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甄伟
近期,“电磁辐射超标”一说屡屡见诸各类信息媒体,不断在与人们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一些“电磁辐射”焦点话题借助网络及新闻媒体传播,迅速形成社会热点。不出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电磁场权威机构所料,“电磁辐射”又惹祸了。从人类因它已获取了极大社会、健康利益,但却被舆论不公正地定性为“工频强辐射设施”的电力线、变电站,到电气化交通、汽车内的“电磁辐射超标”,屡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今年3月,祸水又落到了家家户户都有的、国家节能政策又支持扶植的节能灯上,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自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把电场、磁场和电磁场管理纳入核辐射管理之初,基于当时的认识,把从50Hz低频直到300亿Hz高频的诸多环境因子(这些环境因子几乎涉及现代社会生活所有领域)一概打包命名为“电磁辐射”以来,就为“电磁恐惧症”在社会的滋生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只因它的名称与“核辐射”有点像,也具有通常看不见、摸不着的特性;加上“电磁辐射”的名称用于环境及健康话题,既泛又含糊,很容易被一些不负责任的“专家”拿来编造“电磁辐射六大危害”等神话而难以追究责任等特性,在负面舆论的推动下,电磁恐惧症正在向社会生活各领域蔓延。普通老百姓是难以搞清电力线、电灯周围的低频电场(V/m)、电器设备附近、汽车内的磁场(μT)和高频通信的平面电磁波功率密度(μW/m2)有些什么不同。只见身边处处是“电磁辐射”,恐惧由此而生。这次“节能灯”事件中该术语的高频度出现,更使“电磁辐射”一说深入人心,要想缓解“电磁恐惧症”,尚须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痛下决心,履行应负的社会责任,迅速纠正因上个世纪认识背景导致的法规文件与标准体系残存缺陷;规避长期以来片面依赖“专家”个人意见导向(把低频电场、磁场和高频电磁场健康风险视同核辐射)的决策风险;确定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电磁场科学评估结论与建议,尊重国际权威评估结果以及采纳国际电磁场曝露标准的基本政策立场,并以组织对话发布意见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官方政策。不然,随着老百姓人皆一台“辐射仪”在手(经网上查阅,各类简易“电磁辐射仪”正在热销中),并在生活环境中到处测试,下一次热点事件将发生在……。
每当“电磁辐射”热点事件发生,媒体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采访“专家”,各种个人见解得以借助网络载体迅速得到传播,大量模棱两可的言论给社会公众以强烈印象冲击。以节能灯风波为例,在第一时间,“目前市场上的节能灯电磁辐射大多数(或基本)超标”在诸多媒体报道中似乎已成定局。但是,节能灯的环境电场指标真的超标了吗?看来专家、媒体都需要学会理性对待,不要轻易断言。因为这关系民生。“超标了,但离远一点就没事”的好心言论不是一种负责的建议,因为它既不能消除公众的担忧,也是不能为百姓所接受的。节能灯事件在几十天内迅速缓解(当然这类节能灯在国内的销量可能会受一定影响),应该已给我们处理电磁场公共事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与借鉴。
是否超标要看三点:①是什么指标,超过了什么标准?(即安全限值是什么)②这个指标应该在什么条件下测量?(即测量规范)③测得的值如何与限值比较?(即评价方法)。
不要轻言“没有标准”,因为这会为各种随心所欲的言论扫清障碍。“专家”的责任应该只是帮助社会公众寻找和引荐可供信赖的各类标准。
目前,涉及所有不同频率电磁源的电磁场标准在国际上已形成了完整的标准体系。按照标准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 曝露标准(Exposure standards),国内有将“曝露(英文 exposure)”译为“暴露”、“接触”都是可以的,但是把它译为“辐射”绝对是不可理喻的错误,这会导致公众误解。
世界卫生组织向各成员国推荐的、涉及0Hz~300GHz全频段的曝露标准——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曝露(300GHz以下)导则〉(1998)。是建立在对不同频段的电场、磁场和电磁场健康风险全面科学评估基础上的。既考虑了电磁场短期健康影响,也考虑了长期健康影响。其公众曝露限值对包括不同体质状况的老人、儿童及孕妇提供了足够的安全倍数。特别重要的是,它规定了对不同频率(哪怕是含有多种频率的电磁源附近)电磁场公众曝露的允许限值及多频率共同存在时的合成方法。因此ICNIRP国际曝露标准与美国IEEE/ICES C95国际曝露标准一起,已成为全频段电磁场国际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标准及核心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按世界卫生组织的统一协调步骤,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已于2010年发布了替代ICNIRP1998中低频部分相关内容的《限制时变电场和磁场曝露(1Hz~100kHz)的导则》,目前ICNIRP正在修改100kHz及以上高频部分的导则。
2测量与评价标准
这是用于解决“如何测量(上面的问题②)”和“如何评价(上面的问题③)的国际标准。如:可用于节能灯评价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IEC62493“与人体电磁场曝露有关的照明设备评价(2009)”》;可用于家用电器和类似电器评价的《“与人体曝露有关的家用电器和类似电器的电磁场测量方法”(IEC62233-2005)》以及可用于低频电场、磁场人体曝露评价的《与人体曝露有关的低频磁场和电场的测量—仪器要求和测量指南(IEC 61786-1998)》等。
上述测量与评价标准有十分重要的共同点,即:它们都是以国际公认的曝露标准为基础,具体规定针对不同电磁源的测量与评价方法和需注意的关键技术,以避免可能出现“乱评价”或随意判定为“不合格”等现象。以节能灯为例,IEC62493规定的测量探头表面距被测电磁源(本案为节能灯)的最近距离应取为30公分。(IEC62233只有对水床、面部桑拿、吹风机等设备才在10公分间距下测量,其余家电电磁源均在30公分远处测量、考核)。显然,紧贴节能灯表面测得的电场值是不能判定为“超标”的。此外节能灯与高压电力线路不同,由于采用了整流、变频震荡的工作原理,它在周围产生的电场不是以纯50Hz为主的。因此选择能覆盖其工作频率的测量仪器,并对照相应频率的限值是很关键的。在某种电磁源包含多种频率的情况下,需要按时域、频域法,对测量值进行处理,才能得出是否超标的判断。
我国目前投入运行的电力设施都是按照比国际标准更严格的标准建设和验收的。我国绝大多数经正规认证的电器产品也是符合国际电磁场安全标准的。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电磁场健康风险评估已表明对符合国际标准的电场曝露没有需要担心的长期健康风险问题,国际肿瘤机构也证实了低频电场在致癌性方面的证据不足以担心。当然,有关部门追随国际主流趋势,尊重国际评估结论,尽早完善国家相关标准,尽早与国际标准接轨,并及时发布公众信息,以人为本、尊重公众知情权,才是解决公众疑虑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