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娟
(广州大学 华软软件学院,广东 广州 510990)
组织行为学认为,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人是以“复杂人”的形式存在的,即强调人的认知的复杂性,个人的心理、情感状况,受尊重、受信任程度,直接决定着其在工作中潜能的发挥,并最终影响管理工作的效果。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独立学院由于办学方式、生源条件的特殊性,其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结合独立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针对独立学院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借鉴和运用组织行为学的一些原理和方法,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生源特点。
1.入学成绩低。国内大部分高等独立学院学生在本科第三批录取,广东省的在二本B批次录取。有些学院还在这个基础上再降分录取。因此,相对母体高校,独立学院学生的入学分数线一般相差50—200分不等。高考分数的高低不是指智商的高低,而是有没有好的学习习惯,缺乏毅力、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学习动力,在学习上得过且过。
2.家庭条件好。由于独立学院的学费远远高于普通本科的学费,能承担高额学习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普遍较好,大部分学生来自城镇,且独生子女比例高。父母是政府官员、商人的占了相当一部分。相对优越的家庭条件给予学生较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机会,但他们在艰苦朴素、劳动观念等方面相对较弱,依赖性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
(二)独立学院学生的思想特点。
1.思想活跃,个性张扬。独立学院的大学生多才多艺者较多,社会活动能力和参与意识较强。他们积极参加各种社团组织竞选活动,这种张扬的个性和富有创造力的思想及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给校园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丰富了校园生活文化。
2.集体观念淡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独生子女较多,自我意识较强,不少学生自我感觉优越,缺乏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参与集体活动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学生本人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锻炼,不少人不能适应大学规范化的管理,纪律观念相对淡薄,强烈的自我意识也给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独立学院学生的行为特点。
1.接触社会较多,部分学生价值观比较现实,行为功利。他们关注生活,但更关注生存;其行动指南以功利、实惠为准则。如学校制订的奖学金条例及相应的考核加分细则,目的是既注重专业学习成绩,又不忽略综合素质的培养。但不少学生在做事或者参加活动前,先看是否对拿奖学金有好处,能不能加分,是否划算,否则不会主动承担工作。
2.学习自觉性不强,贪玩,沉迷网络游戏,消磨时间者多。学习上缺乏自信心和恒心,因为家庭条件优越,不少学生不用担心就业问题,学习缺乏压力感,自觉学习性不强。不少还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旷课、逃课。大学生活就是在消磨时间。
(四)独立学院学生的心理特点。
1.自卑感强,思想负担重,自信心不足。由于高考成绩一般都与母体高校的分数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使独立学院的学生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是“二等公民”,自觉“底气不足”,对毕业文凭的含金量、毕业后待遇等都表示质疑,有可能对前途和未来缺乏自信心,产生自卑感。
2.自我意识强,但抗挫折能力较差。由于学费较高,相当部分学生认为自己在校学习是一种消费行为,因而对学校各方面有更高的要求,甚至挑剔。“维权意识”强烈,稍有不顺,不是通过合理渠道解决问题,而是喜欢扩大事端,引发他人关注。心理相对脆弱,经不起批评。离开温暖的家,面对陌生的环境,理想的大学生活和现实的差距给他们带来了生活上的压力和学习上的阻力。往往经受不住一时的挫折和失败而导致思想迷惘、生活懒散、自暴自弃。
(一)学生管理工作,以真心换真情。
组织行为学中著名的“霍桑实验”中的“访谈实验”,表明经济因素只是第二位的东西,社会交往、他人认可、归属某一社会群体等社会心理因素才是决定人工作积极性的第一位的因素。在“社会人”的日常行为中,情感是一个积极活跃的因素,它可以加速或延缓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同样,有了情感的基础,师生之间才能感情融洽。
1.满足学生的“尊重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独立学院的学生工作者应该尊重学生。自尊是潜在的精神能源和进取的原动力。独立学院学生自我意识强,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和人格,不仅可以密切师生感情,还可以提高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增强开展工作的效度。
2.满足学生的“自我实现需要”。信任学生,放手让学生经受各种锻炼,会使学生保持愉悦、进取的精神状态,实现自我价值。在此基础上,学生乐于接受老师的意见和指导。如文化艺术节、科技学术节等大型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放手让学生组织策划,鼓励他们大胆实践创造性的设想,往往能取得不错的成效。当然,并不是简单地完全地放手,而是建立在培养、帮助的基础上,促使学生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
独立学院的学生工作者要多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倾注爱心,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体现出真情与热情。让学生们认可老师,这样老师的影响力随着感情的深入而不断增强,就能够取得“亲其师,信其道”的良好效果。
(二)正确引导非正式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
梅奥教授从“霍桑实验”的“群体实验”中,提出了“非正式群体理论”的概念,认为在正式的组织中存在着自发形成的非正式群体,这种群体有自己的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起着调节和控制作用。
非正式组织的产生是由于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独立学院学分制与弹性学制的施行,打破了原有的以班级为单位的学习组织体制,同时正式组织的活动具有局限性,活动过于集中,具有单调性和闭锁性,一些学校的正式组织逐渐失去了对大学生的吸引,致使部分学生的情感和注意力转移到非正式组织,满足情感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并且大学生在共同的学习和生活中,相互交流、相互影响,也是形成非正式组织的重要客观原因。
非正式组织普遍存在独立学院中,存在就有其合理性,不可能拆散这种团体,强硬地改变只能适得其反,关键是如何教育和引导,如何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负面效应。
1.强化大学生正式组织的功能,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学生管理部门、团委和学生会等学生组织要通过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正式组织多方位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同时突出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新颖性、创造性和趣味性,不断提高活动的品位和水平,提高学生自治组织和社团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信任感,从而起到削弱消极的非正式组织的权威性和凝聚力的作用,吸引大学生自愿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积极向学生正式组织靠拢。
2.加强对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引导非正式组织走上规范化。对积极型的非正式组织,在充分肯定他们的积极性和自我管理的能力的同时,予以关心与引导。如通过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与场所,帮助制定章程与制度,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扶持一批具有积极意义的非正式组织,发挥他们的正向作用,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正式组织活动的补充。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将一些积极向上的非正式组织纳入团委、学生会下属部门作为社团进行规范管理,为独立学院大学生增长知识、提高素质、培养创新能力服务。
3.转化消极型非正式组织,惩治有破坏倾向的非正式组织。我们要注意发现和转化反抗型非正式组织(如独立学院普遍存在以同乡为纽带结合而成的学生团体,其形式多为“同乡会”、“同乡联谊会”等,此类组织跨系和院校,重乡情,成员较固定,组织较严密,活动亦较有规律,不同地区之间常存在利益冲突,容易滋生群殴等破坏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对这类群体要密切关注,对那些消极落后、经教育后仍不能转化的非正式组织要坚决取缔,决不能放任自流;对反抗型非正式组织一旦具有破坏性倾向,就一定要严肃处理,及时惩治,既要坚持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失足者,使之悔过自新,又要坚持以法治校的原则,对触犯法律者,一定要坚决打击,严厉制裁。
总而言之,只要对非正式学生组织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就可以克其短,扬其长,实现学校的教育培养目标。
国家教育部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独立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为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然而,管理工作的实质成效,绝不是条条框框所能决定的。尤其管理对象是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人,他们具有强烈的个人意识,思想活跃,个性鲜明。所以,情感沟通、互相尊重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将组织行为学原理和方法灵活运用于学生工作中,可以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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