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局长王志雄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2年,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九届市委十六次、十七次全会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提高”,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要求,全力推进企业一套表等四大工程,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一)积极提供统计服务。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提供监测分析等有效的统计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2012年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本市“四个中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稳定物价、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战略性问题,加强专题分析研究,开发调查数据资料,提升专题分析层次,多出统计分析精品。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继续做好宏观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增强跟踪监测的敏锐性和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定期做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警预测,提出政策建议。继续加强市场调研、价格监测,提升价格变动的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做好月度采购经理指数和季度景气指数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先行指数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中的作用。继续做好《上海经济形势回顾与展望》年辑编撰工作。
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提供服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本市推进科学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中创新指标的测算和分析,综合反映、评估本市推进科学发展的成效,争取4月份形成阶段性成果。认真编辑出版2007年-2011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资料汇编,全面展现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本市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认真做好重大统计信息报送和“两会”咨询、提案办理等服务,保质保量完成人大、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为本市兄弟部门和其他兄弟省市的数据提供和数据交流等工作。
加强民生民意问题的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中心工作,继续加强对本市重大社会问题的快速调查,并形成规范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市局、总队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及时有效地开展有关民生民意的调查,如保障房问题、老年人就医问题和市民出行问题等,特别是老百姓“三最”问题的反映。探索建立以居委会为基础的民意调查网,定期收集民意情况,以畅通调查渠道,改善调查环境,为顺利开展民意调查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在开展网上民意调查试点的基础上,建立高质量的网上调查样本库,定制开发符合业务需求、性能优越的网上调查系统。
(二)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继续做好企业一套表等四大工程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首要目标,在确保满足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做好本市“一套表”制度与专业制度的衔接及年、定报修订工作。配合“一套表”工作的推进,进一步规范、有序地管理统计调查单位库,做好调查单位新增、变更、退出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根据全面实施“一套表”的业务需求,对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功能作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做好向国家统计局统一数据平台过渡的方案和技术准备,以及有关技术培训工作。结合统计人员进万家企业督导“一套表”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统计新闻宣传力度,向企业宣传实施以“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三)深化重点统计改革。深入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研究。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时期上海科学发展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推进指标体系改革成果的应用。全面完成新一轮《上海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三年滚动计划(2010-2012年)》。积极开展上海科学发展指数研究。本着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研究建立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方法。积极探索建立服务于上海贸易中心建设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统计综合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并结合上海实际,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体系,深化住户调查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上海城乡一体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SCPI)统计调查工作,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深入研究上海文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八方面工作,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统计监测,积极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方法制度。
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加快健全服务业统计,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探索研究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探索研究建立生活性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
(四)做好普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继续做好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完成对人普资料开发的论文收集、审核、专家评审和汇编出版。完成市和区县对人普资料大汇编本的审核、评估和编辑出版。完成国家统计局有关人普系列丛书中上海部分的撰写。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时间节点,做好人普电子地图的绘制、上报工作。
积极筹备本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在总结前两次经普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工作交流,认真探讨本市经普方案的设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做准备。同时,结合相关工作,统筹完成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结合“一套表”改革,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要点》,从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细则。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与管理责任制,明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全过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部分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居民收支、价格、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环境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同时,开展第六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认真做好培训布置工作,积极参与并协助国家统计局编制投入产出调查程序。
(五)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编印《本市统计执法操作手册》,完善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效率。继续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开展常规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统计“六五”普法辅导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和统计执法检查典型案例,编制普法补充教材。采取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班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市统计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抓好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以《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为契机,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研究制订统计“四大工程”巡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对区县统计局、调查队的巡查工作。
10.3969/j.issn.1674-8905.2012.03.003
周群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