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洁
(陕西省安康市运管处 陕西 安康 725000)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探讨
○程洁
(陕西省安康市运管处 陕西 安康 725000)
由于事业单位经营的非营利性,而且资金来源多为国家拨款,大多数事业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伴随着经济发展,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数量急剧攀升,这种方法的弊端也日益体现。本文具体分析了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弊端,并对之后事业单位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提出建议。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折旧
事业单位的经费大多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少部分的事业单位收入。相对于一般经营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具有盈利性,不需核算产品成本费,计算经济效益。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也未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做出明确规定,所以产生了“事业单位是否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争论。现实中,大多事业单位并未对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造成了管理效率低下,拉低了我国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拨款购置的,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以及其他管理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使用过程中不计成本,不提折旧。而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将会产生一系列问题,降低事业单位管理效率。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只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盘盈盘亏、报废损毁等做出相关的处理,固定资产核算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核算。这就导致除了固定资产的清理与报废之外,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直不会改变,只反映历史成本,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与实际价值。特别是当电子化办公普及之后,电子产品类的固定资产比重大幅增加。伴随着通货膨胀与科技进步,电子产品相较于其他固定资产的贬值速度也是惊人的。但是由于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大幅度的差异,形成了虚增资产的现象,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致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两个科目全额入账。在会计核算中,折旧作为一个资产类的调整账户,清楚地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与当前状况,便于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与更新进行决策。而与大多数单位都采取根据固定资产分类,分项对固定资产使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采取简单记账操作,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记录简单,核算困难,进一步加大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监管的难度,使得事业单位决策层难以从整体上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
配比原则要求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必然会造成固定资产的耗损,而与一般制造企业将固定资产耗损通过折旧计入成本的方法不同,由于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耗损不能在成本核算中得到体现,显然会导致事业单位成本低估,利润虚增,违背了收入与成本相配比的原则,无法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营成本。
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多为政府拨款,加之会计准则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没有严格的规定,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记录多为记录现金流的收付,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也难以衡量固定资产的耗损状况,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
此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记录并不与各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使得购置成本高甚至重复购置的情况屡禁不止,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造成固定资产超标、豪华配置,固定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挪为私人使用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随意报废、随意处置的可能性大幅增加,这将会降低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导致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控制力降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财政资金浪费。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其使用上具有明显的盈利特征,但是在会计核算上却采取非盈利方式核算,这显然是违背了现代会计准则要求的。现实情况中,由于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同时购入的固定资产耗损情况也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对于同时购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则其无论何时、无论损耗程度如何,账面价值都是相同的,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但是现实中,很多事业单位并未对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析我国事业单位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中面临的问题有助于更有针对性的从多方面解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在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下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才能够完全体现折旧的意义,而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大多是预算管理单位,会计制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在这样的会计制度下要求事业单位保持会计科目与预算科目相一致,那么就无法统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别确定的支出。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对经营活动和事业活动分别进行会计核算,事业活动用固定资产按照预算管理体制规定一次性计入“事业支出”,经营用固定资产则需按照其使用年限分期计提折旧。但是一般事业与经营公用的一项固定资产难以区分造成核算困难。另一方面,在涉税问题上,税法规定事业单位可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允许税前扣除,修购基金不能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区分事业用固定资产与经营用固定资产,一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仅会导致重复列支,而且会减少事业单位因为经营活动而承担的所得税。税法支持权责发生制,但是事业单位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若为此单门进行账务调整又会增加额外的核算成本,必然会增加核算的复杂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主要目的就是完整地计算企业在经营期间所耗用的成本,而事业单位,由于其并不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思想淡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相对于经营企业也并不突出。如果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只是简单的计入事业支出,则其管理作用并未得到体现,只有把固定资产分配到各期间或是各产品、活动中去,补偿的意义才能得以体现。因此,是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成本核算工作是否开展有着密切关系。
长期的折旧计提缺失导致许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无法正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因此我们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此,我们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做出如下建议,希望能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减值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合理确定计提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用的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等。事业单位持有的固定资产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处理范围与方法,所以在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中,应仿照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对所持有的、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进行确认,然后采取分类折旧的折旧方式,将物理特征相似、使用年限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划为一类,根据行业平均水平或是单位根据自身计算得到折旧率,分别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损耗按其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因自然力的作用造成的固定资产物质磨损称为有形损耗,是一种看得见的物质损失,易发现也相对容易确认。计算公式一般为:固定资产年有形损耗=(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而另一种损耗方式,即无形损耗是指由于生产方式改进、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而造成的原有固定资产相对贬值,或是由于采用新技术,生产出功能更好科技含量更高的机器设备,使得原有的固定资产使用变得相对不经济,导致固定资产虽然物理寿命不变但是实际使用寿命降低,甚至提前淘汰。
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候,不仅要关注有形损耗,更要关注这种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影响。因为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电子产品等高科技用品所占比例日益提高,这类固定资产更新快,易贬值,无形损耗比有形损耗所占比重更大。针对此类现象,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对已经划分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折旧总额与折旧年限的计算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折旧方法一般包括四种: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前两种属于直线法,而后两种属于加速折旧法。直线法下,每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相同,而加速折旧法折旧额则以一定的比例递减。直线法计简便,但是不适用于如电子产品等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大型设备,更新较快的特殊固定资产等为了缩短回收期,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使用年限的确定要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固定资产在未来存续期间的使用状况与行业判断综合考虑确定。
总之,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这种会计核算方式违背了收入与成本、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也暴露出事业单位在管理方面的许多不足。尤其是经营性事业单位,缺乏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使得单位内部核算无法进行同比、环比比较,不能有效地考核单位实际的经营绩效,不利于长远发展。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内外部发展的共同需求,事业单位应该不断改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促进事业单位长远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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