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李凯
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黑龙江 李凯
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势在必行,版权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分析了数字图书馆版权方面的几个问题,并对如何解决好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建设版权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版权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技术融合是现代图书馆发展的主体方向。现代高校图书馆务必要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充分应用各类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进行技术革新和服务创新,这样才能焕发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但是版权却是一个在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过程中极易被忽略,同时又对这一过程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问题。
建设数字图书馆的重心是资源,而对资源的加工和利用必然涉及著作权问题。馆藏资源数字化就是将传统的纸制作品进行数字化的转换并在网上发行或者将视频音频资料在网上发行等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他人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必付报酬,理论上称为“合理使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方式,其中,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可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显然,馆藏资源数字化已经超出了为馆藏需要少量复制的限制,所以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构成侵权。但是,数字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巨大,要求图书馆取得每一位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不现实。可以说,法律的限制为数字图书馆的建设造成了障碍。
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各种便于计算机检索的数据库,它的功能是可以将大量的资料依照一定方法收集和归纳,使得对信息的检索、查询更加迅捷。数据库的开发制作是开发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信息进行整理、分类、组织和录入制成的。图书馆在开展联机检索服务中,很容易实现数据库的套录。由于数据库在制作上凝聚了制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结晶,具有创造性,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因此,在对原文数字化传播时,必须征得作品版权人的许可并按规定支付报酬;对于购置的报刊类篇名数据库或全文数据库,应事先与出版商达成协议,允许在局域网如馆内网、校园网等供读者使用。
复制权是著作权中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同时,复制又最容易侵犯著作权。在高校图书馆里,只要付费,通过静电复印、扫描、翻拍、拷贝及下载等手段,人们可以不限册数和页数地获取各种馆藏资源的复制品。随着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类似这种复制行为应当有所限制。
针对网络环境下的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的需要,我们应从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出发,参照国际上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和做法,结合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的特点,探讨在合理的范围内对文献资源利用的途径,从法制管理、技术手段和政府履行职能几个方面人手。
我国数字图书馆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必须用法律来加以确定,我国目前针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远远跟不上实践的发展。
加快技术开发、保护知识产权。对公众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权利人能有意识地保护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运用法律手段监督、保护自身权益,同时让数字资源的使用者合法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重视培养信息服务人才,让知识信息开发、管理趋于合法化。
针对当前网络侵权不能预防、无法取证、难以查处的情况,计算机行业和图书馆界应该携手加快技术开发,组织技术攻关,早日研发出一套既能保护网络版权又能方便用户使用的技术。现在已经有人开发出一些网络保护技术,可以支持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数字技术。可事先将一连串的加密水印、加密签名、加密指纹隐藏在合法文本中,它不会因文本的修改、编辑、转化格式而改变,信息使用者一旦出现侵权行为,作品权利人可通过作品内的记号来识破其违法行为。
二是在网上加强权限设置,给合法用户设置用户权限和口令,防止不在授权范围内的网上用户非法使用这些信息。
三是构建安全子网,即设置一道防火墙,有效地将互联网和内部网隔开,防止非网络内部人员对内部网信息资源的非法访问。
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服务机构,是为广大用户服务的单位,数字信息资源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资源,具有新颖性、及时性等特点,广大用户在使用、共享和复制这些数字资源时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部门来承担并支付。现今,我国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原因,大部分图书馆都有收费制度,然而,从长远来看,图书馆服务最终会走向免费,这都是需要政府大量的经费支持和技术支持的。
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新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的研究探索不会到此停止,它会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而发展,数字图书馆建设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同时进行,两者协调发展,既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让广大用户共享数字图书馆的资源。
尽管数字图书馆较传统图书馆更容易涉入版权纠纷,但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读者获取新信息的要求,传统图书馆向数字图书馆的转变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解决数字图书馆馆藏作品的版权问题,是数字图书馆能够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权利人与社会及使用者的利益也将出现变化,届时可以通过协调各方的利益,对法律做出适当的调整,促进社会的发展。我们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加强国民的版权意识,严格遵守现有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发展有关版权的法规,数字图书馆将能够顺利高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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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编辑 王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