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出台《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灰尘量”考核不达标暂停环评
近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该办法出台后,容易产生扬尘、粉尘的工地施工、交通运输等都要被“管起来”。同时,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江苏也将开出最严罚单。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大气颗粒物的定义,指工程施工、工业生产、物料转运与堆放、交通运输、开山采石、绿化养护、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餐饮经营等活动中直接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扬尘等固态物质。南京大学大气科学系教授刘红年介绍,空气中以PM2.5为代表的细颗粒物主要来自于燃煤、工地扬尘和汽车尾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家研究发现,南京市区扬尘和建筑尘是PM2.5最主要的“贡献”源。
具体措施为:1.“灰尘量”考核不达标,暂停相关环评。2.风速达5级以上,停止房屋爆破或拆除。3.渣土运输要有“许可证”,违规将被罚。4.露天烧烤不得开在居民区等公共场所。
(摘自江苏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