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祥金,刘志国,徐京萍
(1.江西省萍乡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江西 萍乡337055;2.江西省上栗县林业局,江西 上栗337009)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生产建设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林业发展之本[1]。在目前全球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林地退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依然严重,自然灾害频繁,防灾减灾任务十分繁重的严峻形势下,如何加强对林地管理工作的研究,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源地处赣西,是湘赣边境的重镇,距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260km,毗邻长株潭经济圈,是两个经济发展区相互沟通、发展联系的桥梁和通道[2]。2010年发挥城区、城郊和政治三大优势,以经济转型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以“打造平台、优化环境、集聚要素、扶强企业、培育产业、盘活城市、改善民生、增进和谐”为重点,围绕产业集聚主攻工业,围绕经营城市壮大三产,围绕科技兴农做优农业,加快推进“六化”战略,努力建设“六个安源”。
(1)林地资源的构成和布局。安源区林地类型多样,资源丰富。据安源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表明[3],安源区林地总面积为 9 843.0hm2,其中有林地8 300.1hm2,占 林 地 总 面 积 的 84.30%,疏 林 地15.7hm2,占0.2% ,灌木林地1 396.2hm2,占14.2% ,未成林造林地 105.4hm2,占 1.1% ,苗圃地 11.9hm2,占0.1%,无立木林地 13.7hm2,占 0.1%。有林地中:乔木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71.7%,占有林地总面积的85.0%,森林覆盖率39.8%,林木绿化率44.9%。主要分布在高坑、安源、五陂和青山等乡镇。
(2)林地资源量和人均资源量。安源区林地总面积9 843.0hm2,占安源区国土面积的41.3%。安源区人均林地量0.018hm2/人,人均有林地量为0.015hm2/人。人均各类林地资源占用量低于萍乡市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在长株潭经济圈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两个经济圈的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安源也成为各企业的投资对象,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投资建厂必然引发对土地的大量需求,林地资源自然成为地方政府为企业供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05年以来安源办理上报林地征占用手续127起,批准征占用林地 442.163 4hm2,其中森林面积 248.457 7hm2,占批准征占用林地的56.2%。
目前,安源林地资源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型开发区的大量涌现,项目建设用地因使用生活区用地和农耕地使得土地有限、成本太高,基本上都转向林地资源,使林地需求量剧增;二是林地管理人员少,工作繁重。由于每个项目、每起用地都是新的用户,业主难找、难见、难办,往往造成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欠缺;三是管理部门和用地部门对林地管理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对林地资源保护意识缺失,不严格要求相关部门、企业依法办理林地报批手续;四是林业主管部门与土地直管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够,给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利;五是林地使用限额与地方实际林地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六是现行有关林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七是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难以落实。而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宜林荒山少、零星分散,加上林改后林地多数属于林农自主经营,林业部门无权支配等原因,导致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难以落实。
各级领导要把林地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森林保有量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林地用途管理,严禁擅自变更林地性质和范围,改变重林木管理轻林地管理倾向,实施严格的林地保护管理制度。
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向社会大力宣传保护林地资源的重要性,大力宣传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林地资源的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起征占用林地应依法审批的理念,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林地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促进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应站在全局高度制定当地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从改善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明确林业用地范围和总量,保持林业用地面积总量的动态平衡。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出台县级征占用林地相关规定办法。要在对林地进行摸底的前提下,编制林地保护利用中长期规划,对企业内部用地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既要防止以牺牲林业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又要充分合理地利用林地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建立机构,确立专人负责林地工作,充实林地管理工作力量。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完善规范林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占用林地补偿制度、森林植被恢复交纳制度,切实做到谁占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治理。从事林地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执法、管理水平。基层林业工作站要发挥自身优势,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使林业站成为保护林地资源前沿阵地[4]。
对确需占用林地的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到提前介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严禁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先行施工,违法占用林地。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全过程监管。同时,被征占用林地所在地林业部门要作出植被恢复规划并组织造林,林地恢复面积不少于被征占用林地面积。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上的扶持力度,提高林业经营者的经济收入,调动全社会增加对林业投资的兴趣,有效地增加林地后备资源。
依法管理和使用林地,对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林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保证作用。当前应抓紧制定和完善一些与林地管理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办法和措施,如林地报批预审制度、公益林地审批制度、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制度等。林地征占用审批部门应定期到各地开展一些调研活动,掌握林地征占用工作的相关动态,以便于制定操作性更强的相关政策,使林地管理工作和具体从事林地管理工作的人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适应林地管理新形势的要求,从而更好地进行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1]刘 莉,席小玉,习永红.宜昌市夷陵区林地资源管理现状与对策[J].湖北林业科技,2011(4):71~73.
[2]徐京萍,刘四环,刘 纯.加快生态林业建设 实现萍乡绿色崛起的途径与措施[J],绿色科技,2010(6):13~15.
[3]江西省萍乡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江西省萍乡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汇编[R].萍乡:江西省萍乡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10.
[4]谢恩峰.宣州区林地资源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16):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