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我国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28日在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我国将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至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合Ⅳ类至Ⅴ类水质标准的占37%。我国一些地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污液以及化肥农药等渗漏渗透,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及工业园区等6类区域为重点防控区。根据《规划》要求,我国将对加油站地下油罐等污染行业及水处理工艺方面提出限期技术升级要求,明确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确立
按照《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确立的时间表,2015年,我国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摘自《新华网》文/顾瑞珍、徐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