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杜秀霞
美国联邦或州政府部门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农机维修管理机构,农业机械维修主要依靠农机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维修标准除了联邦政府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外,以各生产厂家的自身企业标准为主。新设农机维修店铺,维修工人只要取得联邦政府劳动部门认定的技术等级证书,就能够取得营业执照。政府部门也没有设置专门农机维修许可资质和农机维修服务行业标准,其服务标准与其他机械的维修行业标准没有显著差异。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都接受过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能够非常熟练的操作农业机械,日常简单的农机维护保养和简单换件修理都能独立完成,对农机维修的依赖性相对较低,遇到处理不了的技术问题,才联系生产企业或销售商进行处理。
美国的农机装备发生故障后,换件修理为农机维修的主要手段。农机装备在农忙季节出现故障,原则上以换件修理为主,这样可以使发生故障的机车或农具尽快恢复性能,投入农业生产,在农忙季节及时发挥作用。美国尚无专门的农机装备强制报废标准,农机装备在长期服役后报废更新与否,主要由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自己决定。农民买什么农机装备,在农机装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如何维修,采用什么维修方法,全部由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自己来决定。美国农业机械从设计、制造、销售到培训、使用、维修服务等,都已经在市场中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农业机械化经过制造商、销售服务公司和农户等3个环节和主体得以实现。制造商本身不零售农机具,而是在各个地区委托代理商销售。制造商为每台主机购买产品责任险,并供应零配件。经销服务组织的类型较多,除代理制造商销售产品外,还从事零配件销售、产品租赁、维修保养和对各种新机具进行推广演示以及组织各种专业的服务。经销商对机手进行培训,农户或服务组织要为机手购买保险。农户或服务组织、机手和保险公司订立合同,发生安全事故按合同规定进行裁决。若属于产品质量事故,由农机专业质量委员会鉴定,提出发生事故主要原因,交法院裁决。农机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均为市场行为,政府不会干预。
美国的农机维修,小修以农场主自修自检为主,大修则以专业维修企业或原生产企业的售后4S店为主,农机生产企业是售后服务的主体。美国农机生产企业把农机维修纳入产品的售后服务之中,通过在一定的销售区域内建立农机售后服务中心,来承担农机维修任务。美国的农机生产企业的营销及售后服务模式与汽车等售后服务及营销样式相似,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一般设置在生产企业选定的销售公司内和农机“三包”服务点。大型农机保修期一般在1~2年或累计工作1000小时内,超过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在售后服务中心与农机使用者签定包修协议的情况下,农机用户每年交纳一定费用后,服务中心将继续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农机维修服务。
近年来,我国农机保有量迅速增加,农业机械的品牌、型号繁多,农机生产企业规模不等、市场集中度低,造成了我国农机维修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结合我国特别是我省农机维修工作实际,对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1.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基本思路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在一定的区域内以规模较大的一家或几家农机生产企业为依托,吸纳部分农机企业或维修网点参股,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政府可以拿出一定的惠农资金予以扶持引导,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规划目标,进行工作指导,为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维修点和有机户搭建一个合作沟通的平台。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后,厂家可以设立农机配件库,配备一定的农机配件,新增必要的修理设备,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农机修理工的技能培训,承担起本区域内的农机维修工作。
2.加强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先选择一定类型的农机生产企业,通过制定此类企业维修能力评价标准,督促企业达标,促进其售后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大力鼓励、扶持发展以大型综合性农机企业为主设立农机维修4S店,放开小型农机维修市场。
3.建立农机售后故障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农民使用先进、实用的农机产品,淘汰技术落后、质量差的农机产品,尽快实现农机产业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