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强调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

2012-08-15 00:51
中国农业信息 2012年16期
关键词:基本农田高标准农村土地

2012年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赋予了新的使命。万物土中生,有地斯有粮。2012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地实则粮丰,粮足则天下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加剧,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

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又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是人类衣食之源、立命之本。1.2亿hm2耕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1.04亿hm2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几乎承担着全部粮食生产任务,是保障我国粮食基本自给的安全底线。我国用占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归根结底是由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了12亿hm2耕地以及1.04亿hm2基本农田。

2001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不仅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还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1333.3万hm2,经整治的农田平均每667m2产量提高10%~20%,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65亿kg,为国家粮食“八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

尽管如此,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粮食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甚至脆弱平衡的态势,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面临严峻挑战。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大国,要加快“三化”同步推进的步伐,立足本国耕地资源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发展之要。这决定了坚守1.2亿hm2耕地“生命线”,不仅要坚决守住数量,更要着力建设好质量。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的重点逐渐转向耕地质量建设,建成了一批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仅“十一五”期间就建成1067万hm2,2011年建成了400万hm2,2012年将再建成666.7万hm2。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一些地方按照现代农业规模生产的要求,归并零散地块并且鼓励农田向种田能手和农业企业集中,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土地整治不仅使农业综合生产成本普遍降低了5%~15%,还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经过10余年发展,已经成为保发展、守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平台,成为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

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对建设2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提出“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单产增加100kg/667m2以上”的目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就是要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通过土地整治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优质基本农田,为粮食持续增产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保障。同时,建立基本农田集中投入和全域整治新机制,继续实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加强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新建5000处万亩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当前,2012年全国新建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计划已下达,还需要加快编制地方各级规划、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将建设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和地块,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综合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形成建设合力。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的经济激励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分配制度,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补贴等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以土地整治工程为平台,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到整治前农民自愿,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探索实行“以补代投、以补促建、先建后补”的整治模式,鼓励农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时,还要加强土地整治中的权属管理,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愿,科学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做到权属明晰、确权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让土地整治成为真正的民生工程。

民以食为天,粮以田为本。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和管护优质耕地并使之得到永久保护、永续利用,是以土地管理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的必然要求。不仅要留给子孙后代足够数量的土地,更要留给子孙后代质量好、产能高的耕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愿这项民心事业在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参与和推动下,为我国粮食持续稳定增长保驾护航,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和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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