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沈阳市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区域环境执法规范化管理新路

2012-08-15 00:49王嵩
环境科学导刊 2012年6期
关键词:沈阳市监察环境保护

王嵩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辽宁沈阳110011)

浅析沈阳市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探索区域环境执法规范化管理新路

王嵩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辽宁沈阳110011)

提出了沈阳市环境监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了建议。

环境;监察;问题;建议;沈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发展,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富裕,人们的社会意识形态也随之发生很大的变化,对生活环境的追求也愈加朝着“舒适、安逸”的方向迈进。作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部门,应清醒地看到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与挑战,应清醒地认识到人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期望。由此,如何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怎样提升基层环保队伍综合能力等一系列问题突显出来,成为摆在全体环境监察人员面前最现实、最棘手、最重要的课题。

1 当前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1 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处于被动,消极执法问题十分突出

自2009年沈阳市推行“3*6+1”环境执法模式以来,全市环境执法工作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尤其是对市属重点企业的管理工作,可谓是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我们的环境监察工作忽视了公众天天接触、最易诱发环境扰民事项的“三产行业”,更为严重的是环境监察队员对这些“一般性”的环境污染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群众意见重重,使环境信访投诉事项有增无减,使环境执法工作陷入被动,总是担当“突击队”、“灭火队”的角色。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流于形式,日常环境监察执法不到位,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松懈、监察管理不规范。

1.2 沈阳市现行的环保部门开支体制,影响和制约着环境监察职能的发挥

目前沈阳市环保部门职工和环境监察人员工资开支渠道,主要来源于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这使得排污费征收成为环保部门必保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导致了“重收费、轻管理”的工作局面。排污费征收的不规范性及地方政府保护等诸多因素,使排污费征收工作成为一种严重的负担,致使应依法征收的排污费成为“协商收费”,从而使得环保部门的监察和执法工作职能受到严重影响,制约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效力的发挥。

1.3 环境执法缺少技术性规范,依法行政“不统一”

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这是执法部门必须遵循的方法。然而,从当前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过程来看,对同一违法行为施行多种行政方式的,可谓是“屡见不鲜”。如全市建筑工地噪声超标排污费的征收,有的只征收夜间的,有的昼、夜全征收;有的按标准正常征收,有的则加倍征收。在夜间施工审批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同意夜间施工,各区域把握的尺度不一,因而出现同一情况,在不同区域出现不同的管理办法。还有在餐饮企业的审批工作中,对审批项目经营面积、隔油池大小、油烟净化器功率的大小等均没有明确的执法标准,导致各区域各自为政。这些执法不统一现象,极大地损害了环境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1.4 环保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责任有待增强

当前环境监察普遍存在以情代法、以罚代法、吃拿卡要、随意收费、包庇袒护环境违法行为[1]等现象,南方的一些地方已经发生这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案例。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放松了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理想信念的教育,个别执法人员放弃了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利益熏心、腐化堕落。另外,个别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为环保工作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存在着得过且过的思想。

2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现实意义及必要性

2.1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百姓对生活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环境监察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体现着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整体形象。作为环境监察工作者,我们要从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着眼,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地从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入手,认真做好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工作,让行之有效的环境监察工作成为百姓环境权益的“守护神”。

2.2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关系着企业环境意识的提升

排污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承载着相当重的份量,一些排污企业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不惜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把实施违法排污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益的“捷径”。因此,加强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于约束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提升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律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3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有利于监督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保护环境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与标志,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体现[2]。因此,环境监察执法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 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3.1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现场执法的环保之剑。环境监察工作是环保工作中综合性、实践性最强的工作,涉及到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而环境监察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各项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的根本保证。因此,针对当前环境监察队伍存在的问题,环保部门要着力抓好环境监察队员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会检查、会分析、会执法、会监督”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四大基本素质:坚定的思想和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和身体素质、必备的文化和心理素质、必需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培养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工作作风。

3.2 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提高环境监察工作实效

面对因“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造成的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将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通过采取“定期监察和不定期监察相结合、白天监察和夜间监察相结合、自己查和群众查相结合”的原则,随时掌握企业排污动态,及时做出处理,做到“违法必究”,切实让违法企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扭转违法企业存在的侥幸心理,不断推动企业环境法律意识的全面提升。

3.3 逐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环保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的实际,法律法规部门要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使环境监察工作责任更加明晰、执法更有依据。一是在法律上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经济、工商、供水、供电、监察和司法等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4]。二是增强环境保护多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对环境法律法规中义务性条款均要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条款。三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罚”制度。针对目前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只罚企事业单位、不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缺陷,确立既罚单位、也罚个人的“双罚”制度。四是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如查封、扣押、没收等,落实对违法排污企业“停产整顿”和出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时的“停批停建项目”权等。

3.4 制定统一的环境监察技术规范,确保环境执法合法、公正

环保部门应积极制定环境监察技术规范、执法操作规范等,并积极组织培训,使每一名环境监察人员在具体的环境监察工作中有“抓手”,避免由于环境监察人员个人能力和个人素质原因,造成检查不到位、不会检查等问题的发生,避免造成同等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不一致、使用环保法律法规不当等有损环境法律权威和严肃性问题的发生。

3.5 推行环境监察人员体制改革,解除环境执法人员后顾之

现行的环境监察人员工资来源渠道,因为未纳入到地方或国家财政开支序列,工资主要从排污费中提取,成为制约环境监察人员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过程中的一种顾虑,也成为环境监察人员执法过程中,特别是排污费征收过程中难以严格执法的问题所在。因此,要积极与政府人事财务部门协调,积极推行环境监察人员的体制改革,解决环境监察人员的后顾之忧。将环境监察人员的工资或薪金来源纳入到政府财政开支序列之中,让环境监察人员抽出更多的精力去开展执法活动,使环境监察活动真正成为政府的一项职能。

[1]刘南桥.新形势下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若干思考[A].科技支撑科学发展——2009年促进中部崛起专家论坛暨第五届湖北科技论坛文集[C].2009.

[2]祝光耀.加强环境行政监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J].环境保护,2005(8):11-15.

[3]张艳桥.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探析[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8-10.

[4]陆新元,陈善荣,陆军.我国环境执法障碍的成因分析与对策措施[J].环境保护,2005(10):22-27.

A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in Shenyang Municipality:Exploring a New Road for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the Regional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WANG Song
(Shenyang Municip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Shenyang Liaoning 110011 China)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problems observed during the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in Shenyang.The solutions are proposed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nvironment;supervision;problem;suggestion;Shenyang

X32

A

1673-9655(2012)06-0029-03

2012-04-17

王嵩(1980-),女,汉族,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作。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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