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路径分析

2012-08-15 00:45姜宏洁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吉林省

姜宏洁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经济管理教研部, 吉林 长春 130012)

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路径分析

姜宏洁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经济管理教研部, 吉林 长春 130012)

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但目前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融资困境。在借鉴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经验的基础上,从吉林省战略性产业发展现实出发,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路径应该以间接融资为辅,直接融资为主,重视资本市场和股权融资,尤其要发挥好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

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特征的新兴产业。在产业选择上,吉林省立足于自身的区域比较优势、创新基础、产业基础和资源基础,确立了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文化和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振兴吉林经济的必然选择。2011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5万亿元,人均GDP超过3.8万元,现代产业体系稳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产业比重显著上升,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未来看,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破除资金瓶颈,需要借鉴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多种融资方式,确立符合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的融资体系。

一、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吉林省的生物化工产业以玉米加工转化为主要标志,其规模、研发能力和企业地位等居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以现代中药、生物技术制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规模已经超过500亿元,在全国位居第七,现代中药生产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光电子和汽车电子是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是吉林省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其中汽车电子产业年产值达150亿元,在国内位列第三;风电装机容量在全国排第4位,是我国七大千万千瓦风电产业基地之一;以轨道客车为代表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也形成了优势板块和品牌效应。

(二)掌握一大批关键技术

依靠吉林大学、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的大力支持,吉林省在生物、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突破和掌握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其中柔性加工技术、小卫星制造技术、电致发光技术、可调谐激光器技术、光电收发器技术、高速轨道客车制造技术、特种功能材料制造技术、LED显示技术和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等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非粮生物质技术方面处于世界前列,吉林燃料乙醇改良湿法生产工艺属世界首创。混合动力汽车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现代疫苗生产技术、ECU等汽车电子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涌现出一群龙头企业

长春大成集团是世界领先的大型生物化工企业,赖氨酸生产规模居世界首位,国际市场占有率30%以上。长客集团是亚洲最大的高速轨道客车生产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接近50%。吉林修正药业集团在全国中药百强企业中居第3名。启明信息公司是国内软件五十强企业,在汽车管理软件产品和车载信息系统研制及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吉林华微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加工、销售企业。延边敖东、通化东宝、长春长生、长春奥普、长春禹衡等一批企业快速成长。

(四)形成一批有代表性的产品

380km/h高速轨道客车、生物基化工醇、ABS、冻干甲肝疫苗、光电编码器等产品处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较大生产规模、较强市场竞争优势。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填补国内空白,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和丹麦之后全球第三个能生产和销售该产品的国家。大功率全固体激光器、聚芳醚酮、聚乳酸、聚酰亚胺等产品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率先进入产业化。新能源汽车、艾滋病疫苗、HIB疫苗、重组人促卵细胞激素、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性能聚苯乙烯-聚乙烯树脂等一批新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后续支撑。

二、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其发展壮大需要大量资金长期稳定投入,特别是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十分突出。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金融创新驱动,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其核心内容是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需要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迫切需要通过金融创新来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和区别于传统产业的灵活多样的融资机制,实现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推动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和产业层次的不断提升。美国新兴高科技产业迅速成长的重要原因,就是以硅谷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力量与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力量的有机结合。就我国整体情况而言,研发资金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从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来看,2009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的份额为1.62%,而发达国家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为2.5%-2.8%。同年,吉林省研发投入相当于GDP的1.13%,低于全国总水平约0.5个百分点。①

目前,吉林省现行的金融体制所提供的融资服务对于培育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现存的金融机构的技术手段、服务理念、产品链条和制度体系还不能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一是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导,难以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业务范围广、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的企业群体提供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作出全面、及时、有针对性的安排。二是吉林省现有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专业化程度高、金融产品线覆盖面狭小、对金融客户的差异化划分不够细致,所以整个金融体系向新兴产业渗透能力不够强大,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蕴藏在金融机构内部的资源动员不足,呈现出苦乐不均的现象。一方面,一些大型国企、传统产业或房地产行业在出现资金富余时,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群体急需的股权资本、债权资本供给又十分短缺,融资无门。三是金融技术创新缓慢,适用于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技术创新手段匮乏。四是各类金融机构诸如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合作的政策法规和平台,难以形成完整的金融服务产品链条,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难以形成有效推动力量。纵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个阶段,从纸上谈兵的战略规划到作坊式生产的初创时期,从凤凰涅槃的成长时期再到大型企业集团的上市前期,企业经历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融资需求,它需要的是环环紧扣、相互统一的融资服务链条。吉林省目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比例极低的投融资格局显然不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筹集资金。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特点就是开办的时间短暂、企业规模小、业绩不稳定、固定资产少、经营风险高,使得这类企业要获得银行贷款难之又难。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发现培育机制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首先,新兴产业不确定性大、固定资产少的特点决定其难以取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而资本市场提供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能够筹集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的发展资金,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其次,通过资本市场,可以全面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构建科技资源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有效模式,推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有助于自主创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再次,资本市场在为创新企业提供所需资金的同时,还能为其提供各种优化治理、科学管理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使其迅速形成竞争优势。目前,沪深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296家,其中主板1387家,中小板620家,创业板269家,其中,吉林省上市公司共有37家,且中小板和创业板难觅吉林公司踪影。从现有的情况看,吉林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企业群体对资本市场的利用程度还十分有限,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资本市场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国际经验表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可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注入早期发展必需的种子资金、选拔培育企业管理团队、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壮大的新型商业模式。以PE(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为例,2011年的695起投资分布于33个省市及地区。案例数量位列前五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除深圳),案例数量最多的是北京94起,吉林则有9起、列第19位。从融资额来看,全国PE投资总额388.58亿美元,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分列前五,其中北京达67亿美元,吉林1.67亿美元,列第20位,辽宁融资5.1亿美元,黑龙江3亿美元,分别列第11位和14位。虽然长期看吉林省利用PE的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但是同兄弟省市相比吉林省的水平还很低,短期内难以惠及众多的被融资难题所困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即使未来吉林省利用PE的水平有大幅提升,从2011年的整体数据看占融资总额59%为成长基金,这部分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助益较大,另外41%的资金则用于投资房地产、上市公司和并购项目,这部分资金与吉林省大量处于初创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无缘。

三、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方式借鉴

(一)政府直接出资

以美国为例,新能源是美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09年,美国政府向与新能源技术相关的项目拨款970亿美元,在替代能源研发和节能减排方面的投资达607亿美元,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相关投资总额超过400亿美元。2010年,美国低碳技术的研发费用占美国能源部总预算的25%,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氢能源以及核裂变、核聚变的研发经费达18.7亿美元。此外,美国还设立了“能源研究中心”,未来10年内,美国政府在可再生、可替代能源方面的投入将达到1500亿美元。

在日本,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被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该国加大扶持力度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资金的40%来自日本中央政府,50%来自日本地方政府。从1996年到2004年之间,日本在新能源产业上的直接融资增加了236.7%。到2006年,日本对节能产业的出资额就达到4.75亿美元。

(二)债权融资

有一部分企业具有从研发到生产的全产业链经营能力又打算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它们往往具有股东背景实力雄厚、传统产业基础扎实、企业综合效益好等特点。此类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融资还款就可以依靠企业的综合收益,利用传统产业收益为新兴产业融资进行担保,融资风险会得到极大降低。因此,对于综合效益较好的全产业链融资主体更适合低成本的债权性融资。

(三)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融资

资本市场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在于它的市场化培育和发现机制,这种机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首先,由于新兴产业风险极大、不确定因素很多,固定资产又普遍较少,所以这些企业很难具备获取银行贷款的资格。而资本市场的机制恰恰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是投融资双方互利共赢的。其次,资本市场还为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合作搭建桥梁,构建科技资源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有效模式,推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有助于自主创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再次,资本市场不仅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平台,还为这类企业提供各种治理结构优化、管理科学规范的支持,使其迅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风险资本和私募股权资本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同样离不开风险资本和私募股权资本的扶持。以美国为例,该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依靠市场化的融资方式,股权性融资又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分别对应市场细分的专业化的投资机构,如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天使投资主要投资于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意早期,一般来说天使投资的单笔投资额度较小,但风险极高,一旦该投资项目成功则获益不菲。创业投资(VC)一般是指在创业企业成长期对其投入资金进行扶持。这个阶段企业发展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同时具有完整商业计划和盈利能力很强的商业模式,该阶段融资是为了扩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此时正是VC进入的绝佳时机。而私募股权投资(PE)则乐于在新兴产业发展成熟期介入企业,此时企业发展平稳,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具备或基本具备上市资格,最常见的是上市前(PREIPO)投资,也有一部分投资参与并购重组。值得一提的是PE在我国爆发式的疯狂增长之后,业务模式也不断得到规范。得益于主管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加强管理,使得PE的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程度不断提高,使其成为社会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的重要转换器。

(五)政府引导基金

所谓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的政策性基金。其功能主要有:

1.资金放大功能

引导基金通过借款、参股、担保等方式,既调动民间资金,又调动保险资金、银行资金、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共同发起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形成国有资本、境内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创业企业的融资渠道,一般可撬动20倍以上的资金来加速科研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

2.风险调节功能

处于种子期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由于面临研发风险、产品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企业成长风险,传统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投资机构难以判断其盈利前景而不愿介入,而这类创业企业又恰恰迫切需要得到资金支持。引导基金通过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信用担保,可以有效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创业企业,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

3.政策导向功能

引导基金可以针对地区亟需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选择地与专注于这些行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合作发起设立各种创业投资风险基金,优先投入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加速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成长为支柱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中国政府引导基金从2002年出现至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2002-2006年是创立探索阶段,2007-2008年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2009年开始进入规范设立与运作阶段。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居全国领先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引导基金正在以燎原之势向中西部地区全面扩散。到目前为止,全国大部分省区都拥有了本地的政府引导基金。其中苏州的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早,作用大,颇多值得借鉴之处。苏州的第一只政府引导基金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只引导基金于2006年3月设立,基金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目前该引导基金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各类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之一。

四、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路径选择

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对产业经济发展具有“溢出”(SPILL-OVER)效应或外部性,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发挥包括融资扶持在内的政策作用。

针对吉林省的情况,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宜过度依赖政府出资,原因有二。第一,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多处于发展初期,而恰恰这个时期的风险又是最大的,财政资金不宜直接介入风险过大的发展时期。第二,吉林省政府财力有限,2011年吉林省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850.1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600亿元。本年度地方财政支出2201.7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319.8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49.79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43.8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02.42亿元。②以上各项民生支出达到1139.04亿元,已经超过地方级财政收入水平,并且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71.19%,③因此依靠地方政府出资来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受到地方政府财力的限制。

吉林省内一大批优秀企业,比如一汽、吉化和多家成熟的医药企业,如果以他们的传统产业为依托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债权融资将是一种成本低廉、可操作性强的融资途径。与此同时,吉林省内大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育成长过程的动态竞争性和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市场化的融资应以股权性融资为主,债权性融资为辅,在股权性融资过程中,应随着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专业化规范运作的融资方式,实现不同投融资方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分工与合作。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还应特别重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构建政府和市场协同的PPP融资体系。其中,政府引导基金就是这种PPP模式的具体体现。2010年吉林省出资1亿元参股设立生物产业和汽车电子产业两只创业投资基金,两支基金总规模均设定为1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均为2.5亿元,其中国家出资5000万元,吉林省出资5000万元,再募集社会资本1.5亿元。

吉林省创业引导投资基金由吉林省政府发起、省工信厅具体组织实施,按照1+4+N模式设计,即由省政府独家出资设立母基金,再将母基金分别与4家投资公司(深圳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创投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三恩资本有限公司、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子基金,子基金的总规模将达到母基金的5至6倍,这种模式是当前国内政府引导基金的最优模式,也是吉林省首次以有限合伙的方式引入投资人。通过吉林生物产业创投基金和吉林省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吉林省境内具有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资金,其意义不仅在于与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合作,更重要的是借鉴适合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管理经验,扶植其发展壮大。

[注 释]

①数据来源:根据《吉林省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www.stats.gov.cn)和《吉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②数据来源:《吉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③数据来源:根据《吉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得出。

[责任编辑:解梅娟]

F127

A

1008-8466(2012)05-0076-05

2012-07-08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1年校内课题《吉林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姜宏洁(1970—),女,吉林东丰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副教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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