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努力开创财政监督事业新局面

2012-08-15 00:43李永和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监察专员
财政监督 2012年24期
关键词:专员办财政监督财政

李永和/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监察专员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了。这次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召开的盛会,为中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全面发展规划了更加科学的宏伟蓝图。作为肩负着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及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站岗放哨”光荣使命的财政监督队伍,全面贯彻和落实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不断推动财政监督事业科学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

一、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上来,打牢思想基础,凝聚精神动力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也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党的十八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博大精深,内涵深刻,高屋建瓴,实事求是,催人奋进,是指导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和行动指南。

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专员办全体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财政部党组和驻地省委的部署要求,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传达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结束时的讲话、党章(修正案)、中纪委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强大声势,形成高水平、多角度、立体式的学习格局,迅速掀起学习和宣讲十八大的热潮;二是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人大工作不断前进,进一步增强新时期新阶段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动财政监督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深化财政及财政监督工作总体思路,以财政监督特有的方式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切实找准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大局意识,发挥财政监督主体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认真总结和努力坚持十六大以来财政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找准方向,继往开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财政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财政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加强,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显著成效,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持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1.89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37万亿元,年均增长20.82%。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由2002年的2.21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89万亿元,年均增长19.39%。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作为财政重要职能的财政监督工作,也和其他财政工作一样,通过不断创新、不断改革、不断实践,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实现了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的转变,基本构建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工作体系,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和进步。财政收入监督、支出监督、会计监督、金融监督和内部监督职能不断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较好地发挥了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在规范和整顿经济秩序、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源头防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广大财政干部求新求变、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努力奋斗的结果。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把取得上述成绩的经验归纳为“坚持五个注重”,即:注重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注重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注重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注重强化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注重建设队伍,提升干部素质。这些经验是我们必须长期坚守和继续发扬光大的宝贵财富,也是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作为和体现。我们要在坚持和发展原有经验的基础上,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三、积极进取,忠诚履职,努力开创财政监督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对财政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是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改革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要求之后,党和政府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命题。面对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财政监督部门和广大财政监督人应该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与时俱进,积极进取,创新发展,不断推动财政监督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一)围绕中心大局,科学准确定位

新时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大监督”理念,从就财政论财政、就资金查资金和“一人一事”的旧观念和老模式中解放出来,立高看远,着眼全局,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等中心和大局任务,对财政监督工作职能进行科学准确的定位,始终围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这一根本任务,理清思路,科学规划,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环节,抓重点,找关键,积极开展工作。

(二)围绕核心职能,打牢工作基础

当前,专员办监督工作的核心职能包括收入、支出、会计、金融、综合和内部监督六个方面,《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把这六个方面的工作又细分为九项内容,围绕上述核心职能,要进一步打好三个方面的基础。一是以精细化、科学化为重点,打好内部管理基础。各专员办人员少、业务全,行政管理力量相对单薄,只有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才能保证监督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以提高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为重点,打好队伍建设基础。专员办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一支政治素养高,同时在经济管理、财税政策、金融业务、会计核算、政策理论水平和协调公关等各方面综合能力都很优秀的干部队伍,这既是财政监督工作本身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三是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为重点,抓好业务机制建设。目前,专员办在实施各项财政监督业务时,工作流程、内部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方法和手段、管理文书及行文格式规范、处理处罚、监督检查结果执行和运用等方面还不太规范和统一,还未形成比较科学的工作模式,需要我们在新的时期以完善和规范业务机制建设为目标,不断进行新的探索。

(三)围绕重点任务,创新深化监督

对财政预算和绩效实施监督是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求,是专员办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围绕“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深化监督。一是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监督检查方法,善于借鉴,善于思索,敢于创新,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果;二是要加大科技手段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应用,建立监督工作模型,完善监督信息资料库,引进、吸收和开发相关监督检查软件,设立政策落实和重大财税问题预警指标,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密切配合内部业务管理司局,积极协调其他外部监督部门,加大监督业务成果的应用范围和力度,不断增强财政监督的法律威慑力,进一步扩大财政监督的实际影响;四是在深入贯彻和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同时,以理论的探索和实践的创新,积极推动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更加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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