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黄新建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舆论监督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作为一个新兴的传播媒介得到广泛运用,微博、网络社区、论坛等网络公共空间的影响日益扩大,网络舆论监督也由此产生。作为一种反应迅速、影响力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网络舆论监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以及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积极作用。
但是,网络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们带来好处的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方便人们更好的行使监督权力,我们应该正确、理性地面对网络舆论监督,对其施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好地发展。
何为网络舆论监督,可谓是众说纷纭,目前在百度百科上搜索出的定义为:“网络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
也有学者将网络舆论监督定义为:“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它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如电子数据库、电子课件等和各种网络形式如网页、电子邮箱、电子留言板、虚拟社区等,对掌握一定社会公共权力者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过程,以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
综合多个学者的观点,我认为所谓网络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公众以互联网为平台了解国家事务、社会事务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通过多种网络形式交流、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实现对现实社会的监督、检查、评定的作用。作为新时期的一种监督形式,网络舆论监督是现阶段人民行使自己民主监督权利的便捷通道和有效手段。
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同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其独特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
与广播电视相比,网络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成本也更低。网民可以将自己感兴趣的事件发布到网上,引起他人的注意。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情,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网络传播的这种特点,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具广泛性。只要你可以利用网络,只要你在这个社会中活动,就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监督者,同时也被整个社会所监督。
在互联网时代,时空和地域的差别被极大地缩小,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连接到互联网的设备,就可以随时随地将自己对事态的看法发表在公众面前。人们在自己家中,通过网络就能迅速了解到社会正在发生的热点、看点,对社会事件进行关注,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网络舆论监督使得一些事件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从而使事件得到及时关注和有效解决。
传统媒体的传播通常是单向的,人们只有被动的接受。而网络赋予了媒体新的生命,网络在为大家提供更多的信源的同时,也为思想的交流提供了自由的平台。在网络平台中,人们是平等的,针对某一事件,人们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地采取措施,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可以自由的交流,展开讨论。只要你可以上网,就可以实现相互之间的交流,这是传统媒体无法做到的。
网络天然具有自由,开放的功能。借助网络的技术和平台,网络舆论监督使网民的监督权利变得更加容易实现。在网络中,网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论坛、博客、微博等各种方式对自己感兴趣的任何领域的社会事件进行关注、研究,发表自己的言论和意见,可谓是畅所欲言。只要你愿意发出自己的声音,网络都会给你一个机会和平台。在国内知名网站以及各大网站的新闻跟帖中,网民们每天都会就当天的重大问题和热点新闻进行评论和激烈地讨论,并且对问题的讨论逐渐深入,进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力。
网络具有虚拟的隐秘性,可以掩盖网民的真实身份、职业,社会角色等。在网络中,网民以匿名的身份出现,可以抛弃现实社会中的种种顾虑参与到舆论监督之中,才会在网络上发出伸张正义的各种声音。近几年大量的网络舆论监督事件也都是从网民选择匿名在网络上曝光开始的。网络的匿名性为监督者行使监督权利撑开了一把保护伞,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者的权益,降低监督的风险成本,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舆论监督中来,更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提高舆论监督的效果。
互联网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不同思想和观点的人们都可以在这里直抒己见,相互交流。但是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等特点,使得当前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督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传统舆论监督媒介中,由于“把关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舆论监督信息的准确性。而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由于缺乏严格意义上的信息“把关人”,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网民在信息的发布与传播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发布的信息很难保证真实、准确。另外,网络的及时性和快捷性,还会导致网民在对新闻事件的内容无法做出正确调查、判断的情况下,就对事件作出不客观的评价,从而致使各种失真的信息在网络上泛滥。这不仅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极大地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力。
在网民的讨论中,尽管很多网民都可以理性的分析、判断,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是也经常出现一些只为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当有人与自己意见或者大家意见不同时就出言相讥,甚至辱骂、进行人身攻击等。尤其当网络舆论中那些只为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占有主导地位的时候,一些缺乏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势必受到影响,造成“群起而攻之”的混乱局面,正常的监督行为也会演变为“网络暴力”。特别是当事件涉及到官员或富商时,很多人往往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理性地思考,而是根据自己情绪化的反应,做出带有情绪性的结论。这个结论又会通过网络迅速传播,使监督信息呈现出情绪化、非理性的特征。
近年来,舆论监督在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方面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案件在刚一曝光或者还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社会舆论就积极地介入,大多数是呼吁司法机关对犯罪者予以严惩。此时,愤慨的情绪淹没了理智的思考,道德的判断逾越了法律的审判,公众希望司法机关尽快的对事件进行处理。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形成的舆论压力往往会对处于审判过程中的司法机关产生影响,从而造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而这又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同时,不恰当的监督方式还会对当事人形成伤害,造成侵权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互联网信息的广泛关注,使得一部分商家和个人意识到利用网络可以达到炒作和谋取利益的目的,因此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和“网络水军”应运而生。随着网络公关公司的增多、行业竞争的加大,网络水军的负作用凸现出来。他们只问利益不问道德,时常出现恶意炒作信息攻击竞争对手、制作热点话题吸引网民注意、制造虚假信息左右舆论误导民意等现象。这些问题有的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形象,影响了产品销量,破坏了诚信经营消费的环境;有的误导了网民,造成了错误的舆论导向,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从而引发人们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危机。
在我国,由于网络舆论监督作为新的监督形式出现较晚,加之网民素质参差不齐,针对网络行为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因而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时有发生,同时,“无相关法律的认可、无相关部门的授权、无组织团体的支持,使得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的互动也好,还是网络舆论监督从虚拟走向现实也罢,都不能改变目前网络舆论监督的尴尬地位,因此在监督的道路上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即使是网上闹得拂拂扬扬的“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虽然亲赴现场,但却也是有心无力,最终未能取得什么突破性调查结果。
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时期互联网的发展要求,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好的发挥作用,应针对我国网络舆论监督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找出与之相应的对策,使得这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不断得以完善。
在网络传播中,为保持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监督风气,政府部门应当从源头上把握网络信息发布,大力加强官方权威网络媒体建设,着力打造有威信、有实力的门户网站,利用权威信息发布,从思想上引导网民,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权。作为主流媒体的重点网站,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引导舆论走向的责任。作为政府来说,应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决策进展情况通过主流网络媒体及时向民众通报,同时,还要在资金和政策上尽可能给予这些网站更多的支持,壮大重点网站的规模,提升重点网站的社会知名度,从而达到更好的引导舆论的目的。
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仅是网络机构和网络工作者的责任,也是每个网民的责任。因此,必须提升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媒介素养。首先要培养广大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使用网络媒体,理性发言、慎重发言。其次,广大网民在积极参与网络监督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有效使用网络媒体。第三,要增强网民自身综合素质,从容应对网络事件,防止随意发布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同时网民还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对他人肆意进行攻击和诽谤,尊重他人,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监督。
在网络群体的互动交流中,意见领袖的作用尤为重要。通常,当网络上出现大量真伪难辨的信息和一些有失偏颇的极端言论时,普通网民就会失去判断力,显得无所适从,这时他们就会依赖权威人士或意见领袖来为自己指点迷津。目前我国很多论坛中都有一些话语领导者,他们见解独特、分析问题深刻,往往能影响或左右其他网民的看法。因此,各大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应该有意识地培养积极的意见领袖,将他们有见解、建设性的发言通过强调字号和色彩等方式放在网页的突出位置,引起网民更广泛的关注,从而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单纯的网络舆论监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监督过程中,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各有优势。因此,网络媒体应该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挥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网络舆论监督同其他媒体监督的有机结合,可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形成具有权威性、组织性、规模性的舆论监督合力,构建全社会的强有力的良好监督氛围,保证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良性运转,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网络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法律体系的保护。因此,首先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以便对网络舆论加强约束和引导,从而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其次要注重网络立法的可行性,要对具体行为的违规情况进行界定,针对各种新问题制定相关的规定,从真正意义上做到有法可依。第三是加强国际间的立法交流。可以吸收其他国家已经成熟的经验,借鉴国际网络法律准则。同时,还要加强国际立法交流,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网络法律准则,推进各国、各地区之间的法律衔接,缓解在国际互联网领域存在的各国以地域性为根基的法律之间的矛盾。
[1]谭向祖.浅谈网络舆论监督[J].社会纵横,2009(8):109.
[2]陶宇洋.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J].世纪桥,2011(19).
[3]杨婷.网络舆论监督问题探析[J].安顺学院学报,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