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揭开会计舞弊的面纱

2012-08-15 00:44河北张春荣
职业技术 2012年6期
关键词:原始凭证账簿舞弊

河北 张春荣

会计舞弊是指会计人员或会计人员与管理者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利用会计制度、会计法规等存在的漏洞进行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其动机是恶意地谋取企业财产。具体反映为当事人在计算、记录、整理、凭证、编表、保管及有关业务处理中的特定非法行为。

造成舞弊的原因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其表现形式也各不一样。现简要概括如下:

一、原始凭证填制虚假

例如,采购人员购买私人物品的费用计入会计科目“原材料”的原始凭证,或者不交付原始凭证,这笔开销则“顺其自然”进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舞弊人员的私报行为便得以掩盖。

在依据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时,舞弊人员会故意修改摘要、变换科目等,造成舞弊事实。

二、虚报冒领

虚报冒领是指采取作假的手法,虚报费用、冒领物资。其主要形式有以下四种:

(一)假造单据、凭证等进行欺骗,虚报费用

比如,伪造单据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单位以购买某种物品为名,编造假发票,套取现金单独存放,用于不当支出。某炼油厂按规定应列支年度业务招待费为28万元,但到当年6月底招待费实际支出额已达到25万元,为了使年度招待不超过28万元,厂领导和会计人员便商定,以报销劳保用品为名套取现金,用于招待费支出。随后从劳保商店搞来一张空白发票,自己编造了有关数据,填入空白发票,共计10万元,会计人员依照伪造的发票做了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100000

贷:库存现金 100000

并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套取现金10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专门用于“压缩”招待费超支。

(二)涂改单据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多报费用。如:某厂职工利用一张字迹模糊、只有小写金额没有大写金额的发票,在数字“50.12”前填写“1”,改为“150.12”元,同时按150.12元添加大写金额,在财务科顺利报销。

(三)对一些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财产物资,采用“在秤进,小秤出”等手段,虚报损耗,从中将“多余”出来的物资占为己有,或送他人,或变卖。如虚构存货,存货盘点操纵。

(四)低列、少计或不计购货折让款,侵吞折让现金。

(五)操纵“假发票”。是指行为人在开具发票时,除在金额上采用阴阳术外,还开列虚假品名、价格、数量、日期等,以蒙混过关,便于报销。具体手法:虚假品名;虚假价格;虚假数量;假票真开、用假发票开具真实业务等。

(六)猎取虚假发票。这种情况虚假发票包括两种,一种是发票本身是假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发票所记载的内容是虚假的。如1998年严肃查处的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从1995年3月到1997年3月,金华县共有218户企业参与虚开发票,开出发票共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案件涉及36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涉案企业之多、范围之广、历史之长、数额之大实属罕见,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再一次为“打假”敲响了警钟。

三、另类票据——“白条”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白条子。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二)以收据代替发票。

(三)不按发票规定的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四)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白条”是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如何有效规避这种“白条”现象,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考虑的因素。

四、设置“账外账”

如某公司设置两套财务账册,私设小金库,用于年末职工奖金和福利费支出,有的企业搞账外经营,最常见的就是以各种名目将奖资金套取出来,另行开设账户进行经营,整个经营活动另设账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账册内。如企业以私人名义开了10个储蓄存款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将大量资金转至企业财务账簿之外的私人账户,用来进行非法行为。

五、不按规定登记会计账务

是指企业会计人员在登记账簿的过程中,不按记账凭证的内容和要求记账,而是随意改变业务内容,故意使用错误的账户,使借贷方科目弄错,混淆业务应有的对应关系,以掩饰其违法乱纪的意图。例如,某企业下属的几个业务部门在经营上都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即年底完成公司所定任务,就可以作为提拔、晋升、发放奖金的前提条件。该企业一业务部经理在年底将近时,眼看无法完成公司合同所规定的任务,即私下找主管该部门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许以重金,要求其在凳登记账簿的过程作一些改动。会计人员允诺,年终,该部门经理如愿以偿地被提拔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假账真做

无原凭证而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余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的凭证之中。

七、截留收入,混淆是非

这类现象主要指财会人员隐匿收入,不报账、不交公而私自占用。主要手段有:

(一)对于罚没款、管理费和上级拨款等,不报账、不上交、升私自扣留。

(二)对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回扣和银行存款,按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伺机挪用或侵吞。

(三)在一些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由于不是每笔业务都开发票,票面金额可能小于实收金额,柜台人员按票面金额报交收入,侵吞差额款项。

(四)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特别是出售账外废旧物资时,采取少计价款、不开发票、不开发票等方式直接侵吞。

(五)直接截留收入,是指直接将公司的现金收入进行截留主,不反映在公司账簿中的行为,以达到侵吞公司资金的目的。

八、报表舞弊

编制会计报表是加工产生会计信息的最后一个环节,会计报表复杂的结构,繁多的数据为舞弊者提供可乘之机。鉴于报表本身的重要性,会计报表舞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它不但掩盖了舞弊的事实本身,还影响企业经常管理的决策与发展。会计报表舞弊的具体表现形式为:

(一)同时篡改凭证、账簿数据编制报表。(二)将原始凭据更改编制成本报表。(三)修改库存数据编制库存报表。

(四)修改资金收入凭据更改现金流量表。

以上是会计舞弊表现形式的简要概括,我相信,只要我们找到了问题所在,那么就可以顺藤摸瓜来治理这些弊病,从而还会计工作一个良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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