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事是求实——时下马克思主义学术风气的反思性视角

2012-08-15 00:45吴苑华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马克思列宁主义实事求是大众化

吴苑华

(华侨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21)

浅议事是求实
——时下马克思主义学术风气的反思性视角

吴苑华

(华侨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21)

实事求是与事是求实,是辩证统一存在于毛泽东思想中的,它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和时代化思想的完整表达。事是求实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态度,坚持事是求实,有助于反对党内的新本本主义、新教条主义和新形式主义,破解“洋教条”和“洋本本”的“神话”,有助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和时代化。

实事求是;事是求实;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联系实际;辩证逻辑

有学者曾撰文①讨论了事是求实与实事求是的理论联系,对事是求实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都作学理性考察,可是对其意义的考察仍有待深化。拙作《如何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文(此文发表在《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2期)也谈到了实事求是与事是求实,但是言语过于简单,未能详细分析它们二者之间的差异与联系,以及事是求实本身的特质,而结合时下马克思主义研究界的学术风气来细研事是求实又是一项非常必要的研究工作,因为一方面可为诊断时下不良的学术风气提供某种启示性资源,另一方面通过细研“事是求实”的特质可重新理解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和态度。

一、何谓“事是求实”

虽然长时间以来人们对“事是求实”的讨论少得可怜,但是它的存在及其含义并不模糊,其合理内涵是明确的。

首先,从理论与实际、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上看,实事求是与事是求实共同构成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本质过程。根据毛泽东的相关阐释可以看出,“实事求是”着眼于“从实践中来”,即从实践到理论的探索过程。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这样解释道:“实事求是……‘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1](P800-801)很明显,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从实践中探索出作为人们行动向导的事物的内部联系或规律性的过程。因而,实事求是重在获得真理和科学知识。但这还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必须把已经获得的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规律性创造性地导向实践中,即“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走向成功。严格地说,这样做是事是求实,是从理论到实践的活动过程,这与实事求是有所不同。可见,事是求实也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本质过程。

其次,从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辩证统一上看,事是求实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从理论到实践的客观过程。以往,人们“曲不离口”地把实事求是同“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放在一起相互解释,姑且不论这种“相互解释”的合法性如何,单看这种“等价齐观”就不再是实事求是的。根据毛泽东的相关阐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本质上包含两层内容:一是实事求是,二是事是求实。前者强调要从中国具体实际中探索出规律性和内部联系,实现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后者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具体实际中,发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能,推动中国具体实践走向成功和新的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改变世界”的根本任务。因此,“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一定意义上应当理解为事是求实或从理论到实践的客观过程,是中国人民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客观过程。

再次,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上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本质上是事是求实的主客观相统一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就从实事求是的视域上提出并讨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也使得实事求是成为人们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导性视界。其实,如果单一选择实事求是的解释范式,势必遮蔽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富内涵和本质要求。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是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转化为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具体化,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具体实践的发展。以毛泽东之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国人的民族语言、文化风格和气质来理解、讲述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为中国人民的精神武器,变成中国人自己的思想、观念、方法、策略,为的是推动中国革命走向成功。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质上是一个事是求实的主客观统一过程。

从以上分析看,实事求是与事是求实并不矛盾,二者共存于理论与实际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中。实事求是是从实践中探索出作为人们行动的向导的事物的内部联系或规律性的过程。而事是求实则是把这类内部联系或规律性切实地导向实践中去并发挥应有作用,以此创造性地推动社会实践发展。总之,事是求实就是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客观过程。

二、“事是求实”也是马克思主义学风的一种解

与实事求是一样,事是求实体现了一种学风态度和思想方法,也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风的一种“解”。

第一,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风态度的事是求实。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就是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对周围环境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和研究。……在这种态度下,就是要有目的地去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是为着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问题和策略问题而去从它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这种态度,就是有的放矢的态度。‘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所以要找这根‘矢’,就是为了要射中国革命和东方革命这个‘的’的。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而要这样做,就须不凭主观想象,不凭一时的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凭客观存在的事实,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引出正确的结论。……这种态度,就是党性的表现,就是理论和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作风。”[1](P800-801)一般说来,毛泽东在这里讨论的是实事求是的学风态度。但毛泽东的这段论述不仅确证了实事求是,实际上也隐含着事是求实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态度的另一种“解”。在实事求是的逻辑上,理论不是凭空而来,“实践出真知”。而在事是求实的逻辑上,理论不是为了“清谈”,而是要切实地服务于实践的发展需要。也就是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风态度既是实事求是的也是事是求实的。上述引文的完整思想应当包涵实事求是与事是求实这两层意思,并共同展现着马克思主义学风态度的完整风貌。

第二,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的事是求实。毛泽东说过:“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1](P796)在他看来,实事求是正是这样的思想方法。其实,事是求实也是毛泽东所指的思想方法,因为它恰当地体现了我们党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研究今天的中国和世界”,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1](P796)或者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要“有的放矢”,是“为了革命实践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单纯的学习”。[1](P797)毛泽东曾批评一些人“只会片面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个别词句,而不会运用他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具体地研究中国的现状和中国的历史,具体地分析中国革命问题和解决中国革命问题”。[1](P797)在他看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说来,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离开中国特点来谈论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2](P535)江泽民在纪念建党七十五周年的讲话中也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从实际中来并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能真正学懂,也只有联系实际才能真正用好。”可见,中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已经在一定意义上把事是求实视作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本质内容和内在要求。恩格斯曾在《致威·桑巴特》的信中强调道:“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3](P742-743)因而,不论我们学习书本知识、学习科学理论还是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真理,都应当遵循事是求实。

第三,作为学风端正与否的衡量标准的事是求实。学风端正与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早就引起重视。以延安整风为例,毛泽东集中批判了党内“新八股”的不端学风,反对“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倡导实事求是学风。毛泽东把“实事求是”作为学风端正与否的衡量“标准”,反对从“本本”和“教条”出发。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提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4](P55)可以说,马克思把实践作为衡量学风端正与否的标准。问题在于,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期是不是仅仅从“实事求是”上思考学风问题的衡量标准?马克思的实践标准到底是实事求是的还是事是求实的?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强调了事是求实的重要性,都是把“求实”作为“事是”的衡量标准。“事是”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掌握“思维的客观真理性”;而“求实”则是“改变世界”,是运用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真精神。因而,事是求实也体现了马克思在《提纲》第十一条中所说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实践诉求。“改变世界”必然要求“事是”以“求实”为根本点、出发点。陶德麟教授曾提出:“时下,中国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种种疑问都出自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成功与否的标准,其中最典型的是‘本本’标准,即‘看中国化的成果与马克思本人的著作的文本是否符合,从反面说也就是看是否‘走样’’。这实际上是以‘本本’为标准的教条主义。按照这一标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就变成了从书本到书本的知识,变成了从概念到概念的演绎过程。”[5](P9)可见,衡量“事是”亦即“学习理论”的根本标准不是“本本”而是“求实”。正是基于“求实”,我们“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6](P382)一个人是否精通了马克思主义,不是看他读了多少马克思主义的大本子或记住了多少经典著作和语录,而要看他是否以“求实”为导向创造性地学习“马列”,即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真精神指导我们更好地“改变世界”。

三、坚持“事是求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和时代化

只有坚持事是求实,才能保障卓有成效地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和时代化。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就是“事是”之义;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就是“求实”之行。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态度、思想方法和学风的衡量标准,事是求实对于推进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和时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一,坚持事是求实,有助于强化理论联系实际。任何科学理论都不是为了鉴赏和做“摆设”,而是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提供科学的理论武器。科学发展观同样如此。毛泽东早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就曾提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1](P815)在他看来,一些人虽然饱学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但是这仅完成了第一步“事是”,还有第二步“求实”的任务需要他去完成。因此,毛泽东告诫:“我劝那些只有书本知识但还没有接触实践的人,或者实际经验尚少的人,应该明白自己的缺点,……唯一的办法就是使他们参加到实际工作中去,变为实际工作者,使从事理论工作的人去研究重要的实际问题。这样就可以达到目的。”[1](P816)在20世纪中国革命历史上,王明、博古可谓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的饱学之士,可他们惟有“事是”之举而无“求实”之能,因而始终做不到“理论联系实际”,不理解、也做不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事是求实,坚持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因而能够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中国革命走向了成功,并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坚持事是求实,坚持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因而也能够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走向成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和时代化。坚持事是求实,就是坚持理论密切地联系实际,就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也才能在实践中率先确立科学发展观大众化所需要的根本方法。

其二,坚持事是求实,有助于清除党内的新形式主义、新本本主义和新教条主义的干扰,推进党内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毛泽东批评一些人总是“言必称希腊”,批评党内存在着“嘴尖皮厚腹中空”、“甲乙丙丁”罗列或开“中药铺”式的党内“新八股”,并且指出“形式主义”、“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是党内思想的一大危害,号召全党同志大兴“实事求是”的新风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陈云则告诫我们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江泽民也提出:“对待马克思主义,有个学风问题:究竟是从本本出发,还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7](P12)坚持事是求实,树立“求实”精神,意在防止“新形式主义”、“新本本主义”和“新教条主义”在党内学习实践中滋生和蔓延。所谓“新形式主义”,是指一些人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同于围绕中央和相关部门印发的材料做一些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比如报告会、座谈会、墙报和板报等,而不去深入实际搞基层调查研究。所谓“新本本主义”,是指一些人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同于“浏览”中央和相关部门印发的材料,亦即整个学习活动都停留于对“新本本”的“翻阅”上。这样的“学习”不过是开开会、听听报告而已;这样的“实践”不过是写一些所谓“心得”、“体会”。所谓“新教条主义”,是指一些人机械套用中央和相关部门印发的材料制作许多“口号”和“标语”,结果是只闻“雷声”不见“雨点”。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鲜明指出:“我们说的马克思主义,是要在群众生活群众斗争里发生作用的活的马克思主义,不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把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变成为实际生活里的马克思主义,就不会有宗派主义了。不但宗派主义的问题可以解决,其他的许多问题也都可以解决了。”[1](P858)这是改进我们当前的各种学习活动应当谨记的一条根本原则和方法,也是我们的理论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具有生命力的法宝。因此,在党内实现科学发展观大众化、具体化,必须坚持事是求实,树立“求实”精神,以实际问题为中心来“有的放矢”地推进学习和实践双向成效。

其三,坚持事是求实,有助于解除“洋教条”、“洋本本”的“魔力”,推进学术界创造性地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学术研究。温铁军在《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内主流学术界实际上是以西方的理论逻辑,推导形成了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并加以模型检验;需要提醒的是,这个土地私有化逻辑仍然需要在经验层次得到起码的支持:不论任何主义、制度或政府、领袖,只要发展中国家在不能对外转嫁成本的约束下加快工业化,必然导致农业资源和生产力诸要素大幅度净流出;在这个进程中,由多种复杂因素形成的‘三农’困境,不可能靠某个外部引入的激进理论或政策就会迎刃而解。”[8]一段时间里,确有不少人“言必称美国”、“言必称西方”,把“洋教条”、“洋本本”当作经典、“标准”,套用于我国社会实践。这类人俨然就是当代的“假洋鬼子”,在他们看来,那些“洋本本”中的“洋教条”是解决我国社会发展的问题与矛盾的“灵丹妙药”。他们从“洋教条”出发为我国社会实践的发展乱开“处方”,甚至对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经常作出“另类诠释”,炮制一套套“雷人”的“呓语”。比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他们指责这种学习活动是“瞎折腾”。因为在这些人看来,“洋大人们”从来不搞这类学习,也不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是也照样发展起来了吗?第二,他们指责这种学习是搞变相的“意识形态革命”。因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我们这样大张旗鼓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其结果只能是推崇和抬高这种“理论”而压制其他理论,尤其挤压了“洋理论”和“洋教条”的用武之地。实际上,这些人的“洋思维”和“洋观念”本质上是只“唯书”而不“唯实”的。对此林林总总的“洋相”,何萍教授提出:“无论何种研究,都要以中国的现代化为中心。”[5](P515)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事是求实,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才会有助“洋教条”、“洋本本”的“魔力”的破解,才会有创造性的“洋为中用”。在某种意义上,事是求实正是防范“洋本本主义”和“洋教条主义”入侵的“防火墙”,是保障我国学术研究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健康发展起来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

其四,坚持事是求实,努力推进科学发展观的大众化。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不是纯粹的学术活动而是一场社会实践。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事是求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向全社会、导向广大群众中去,实现马克思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大众化。何萍教授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不是在书斋里按照‘学科分类’进行‘纯学术’研究过程,而是党和人民通过实践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过程。”[5](P513)同样,科学发展观也必须实现大众化,只有大众化的科学发展观才会真正展开其科学性的实践。孙熙国教授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三个重要环节》一文中也认为:“从毛泽东思想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人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成我们自己的精神武器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中国化的过程。”[9]实际上,不仅马克思列宁主义要“与中国实际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且“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都必须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相结合,实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因此,坚持事是求实,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7](P12)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大众化的根本选择。

总而言之,坚持事是求实,才能杜绝把马克思主义导向纯粹的“清谈”、“夸夸其谈”一边去,杜绝党内“新本本主义”、“新教条主义”和“新形式主义”的滋生和蔓延。只有这样,才能解除“洋教条”、“洋本本”的“魔咒”,并以“求实”精神为动力创造性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和科学发展观才能成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物质力量”,“指导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并成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落脚点”。[9]

[1]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陶德麟,何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与反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6]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江泽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8]温铁军.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J].红旗文摘,2009,(2).

[9]孙熙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三个重要环节[J].思想教育研究,2008,(10).

[注 释]

①参阅涂大杭发表于《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的《“事是求实”的哲学基础和若干意义》一文。

B-49

A

1008-8466(2012)01-0004-05

2011-06-27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英美新马克思主义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2009A003)研究成果;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设计创新研究》(2009B2055)的阶段性成果

吴苑华(1965— ),男,安徽庐江人,福建泉州国立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张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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