盘活林地和林木资产的重要途径。林改之后,我县林地和林木的流转交易日趋活跃,一定程度上激活了林业生产要素。但是,由于林权流转的复杂性,涉及到山林的评估、林权贷款等后续问题,潜在地影响林权改革成效的正常发挥。资金短缺、信息不准使得大多数农民被排斥在山场竞标拍卖、规模经营、资本信贷等活动以外,林地向部分外来经济实体集中的趋势日益增强。
林改后,林业发展活力增强,使得现有的部分林业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林业建设呈现出林权结构分散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特征,林业生产建设的组织管理难度明显加大,任务明显加重。目前的林业管理服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划分不明晰、管理不科学、资金渠道不顺畅等问题,应根据形势变化,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林农对林业的认识。各级干部要深入农村、林区、农户,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林业政策,使广大林农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经营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展林业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温饱靠耕地,致富靠山林”;宣传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对林业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性,使广大林农树立“三分栽,七分管”的思想观念,实现粗放管理向科学规范管理转变。
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针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的现状,可通过提高政府财政补偿,建立受益者补偿与合理经营利用自我补偿(如林下养殖、林业合作社、生态旅游等)三种方式实现。通过实施合理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弥补农民的经济损失,促进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
要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鼓励开展林业规模化经营,走家庭合作式、股份合作式、公司+基地+农户等互助合作集约化经营道路,探索创新“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担保机构”信贷管理模式与林农小额信用贷款的结合,提高林业特色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林业的经济特征、林权证期限、资金用途及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
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集体林权流转机制。
1)加大立法,规范流转。针对林改后林地规模可能偏小,地理位置相对分散的实际情况,亟待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林地流转市场的良性发展。
2)建立林地、林木交易市场。建立区域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实现跨区域性的森林资源交易。同时,组建森林资源评估机构,着力解决好森林资源评估问题。
3)加强林地流转服务。健全与完善林业科技信息服务,建立林地流转中介,提高林地流转效益,进一步发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作用。
要坚持把科技贯穿于林业发展的全过程,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
1)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机制,完善林业科技培训、应用、推广体系。
2)建立、健全林业病虫害防治预警预报机制,增强林业病虫害防治效果。
3)加强优质种苗的选育,提高优质种苗的供应量。
4)积极支持和推进林业生产机械的应用,提高林业劳动生产率。
在开展林业宣传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广大农民学习林业生产的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分析、明确目标、搞好试点、总结经验,认真编制以优势林产业为重点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祁县应以核桃为重点,大力推进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林木种植,将核桃产业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支撑力的特色产业。加强对重点户的扶持力度,鼓励其不断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加快推进林业配套改革,为林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平台。确权发证仅仅是集体林权改革的第一步,配套改革是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要通过配套改革,为林农提供政策扶持、法律保障、科技支撑、信息咨询、商品流通和投融资等社会化服务。
[1]程立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林业经济,2009(5):24-27.
[2]涂朝辉,陈 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思考[J].湖北林业科技,2009(4):48-50.
[3]刘德钦,夏勇明,田晓丽.集体林地产权制度探析[J].中国林业经济,2006,(5):9-11;28.
[4]罗攀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路径选择——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J].林业经济,200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