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永龄 □李敬茹 □崔海磊(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干流宁夏石嘴山与内蒙古境内的巴彦高勒站之间,在海勃湾峡谷乌达铁路桥下游20km处,是黄河内蒙古段唯一一座调节控制性综合枢纽工程。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任务为防凌,结合发电,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76m,总库容4.87亿m3,死水位1069m,死库容0.51亿m3,初期调节库容4.08亿m3。水电站装机容量9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3.614亿kW·h。工程建成后,将使下游内蒙古河段的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
工程建设淹没影响主要涉及乌海市、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及阿拉善左旗)2个市。建设征地面积共1.242万hm2,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1.141万hm2,枢纽工程坝区0.1万hm2(永久征收土地0.086万hm2,临时征用土地0.015万hm2),淹没影响移民2374户7022人,拆迁各类房屋面积41.17万m2,淹没影响还涉及城镇(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和有关专业项目。
占压特点主要有:一是库区淹没对象主要是耕地与林、草地。淹没范围区是主要的农田分布地区,因水库建设多数移民失去大部分甚至全部耕地;二是工程地处内陆平原地带,淹没影响人口及房屋较多;三是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移民户口性质比较复杂,人口构成多样,汇集二十几个省区和三十个民族。
水库淹没区乌海市主要依据调查成果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和移民从业愿望综合分析确定生产安置人口;阿拉善盟所辖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按淹没影响耕地数量除以淹没前人均耕地计算生产安置人口。经分析计算,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4175人,安置劳力1738人。
工程枢纽建设区涉及的阿拉善左旗巴音木仁苏木乌兰素海嘎查,设计水平年时该嘎查生产安置人口为141户,333人。
3.2.1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现行的征地移民方针和政策,结合库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方针,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使移民拥有可靠的生产条件,移民安置后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移民安置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按照乌海市委、市政府“转移、减少、集中、富裕”的方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农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合理有序转移。在进行移民安置时,根据移民意愿,结合当地实情,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切实改善农区居民生活质量。
3.2.2 规划编制的原则
坚持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实事求是;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遵循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
移民搬迁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易于管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规划布局,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遵照“原规模、原标准(等级)、恢复原功能”的原则,对居民区基础设施等专项设施进行规划。
结合移民生产生活现状调查成果,确定乌海市和阿拉善开发区设计水平年人均纯收入目标分别为12309元和11396元;移民搬迁安置目标为:新村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等较搬迁前有较大改善。
鉴于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居民大部分家庭仍以农业为主要生活来源,本次规划仍实行大农业安置为主的安置方针。根据地方政府的移民生产安置方案调整意见,海勃湾工程水库淹没区移民生产安置方式有农业安置、二三产业安置、其他安置(包括社会保障、自谋职业、投亲靠友、一次性补偿)三种形式。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制定相应的移民安置标准。
3.4.1 农业安置标准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根据乌兰毛道嘠查北滩安置区土地资源及移民多属于牧民的情况,按户均划拨0.66hm2耕地和0.66hm2草地的标准进行安置,每户建设温室0.07hm2,标准化养殖场1座,养殖场占地2000m2,其中建圈舍、加工房和库房等1000m2。
乌海市各区:本村后靠安置移民,按工程建设征地后人均数重新调整耕园地;外迁安置移民,按人均0.13hm2耕地(其中高效日光温室0.07hm2)的标准调整。
阿左旗巴音木仁苏木乌兰素嘎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安置,人均调配耕地0.13hm2用于发展高效日光温室0.07hm2。
3.4.2 二、三产业安置条件
根据乌海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施方案”,以用工单位为主对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库区移民进行岗位培训,使他们成为文化素质较高、熟练掌握一门技能的产业工人,稳定就业岗位。乌海市提供的园林绿化、环卫、保安、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库区移民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享受低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3.4.3 其它安置条件
针对库区愿意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移民,乌海市制定了就业指导培训计划。对于自主创业的移民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属于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
规划通过本村调整耕地、外迁调整耕地、开发高效农业方式安置部分移民劳力;二、三产业安置方式安置部分劳力及供养人口;其他安置方式安置部分移民人口。
3.5.1 农业安置规划
根据移民安置方案和生产安置标准,规划调整土地面积79.87hm2,其中耕地 57.33hm2,草场 17.33hm2,养殖基地 5.2hm2。由于移民安置后人均耕地较安置前减少较多,为不降低移民生活水平,对种植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规划建设高效日光温室15.07hm2,葡萄园 3.47hm2。
结合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库区移民半农半牧的生产特点,规划建设舍饲养殖圈舍26座,每座建砖混结构圈舍等房屋1000m2,共计建圈舍26000m2,以及沼气池、青储窖、围栏、供水等。安置移民劳力26个。
鉴于划拨给移民的耕地质量较差,当地水资源缺乏,对土地进行平整、发展机井配套和节水灌溉等措施。共计规划平整耕(草)地61.33hm2,配套机井15眼,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1.33hm2。
阿左旗巴音木仁苏木乌兰素嘎查为建设区移民调整耕地32.93hm2,规划发展日光温室 16.47hm2,人均 0.07hm2,安置愿意继续从事种植业的移民247人。
3.5.2 二、三产业安置规划
根据地方政府移民安置方案,规划二、三产业安置移民2639人,其中向当地企业转移安置移民劳力877人,政府提供的园林绿化、环卫、保安、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移民劳力195人,供养人口1567人。
3.5.3 其他安置规划
根据地方政府意见和移民意愿,规划其他安置水库淹没区移民人口1204人,其中社会养老统筹安置46人,自谋职业安置劳力261人,其他安置劳力177人,供养人口720人。
枢纽占地区乌兰素海嘎查移民,政府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将补偿资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后,支持他们投亲靠友自主解决生活出路。通过此方式安置移民21人。
3.5.4 安置效果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建成蓄水后,将形成超过100km2的水面,在黄河两岸形成一个集黄河、沙漠、湿地为一体的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由资源型城市向生态绿洲山水园林型城市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居民搬迁的后续工作中,坚持政府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解决移民的就业安置问题。根据移民生产开发规划,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对有(无)工程情况下农业安置移民的人均纯收入进行分析。
无工程情况下:乌海市设计水平年(2013年)农区人均纯收入可达到12309元/人;阿拉善盟左旗人均年纯收入为8374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农牧民人均年纯收入为11396元/人。
有工程情况下(农业安置部分):乌海市乌达区高效农业安置年总纯收入为360万元,人均年纯收入3万元;阿拉善盟乌斯太镇北滩安置区移民年总纯收入为124.28万元,人均年纯收入12812元;阿拉善盟左旗乌兰素海嘎查安置区移民年人均纯收入3万元。
综上所述,安置后各区人均纯收入都能超过原来的水平。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充分考虑地方特点、民族习惯,将水库建设与城市转型相结合,以黄河水利枢纽工程为契机加快地方城乡一体化进程。
通过多种方式的移民安置,广大移民群众能够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和城区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产品,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移到城区的农区居民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广大移民失地不失利,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大程度地惠及农区居民,真正实现了让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