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树密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 菏泽 274000)
论当前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和预防*
姚树密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 菏泽 274000)
大学生犯罪是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其既具有一般犯罪的共性,也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当前大学生犯罪现象已经引起各方面的关注。深入研究大学生犯罪的原因,积极寻找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的途径和措施,是促进大学生顺利成才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
大学生犯罪;原因预防
大学生犯罪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只是由于其犯罪主体的大学生身份,便于分析和研究才做的一个概括。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犯罪不论是绝对数还是比率都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一些大学生犯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这些本应是风华正茂、在安静教室里学习的大学生和实施包括暴力犯罪在内的各类犯罪的犯罪分子联系起来,在扼腕痛惜的同时,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犯罪事件使得我们不能不进行深思。
近年来,由于高校的扩招及管理的不到位,学生来源整体上呈年趋低质化,加上社会环境也日趋复杂化,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件呈上升态势。其类型除刑法对主体有特殊要求的犯罪(如军人违反职责罪、渎职罪等)外,几乎涉及刑法全部犯罪种类,其中以故意伤害型和侵犯财产型犯罪为主,也出现了一些诸如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且有向智能化、复杂化、帮派化方向发展的趋势。[1]
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个人原因外,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很大影响。这些原因对走向犯罪道路的大学生来讲是一个综合的负面环境,成为其成长的负面因素。
(一)个人方面的原因。当代大学生虽然在年龄上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是由于多数学生成长的环境太过于顺利和单一,因而很多大学生的心智其实并不成熟,但又自认为很成熟,因而遇到一些事情,往往自以为是,不懂得全面考虑和权衡利弊,加之当前社会又很复杂,若得不到正确引导和处理,部分学生可能在不成熟的错误心态下走上歧途。法律知识匮乏和守法意识淡薄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另一原因,笔者曾经在所授课班级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受我国现在所设课程体系的影响,多数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实际上没有学过多少法律知识,系统的法律意识培养更是无从谈起,因而多数学生的法律知识是匮乏的;而受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对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相当一部分学生抱有实用主义的态度。并且多数犯罪是在学习、考试、日常生活、个人感情、求职就业等方面遇到困难或者失败时,一时应激而走上犯罪道路,犯罪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
(二)家庭的原因。见诸各种统计资料的研究表明,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关系很大。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道德品格、行为方式、相互间的态度以及对子女的态度、家庭各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的性格、品质、行为模式起着重要作用。正确的家庭教育,会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反之,会使孩子的品格和行为模式畸形发展,严重的将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失当情况相当突出,在城镇,主要表现为溺爱型、父母干涉型,以及高离婚率下的单亲抚养型,在农村,突出表现为父母外出打工出现的留守儿童失教型,但无论城镇和农村,以溺爱型最为严重。[2]家庭教育对一个人来讲是一个连续的带有深深印痕的过程,大学生进入了大学后,虽然从地域上脱离了家庭教育,但家庭教育的影响是不可能完全断绝的;另一方面也是学生接受其他教育的基础,因而家庭教育对大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是巨大的。调查显示,问题家庭大学生犯罪的比例要远远大于正常家庭的学生。
(三)学校的原因。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但目前不少高校在这方面的引领工作却令人不敢恭维。究其原因,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一些学校片面重视专业教育,忽视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从而导致部分大学生实用主义、功利思想严重,时时处处以个人利益为上,利己主义思想严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甚至极端自私,最终导致道德沦丧,走向犯罪。发生在陕西西安的药家鑫交通肇事后用刀捅死受害人案就是最典型的例证。(2)由于近几年高校的扩招,高校在校生急剧增多,导致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等方面能力跟不上,一方面造成学生培养质量的普遍下降,另一方面也形成各种运行漏洞,影响高校自身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3)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没有落到实处。现在的高校事实上是一个缩小了的社会,举一个例子来说,现在部分学生缘于家庭出身、家境状况、兴趣爱好等因素结成不同的“圈子”,不同“圈子”之间学生的隔阂有时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在同一个班级里,有的学生一掷千金,有的学生连吃饭都困难;有的学生成绩很好却找不到工作,有的成绩一塌糊涂却早早铺好了就业路。针对学校中类似的一些现象,高校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滞后,容易导致部分大学生价值观混乱,甚至导致个别大学生颓废、玩世不恭、怀疑人生和社会。(4)现在很多高校不仅教育目标追求功利化,而且管理惰性化,忽视对学生的人性化和差异性教育,把管理方法和措施“标准化”,搞所谓的“量化管理”,把培养学生当做在流水线上生产产品,这种管理模式容易导致学生心理失衡,个人发展失去规划,进而可能引发恶性竞争。[3]
(四)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利益调整的特殊时期,原有的社会运行模式尚未被完全打破,新的公正合理的社会运行模式还没有成体系地建立起来,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还不规范、不成熟,虽不可否认其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它带来的权钱交易、拜金主义和道德素质低下等等问题,深刻地影响着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当前,物质利益至上,一味贪图物质享受,不择手段为一己之私而不惜践踏法律和做人底线的事例时见报端。社会上的这些现象对大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少大学生错误地把物质财富的多少作为衡量是否成功的尺度,甚至有些大学生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满足虚荣心,连最基本的道德也抛到九霄云外。例如:一些女大学生心甘情愿当“二奶”、卖淫等等。同时,作为市场经济副产品的色情、暴力、尔虞我诈、庸俗、极端个人主义文化,以及西方国家的反华势力针对我国,旨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种种诱惑和渗透,对少数定力不强的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大学生犯罪有其自身规律和特点,相对社会其他犯罪,其可以正面引导和矫正的可行性要大得多,只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做细做好预防工作,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是完全可行的。
(一)学校要真正负担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当前社会上的浮躁风气对高校的影响是巨大的。高校如果不认真思考和应对这一问题,导致的将不仅仅是部分学生的犯罪问题,而将是在未来社会评价标准下的高校竞争力大小、高校的生死存亡问题。从育人方面讲,高校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现在高校都开设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课,但是从效果上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要达到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真正目的,就要改变以往僵化的、空洞的教学方式,探索适合当代青年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途径,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养成正确的道德理念。同时,高校的法制教育要贯穿于整个大学生求学期间,不仅要讲具体的法律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培养学生的现代公民意识。(2)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适应社会。现在社会上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还很多,高校和社会联系又非常紧密,学生不可避免要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 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引导大学生全面的 辩证地去看问题,正确对待现实与愿望的矛盾,拥有更为弹性的心态,能够更宽容地去面对各种人生挫折和社会问题。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学校应该通过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的方法进行管理,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矫正。(3)通过丰富校园活动及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积极健康人格。大学教育是一个综合工程,学校应当注重课堂、课余和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活动的复合育人作用。可以利用大学生精力充沛、兴趣广泛的特点,引导学生成立相关社团,开展一些有益于身心的活动;另一方面,根据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强、乐于参与社会实践的特点,引导大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和兴趣特长,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服务活动。通过这些社会活动,加深大学生对社会的全面的正确认识和了解,消除片面狭隘思想和反社会情绪,同时还能使他们在活动中实践和体会如何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如何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理,从而有利于健全人格的形成。[4]
(二)家庭的预防。要有效防止大学生犯罪,在家庭教育方面,应该在充分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家庭教育的科学化、现代化,优化和提升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水平。笔者建议应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要推进和完善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体系建设。具体做法,一是国家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推进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全社会成员的现代公民品格建设,使每一位家长都能以现代公民意识培养下一代;二是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相应培训机构,使学校老师和家长在同一平台上,结合共同的社会环境,共同学习和探讨培养下一代的方法和途径,以及加强对失序学生的教育和引导,避免家长的盲目探索给孩子的成长造成的危害,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于在高校求学的子女,家长不能仅仅是单纯地给予经济方面的资助,应该建立高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系机制,形成双方联动,共同掌握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信息,以便有的放矢的应对。对于问题家庭的子女,应强化政府的责任,因为一旦出现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其社会成本显然要大于提前预防。要进行相应社会救助立法,有效实施对问题家庭子女的教育和帮助。总之,家庭教育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关爱、和谐的家庭学习、生活环境,使孩子首先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家人,形成对家庭的归属感和依恋感,并逐渐形成自我控制和关爱别人的能力,最终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三)国家和社会要强化预防责任。现在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办好高等教育不可能是大学唱独角戏,需要国家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首先要为大学办学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目前我国的大学往往由于级别较高,和驻地尤其是所在地基层行政机关打交道较少,而现在不少学校建设的新校区往往处于城郊结合地带,存在交通不变、基础实施不到位,治安问题复杂等问题。国家要落实驻地政府对大学的支持和服务工作职责,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应摈弃狭隘地方主义思想,把为大学搞好治安和“后勤”工作真正作为自己的分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大学周边的治安环境,并加强对大学周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对大学及其周边村居的治安联防、治保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有效管理和指导,并配合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确保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其次要做好对已犯罪大学生的特殊教育。这种特殊教育能够起到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作用。大学生毕竟人格和心智尚还没有完全独立,还未完全融入社会,其犯罪动机较社会上其他犯罪往往比较单纯,改造的可塑性更强。因此对已犯罪的大学生,司法机关应根据具体情节,本着“治病救人”原则,尽可能教育和挽救,并探索轻案销案和免于报告制度,使他们重新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同时可以结合某些典型性案例,适时在大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必要时还可以发出司法建议,为学生及学校提供相关信息,引起学生及学校的警觉。再次国家应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求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中贫困生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并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国家应加大对这一块的投入力度,健全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制度,确保每一个大学生因此完不成学业。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很严峻,国家要采取措施,一方面要加大对高校专业设置的政策引导,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落实毕业生就业问题。对于暂时不能就业的学生,要把他们纳入城镇失业人员保障体系,防止他们游离于正常组织之外。[5]
防控大学生犯罪不是一个新课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又存在鲜明的时代性。当前只要认真探索大学生犯罪的社会背景及其主客观原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堵疏结合,形成一个全方位的防控体系,大学生犯罪问题是能够较好地解决的。
[1]沈颖.高等教育的高风险不容忽视[N].南方周末,2006-05-05.
[2]黄晓梅,胡元聪.当前大学生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9,(3):131~134.
[3]王先众,陈康.贵州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研究[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6):40 ~41.
[4]赵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1,(1):58 ~61.
[5]苏运来,张合民等.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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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42(2012)03-0075-02
201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