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春涛
(北安市公路站)
公路交通标志由主标志、辅助标志和其它标志组成。主标志包括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志和指路标志。辅助标志是辅助说明的标志。其它标志是指除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法令性标志外,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补充的示警桩、导向标、情况告示牌、施工标志等属告示性和警告性的标志。另外,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还可设置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变化而可改变显示内容的可变化信息标志。
公路交通标志构造:一般将交通标志的标志板安装于专门的交通标志立柱或门架上,也可将标志板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
交通标志的标志板可用薄钢板、铁板、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料制作。标志板的尺寸和正面图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作,在需反光的部位漆反光油漆或贴反光薄膜。标志板的反面可选用美观大方的颜色,最好用乳白色或浅灰色。交通标志立柱可选用角钢、槽钢、钢管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做,断面尺寸应根据风力、板面大小及支持方式计算确定。标志立柱一般应浇筑混凝土基础,其埋设深度决定于地基承载力。
公路标志设置后应认真养护,使其经常保持完整、齐全和鲜明的良好状况。为此,对公路标志除要求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外,一般还需进行定期检查,在遇有暴风雨、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后,应进行临时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公路标志是否被沿线的树木、广告牌等遮蔽;牌面及支柱是否变形、损坏、污秽或腐蚀;牌面是否鲜明,油漆及反光材料有否脱落、褪色;标志位置是否被移动,角度是否适合;基础情况是否完好;照明装置功能是否正常;标志是否有折断、丢失;根据道路条件变化(如新增或取消路口、新建或改建桥梁、窄路拓宽等)或交通条件变化(如追加或变更交通管制等);检查标志设置地点指示内容、标志相互位置关系等是否适当;可变信息标志的电源、显示器、主控制机、输送线路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通过检查,发现公路交通标志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养护修理,恢复到正常状态。其养护修理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养护:交通标志有污秽时应进行清洗。有树木等遮蔽时,必须清除阻碍视线的物体或在规定范围内变更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定期刷新。
(2)修理:标志牌变形、支柱弯曲、倾斜应尽快修复。标志牌、支柱损伤、生锈引起油漆剥落;其范围不大时,可对剥落部分重新油漆;油漆严重剥落或褪色应重新油漆。标志牌或支柱松动应及时紧固。基础部分破损,应及时进行加固修补。由专职人员对可变信息标志的各部件进行定期整修。
(3)更换:由于腐蚀(生锈)、破损而造成辨认性能下降或夜间反光标志反射能力降低的标志,应予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已丧失功能或功能下降的可变信息标志和部件,应及时更换。
(4)设置位置的变更:设置的标志有类似、重复、影响交通的情况,或设置位置和指示内容不符合时,应进行必要的变更。
公路交通标线是在高级、次高级路面上用漆类物质喷刷、或用薄膜粘贴、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瓷瓦等做成的一种交通设施,其作用是配合标志牌对交通进行有效的管制,指引车辆分道行驶,以达到通畅和安全的目的。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以及立面标记。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主干道路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线。其它道路可根据需要设置。在一般道路上,为优先解决混合交通问题,可先考虑设置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车道分界线。凡路面宽度可划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原则上均应设置车行道中心线。路面标线可用路标漆、塑胶标带和其他材料。
选用标线材料应尽可能满足下列要求:
(1)标线材料应耐久、耐磨耗、耐腐蚀,与路面粘结力强。
(2)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标线材料能具有较好的辨认性。
(3)标线材料应尽可能采用防滑材料,保持一定的粗糙度。
(4)标线材料应便于施工,对人畜无害。
公路交通标线的养护目的主要是保持各类交通标线和标记的颜色鲜明醒目,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其养护工作分为路面标线、导向箭头、文字标记的养护。
(1)反光矩形色块剥落,应及时补贴。
(2)清除标注表面污秽和遮蔽轮廓标的杂草、树木和物体。
(3)油漆剥落的应重新涂漆。
(4)标志倾斜或松动的应予扶正固定。如已变形、损坏应尽快修复或更换。
(5)丢失的应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