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地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与简析

2012-08-15 00:44王林稳
地下水 2012年5期
关键词:汉滨区镇区水源地

王林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陕西 安康 725000)

汉滨区地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与简析

王林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陕西 安康 725000)

水源地保护是供水安全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汉滨区地表水源地调查分析,结果得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管理不规范,规划保护区域分布不够合理,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供水水源可靠性低,缺少备用水源,应急保障能力差等;随着工农业生产发展,城镇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要确保供水安全,提出完善水源地保护规划,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质监测体系等。

水源地;供水安全;集中供水;水质监测

地表水水源地,是指为满足人类对水资源需求而划定的地表水水源区域。包括河流型水源地和湖库型水源地。按供水方式不同,可将地表水水源地分为集中式水源地和分散式水源地。本次调查对象是向城镇、城乡及农村集中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

通过调查可摸清本区域内地表水水源地位置、规模、供水量、供水用途等,掌握地表水水源地规划建设情况、保护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饮用水安全保证程度。对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意义十分重大。

1 概况

汉滨区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南北长 101.2 km,东西宽81.6 km,自然地形南北高中间低。境内最高点佛爷岭海拔2 138.2 m,最低处彭家沟口海拔216 m。地貌上可划分为秦岭山地、巴山山地及安康盆地三大自然景观。

地处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属于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86.1 mm。全区流域面积100 km2(包括汉江)以上河流共有17条,10 km2以上河流有100余条,5 km2以上河流有210余条。汇入汉江的主要支流有蒿坪河、流水河、月河、神滩河、岚河、吉河、黄洋河等,主要二级支流有恒河、傅家河等。多年平均过境客水总量为 202.71亿m3。汉滨区境内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共 64座,总库容265 166.83万 m3,兴利库容 170 755.78 万 m3(其中,安康水库总库容258 000万 m3,兴利库容167 000万 m3)全区地表水资源总量 13.64亿 m3,人均拥有地表水资源量约 1 347 m3。2011年全区取用地表水总量约1.296 8亿 m3。

2 地表水水源地现状

2.1 地表水源地分布

截至2011年汉滨区共规划建设地表水水源地18处。主要分布在恒口、吉河、建民、大河等16个镇(办)。遍布于汉江、月河、恒河、傅家河、流水河、蒿坪河、沈坝河、东香河等9条主要河流的干、支流上。所处水资源三级区为“丹江口以上”区域。

2.2 取水水源情况

汉滨区地表水源地水源由河流型水源、水库型水源构成。其中河流型水源地有13处,水库型水源地有5处﹙黄石滩水库、许家河水库、新民水库、手掌河水库、建设水库﹚。在地表水源地上共设置取水口20个。其中,以城镇集中供水为主的河流型水源取水口15个,以农业用水为主兼有城镇集中供水的水库型水源取水口5个。2011年全区地表水源地供水总量约5 752.522 5万 m3,其中,水库型水源供水3 926.854 5万 m3,河流型水源供水 1 825.668 万 m3。

2.3 水源地水质监测与分析评价

地表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监测,由市、区环保局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卫生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质监测机构协助。依据近年来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全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的水源地15处,占已规划建设水源地总数的83.5%,合格率达到80% ~90%的水源地2处,占水源地总数的11%,合格率65% ~79%的水源地1处,占水源地总数的5.5%,全区境内没有全年水质不合格的水源地。

从水源地水体类型上分析,全汉滨区5处水库型水源地全年合格率均达到100%。河流型水源地共有13处,全年合格率达到100%的有10处,占同类水源评价总数的76.9%,全年合格率未达到100%的有3处,占同类水源评价总数的23.1%。通过比较可知,全年合格率未达到100%的水源地,主要分布在汉江三级以下支流上,且流域面积均相对偏小、河长较短。

综合分析评价,水库型水源地合格率高于河流型水源地;地处汉江及其一、二支流上的河流型水源地,合格率高于其他小型河流上的水源地;水库型地表水源地中有4座水库属于小(1)型(库容104~380万 m3),1座水库属于中型(库容4 177万m3)。

2.4 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水质标准

汉滨区境内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依据《饮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地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分布、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而划定。.

河流型地表水源地:分别按水域、陆域、河流长度等,已划分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河流型水源地有4处,约占同类型水源地总数的30.8%;只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没有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和准保护区的水源地有9处,约占同类型水源地总数的69.2%。水库型水源地:已按水域、陆域分别划分水源保护一级区、二级区和准保护区的水源地有2处,占同类型水源地总数的40%,只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没有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和准保护区的水源地有3处,占同类型水源地总数的60%。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规定,汉滨区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各级水域水质设定标准: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Ⅰ-Ⅱ类,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Ⅱ -Ⅲ类,准保护区水质标Ⅲ类。

3 水源地开发利用与管理

3.1 水源地供水能力

据调查统计,全区境内地表水源设计集中供水总人口约34.762万人,其中,地表水源地涵盖范围城镇供水人口29.932 9万人,约占地表水源集中供水总人口的86.11%,地表水源地未涵盖的乡村供水人口约4.829万人,约占地表水源集中供水总人口的13.89%。2011年度供水总量5 752.522 5万 m3,平均日供水量 15.76 m3/d。其中城镇生活供水2 333.1万 m3,占全年供水总量的 40.56%,其他供水3 419.423万 m3,占全年供水总量的59.44%。

河流型地表水源地主要供水用途是向安康城区和部分镇区居民生活用水、公共用水、市政环境用水等。水库型水源地主要以农业用水为主兼有城镇及一般工业供水。

3.2 水源地管理

地表水源地主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专管机构或取水单位负责管理。目前全区境内有5处集中向安康城区、重点镇区及国有企业生活区供水水源地,已全部指定专管机构负责管理。另有13处集中向一般镇区供水的地表水源地,主要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基层供水站负责管理。按所属归口行业分类:水利行业7处、城建部门1处、其他行业10处。

4 地表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管理不规范

各级保护区划界不明确,保护范围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等保护标志设施缺失,监察监测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装备落后,大多数水源地监管还是空白,监管责任难以落实。

4.2 地表水源地保护规划在区域分布上发展不平衡

镇区及乡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明显滞后于安康城区;边远镇区及南北山区乡村明显落后于重点镇区和平川郊区。

4.3 地表水源地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没有建设系统性的水源地保护机制,造成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体系、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措施缺失。

4.4 地表水源地供水可靠性低

由于缺少备用水源地,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差。目前安康城区供水虽然同时拥有两种不同类型水源可相互调度,但是两处水源地均不具备单独同时向江北、江南两个片区供水的能力,其他镇区及农村集中供水均属单一水源地供水,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表水源地污染事故,将面临无水可取或供水极度紧张的严重局面。

5 建议

5.1 建立和完善汉滨区境内地表水源地保护规划

按规范性文件要求,统筹城镇生活、城乡生活、乡村生活等不同供水用途,兼顾平川与南北两山不同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力争在今后几年内,实现一个镇区或较大规模的自然村庄,至少规划一处地表水源地和一处备用水源地。使全区规划保护的地表水源地保护区涵盖范围更广,受益人口更多,城镇、乡村居民用水安全保障程度更高。

5.2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

根据《饮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划定。落实在各级保护区陆域、水域内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实行各级地方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负责,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和维护。

5.3 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

采取疏浚河道、加固堤防、建网围栏等工程措施;积极鼓励在河岸两旁及水库沿岸种草、种树,实行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天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进化水源地水质。

5.4 加大地表水地源监督管理力度

禁止在水源的保护区内规划建设工业厂区、规模化养殖场、矿石开采区、剧毒物品及危险化学品仓库等;依法从严查处在河道、库区毒鱼炸鱼、采砂淘金等不法活动;严格限制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排放量,杜绝重金属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和库区。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防止化肥、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侵入水体,污染地表水源地水质。

5.5 制定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据不完全统计,安康城区及汉滨区各镇区日平均生活供水6.39万 t,年供水总量约 2 333.1万 t,供水总人口29.932 9万人。其中,安康城区供水人口20万人、重点镇区7.67万人,一般镇区供水人口2.262 9万人。一旦发生水源地强毒性污染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为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应事先制定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充分考虑到一个水源地发生突发事件,或两个水源地同时发生事件,在两种不同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如:人员调度、物资安排、跟踪监测、险情通报等工作。

5.6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体系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组建统一的水环境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各方共同监测、共同审核、统一发布水环境信息报告。加强对汉滨区境内河流型、水库型水源地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应迅速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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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184(2012)05-0098-02

2012-06-18

王林稳(1963-),男,陕西安康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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