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 田中兴
2012年,水电局紧紧围绕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党组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全力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农村水电中央投资比2011年增加14%,新增装机近300万kW,总装机6 500万kW,全年发电超过2 000亿kWh,很好地完成了农村水电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成效显著。按照“统筹兼顾、能效优先、机电为主、综合改造”和“政策集成、财政补助、省为主体、整体推进”的思路和原则,6个试点省份733座老旧电站改造任务已完成98.5%,届时装机容量比改造前增加32.2%,年发电量增加51.8%,巩固和新增发电量41亿kWh,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37万t,减排二氧化碳340万t。增效扩容试点在水资源综合利用、消除安全隐患、强农惠农、恢复生态、拉动内需等方面效益显著,同时促进了上网电价的提高、安全水平的提升和农村水电机构能力的加强,形成了良性发展的机制。完成了全国4 500多座老旧电站初设审批和省级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为下一步整体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全力推进。会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在建项目指导,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积极培育典型,总结经验。2012年,下达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65个项目投资计划,将新增装机106万kW。目前已有48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开工建设,将新增装机139万kW,其中183个项目投产发电、新增装机32万kW。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全面部署启动了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模持续扩大。会同国家发改委出台《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以保障代燃料农户长期稳定用电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整村整乡集中连片推进,2012年新开工项目38个、代燃料装机11万kW。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范围扩大到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年累计安排项目242个,装机62.5万kW,目前已有105个项目建成发电,新增装机21.2万kW,解决了60多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保护森林面积220万亩(14.67万hm2)。项目区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变革、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安全监管“全覆盖”深入推进。按照四部委《关于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目前安全监督覆盖率已超过95%。
二是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9项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已经进入报批阶段。《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三是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对4省10县17个水利水电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督察。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各省安全管理人员400多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一是全面启动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水利部印发了 《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技术要求,开展了规划培训,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国主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绿色小水电评价工作。在深入调研、实地评价基础上从环境、社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确立了12个评价类别20个评价指标,初步形成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夯实开展绿色小水电评价试点工作基础。
三是形成了小水电环保技术标准框架。为制定最小生态流量、最小下泄流量监测、小水电环保竣工验收、综合利用和景观整合、小水电生态环境保护等技术标准提供准备。
一是推动农村水电立法。积极落实国务院领导和水利部领导批示精神,会同水利部有关司局多次向法制办等部门汇报农村水电立法工作,修改完善《农村水电条例》《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扎实做好立法前期工作。
二是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由局领导带队赴西藏、新疆和对口扶贫县开展调研指导,分别向国务院和部党组报送了《关于西藏农村水电有关情况的报告》等报告,得到国务院领导和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胡四一副部长的高度重视。同时,在农村水电前期工作上给予具体指导,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人员培训上加大力度,在内地对西藏25个县水电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技术和管理培训。组织召开了水利部对口支援云南省富宁县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水利部第十一扶贫组对口支援云南省富宁县工作方案》,形成了《水利部对口支援云南省富宁县工作协议》。
三是强化政策研究和舆论宣传。2012年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组织开展调研、督查23次,形成调研报告14个,提出农村水电在生态、惠农、电价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开展了3次专题报道活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农村水电建设成效,发表有影响力的稿件和电视报道30多篇(条)。
2013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部党组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治水与办电结合、开发与保护统一、新建与改造统筹、建设与管理并重,全力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扎实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在做好试点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做好全国符合增效扩容改造条件的老旧电站初设审批及省级实施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力争全面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二是继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争取加大国家补助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总结和培育电气化县建设在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和典型,引导和带动农村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编制全国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规划,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工作。
三是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积极争取加大中央投资,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优化工程布局,集中连片推进,分批组织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建设。严格项目审查审批,统筹电站和项目区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小水电代燃料实施效果。
四是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按照水利部 《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确定规划河流名录,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培训力度,确保规划质量和进度。
五是全面启动绿色小水电评价试点。完善工作方案和评价标准,建立评价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绿色小水电评价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绿色小水电激励政策和措施,推动小水电科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六是继续强化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继续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双主体”责任,基本实现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出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不懈奋斗,努力实现农村水电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为祖国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为建设美丽中国、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