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乐山位于四川省西南部,辖11个县 (市、区),总人口354.3万人。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918.1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17.4亿元。全市幅员面积12827平方公里,呈“七山二丘一平坝”地貌特征。2011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为338.57万亩,高于四川省下达保有量目标75.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2.5万亩。
近年来,乐山市坚持把严格保护耕地、狠抓土地整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破解“两难”的有效举措,坚守耕地红线,推动科学发展。
乐山市成立了市、县两级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国土、农业、统计、财政、水务、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实现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局面。将耕地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县、乡、村、组、户6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个地块和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和从严问责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耕地保护责任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环境保护、用途管制等制度,确保耕地面积有增加、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据耕地分等定级报告显示,全市优等地42.69万亩、高等地172.94万亩、中等地112.59万亩、低等地10.35万亩。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做到面积、位置、标志、档案、责任“五落实”,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465.2万块,并全部设置永久性保护标志牌。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奖惩制度。充分利用“二调”成果,大力推进“一张图”工程,着力构建耕地保护监管平台。峨眉山市积极探索采用电信“全球眼”视频系统对基本农田实行全天候远程监察,得到部、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乐山市把耕地保护作为干部培训和“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教育。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时机,通过媒体传播、发放宣传单、编印政策汇编等形式,深入宣传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加强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特别是通过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全市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175件,收缴罚款1144.8万元,没收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7.3万平方米,收回土地使用权1138亩,复耕土地面积171亩,党纪政纪处分23人,起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预防机制、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移送查处制度、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责任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管理秩序。
制定《2006—2015年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实施规划》,规划对未利用土地、低产田和受到严重破坏的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开发,10年内实施土地整理100万亩,新增耕地10万亩,建成稳产高产基本农田60万亩。自规划实施以来,累计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97个,总投资约20.99亿元,整理规模187.06万亩,新增耕地20.85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110万亩。
把金土地工程作为“民生工程”之一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计入年终奖和干部实绩考察的范围。市政府建立了金土地工程联系会议制度,市长任主任,发改、国土、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农业、林业、环保、农机、纪检、审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制定工作目标,定期研究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项目所在县(市、区)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金土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成立乡(镇)、村、组及村民代表组成的协调监督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和协调。
先后制定下发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工程变更和调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到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全过程,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制等五项制度。同时,加强对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论证、规划设计、监理、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和专业机构的监管,规范行业行为,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市、县 (市、区)、乡(镇)从业人员的政策、技术和管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不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质量合格。
通过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和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挂钩,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并保持了“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情况,杜绝因建设占用、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占用基本农田情况发生。通过项目区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项目区内土地变得相对平坦,排灌渠密度明显增加,道路通达度和质量明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了坡地梯田化、水田格网化、旱地平整化,中低产田比例大幅降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格按照两个“规范”实施供地,宗地出让信息和出让结果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三江都市、华西都市报等媒体上公布,广泛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和非饱和适度供地的原则,有效地遏制了房价上升的势头,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1年全市出让土地392宗、889公顷,其中三类住房用地面积占住房供地总量的92%。
严把用地预审关,从严执行产业政策和各类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抑制不合理用地需求。近年来,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低于四川省下达计划指标40公顷左右。合理确定宗地规模,土地出让前制订控制性详规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并严格执行。对未达到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项目用地,责成业主追加投资或核减项目用地面积。制定奖励政策,促进“零土地”招商、“零用地”技改和开发利用空闲、低效用地,努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近两年清理盘活批而未征、征而未用的土地600余公顷,有效缓解了新征土地的压力。
坚持“两化”互动战略,按照优先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要求和“集聚发展、关联发展、成链发展、合作发展”的原则,实行“一县一园区,一园区一主业”,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化、园区特色化、用地集约化。全市13个产业园区有3个列为四川省“1525”重点园区,乐山高新区、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五通盐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迈入“百亿园区”行列。2011年底,全市入园企业560户,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2664.57公顷,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150余万元/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