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斐
文化惠民的效能体现与社会认知
■艾斐
编者按:对于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作了重要批示。其中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村和基层这个重点,深入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我省文化局长会议也提出,我省将重点抓好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并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文化惠民”因此在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显得突出且重要。那么,文化惠民工程应该怎样理解、如何实施呢?对此,我们特邀山西省文化领军人才艾斐从理论到实践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以期能为各级文化单位及各项文化工作开展提供有益的启示与指导。
文化惠民,是文化创造、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文化服务的终端效应,也是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的本质体现。在任何时候,一切形式和内容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都只有在对社会和人民有用与有益的情况下才会产生价值,并由此而天然地决定了:文化惠民,永远都是文化创造和文化消费的目的与本质。
一
所谓文化惠民,就是运用积极的先进的优良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进行全方位覆盖和深层次浸润,并使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文化的作用而获得精神愉悦、智能增殖与道德提升,获得创造的激情、开拓的勇气和前进的力量,获得优秀的品格、良好的素质和丰富而美奂的思想内蕴。
显然,人既是文化的对象,又是文化对社会发挥作用的中介。文化,只有通过优化和提升人,才能优化和提升社会。正因为如此,文化惠民的实质也就是施惠于整个社会。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既是社会的构成主体,又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本质力量。所以,文化对人的作用最终都是要表现在人对社会的能动改造与积极推动上的。没有人,社会就会停滞。而没有文化,人就会萎顿。
这,便是文化与人和社会的统一性与辩证法。
由此可见,文化惠民绝不仅仅是文化对人的眷顾,而更主要的还在于它是文化体现其本质价值和发挥终极作用的必经路径。否则,文化的价值就无法体现,文化的作用就难以兑取,文化的本质也就会随之而发生变异或出现流失,以致使文化在事实上成为徒有其名的智慧秕谷与精神空壳。
毛泽东为什么要在1949年的下半年特别关注文化问题呢?就因为战火将弭,开国在即,这是实现从革命向建设转轨的一个关节点。新政权的发轫,不能不同时顾及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与二轮驱动。因为广大人民和整个社会对文化的需求同对物质的需求一样,均具有着时不我待的迫切性。毛泽东在这一年的7月1日说:“在革命胜利以后,我们的任务主要地就是发展生产和发展文化教育。”在这一年的9月21日说:“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在这一年的9月30日又说:“领导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扫除旧中国所留下来的贫困和愚昧,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从这些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开国领袖不仅把文化建设提高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来认识和对待,而且明确地赋予了文化以文明的宏旨,并将之作为扫除愚昧的基本方略与有力抓手。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始终都把文化的对象和效能牢牢地锁定在“人民”这个基点上。质言之,这也就是宏观意义上的文化惠民。其所体现的,正是文化的效能本质与社会遵从。
由此可见,文化惠民绝不仅仅局限于其作用对象的表层和局部,而是必须全方位地实行本质介入和实现效能的全覆盖。当年还没有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所以对文化建设也就没有市场运用和资本介入的经济要求。举凡文化者,皆以惠民为其全部追求和唯一宗旨。但就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国家也对经济和文化给予了同等的重视和同样的践行,并明确地针对性地以发展经济来治疗贫穷,用发展文化来治疗愚昧,高度自觉地通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来创造国家的富裕与实现社会的文明,积极地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
惠,在字义上是指给予的或受到的好处。从国家层面和社会意义上说,文化向来就是用于惠民的。它是国家和社会的一种使命与责任,更是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职能与义务。因为任何国家和社会都赋有治责,都必须履行管理职能。而治世必先“治”民,则又是一个基本的政治法则与社会规约。那么,该如何施“治”于民呢?其最基本、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方法与途径,就是授之以文化,并能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文醒世;以文布道,以文尚德;以文开智,以文养心;以文铸魂,以文励志;以文启仁,以文弘义。
果能此道,也就体现了文化的价值和发挥了文化的作用。而这,又恰恰正是文化惠民的真义和至要所在。
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认识和解读文化惠民的真谛与本质,才能不断提高文化惠民的自觉性和有效提升文化惠民的实践力。
二
文化惠民的社会遵从与价值指向,从来都是作为国治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通过顶层设计予以部署和践行的。在任何情况下,它都以通过文化的意蕴浸润而达臻构建文明、升华精神、开发智力和张扬道义为目的。
正因为如此,国家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就不仅下注极大、极丰,而且也从无经济回报之期许。它就是一项治国方略,它就是一种公益事业。能以之有效地提升国民素质和营造社会文明,就是全部投入的终极目的与最大回报。而作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还有什么比其国民贤睿与社会文明更重要呢!它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只要拥有了贤睿的人民和文明的社会便可以创造经济奇迹,而且更因为只有拥有了这样的人民和社会,才能氲氤出无价可沽的进步、发展、和谐与幸福。富裕、和谐、幸福,乃人生之大歆;进步、发展、强盛,乃社会之至境。而对此,却唯有施以文化之力方能获致。这虽为治国驭世之真谛,但却并非人人都能真正懂得,更遑论认真实行了。于是,便出现了刘邦和项羽的差异、唐太宗与秦始皇的区别。历史上,但凡明君与盛世,无一不是文化投入战略所敛结出来的丰硕果实。就连驭政于战国时期的魏文侯,也不仅一向崇文尚德、求贤若渴,而且当他欲求贤者段干木为其弼辅朝政而终不可得时,竟自发肺腑地感叹道:“段干木,贤者也……干木先乎德,寡人先乎势。干木富乎义,寡人富乎财。势不若德贵,财不若义高。”
那么,作为贤者之所赋有的识、智、德、义,又源于何物,来之何隅呢?答案永远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惟文化为其不竭之源与长青之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郭沫若以“凡事有经有权”来评点《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时,毛泽东不仅深为折服,而且以此论为真诠,引郭老为知己。
故此,不论在历史上,抑或在世界上,举凡发达、强盛、富裕、安欣的国家、社会与民族,无一不与高度重视和真切实行文化惠民有关。比如只有1.4亿人口的俄罗斯,竟有1700多个博物馆、5万多个图书馆,全国私人藏书多达200亿册,平均每个家庭藏书300册左右。又如以色列,虽然国不大,人不多,自然条件极差,但相对说来,却是人才大国和科技强国。何以然?就因为其整个国家和民族始终都把文化惠民置于发展战略之首与强国富民之先。这使以色列不仅成为世界上人均年度读书最多的国家(64.6本),而且举国上下所形成的最大共识,就是“智慧是我们唯一的财富”。在犹太社会中,几乎每个人都认为学者远比国王更伟大,更值得尊重。而父母教育孩子时最经典的说法,就是:如若遇到危难而不得不变卖物品时,那你就应该先卖金子、宝石、房子和土地,直到最后一刻也仍然不可出售任何书籍。至于曾经孕育了欧洲文明的那些国家,其与文化的情缘和对文化的惠施,当然就更为密日匿与广博了,其公共文化设施和给予民众的文化福利,都相当优渥而丰润。美国只是一个仅有235年历史的移民国家,根本谈不上文化传统和文化积淀,但却仍高度重视文化惠民。仅纽约一市就拥有400多座博物馆。华盛顿市几个著名广场的周围,也大都被博物馆、展览馆之类建筑所占据。更匪夷所思的是在旧金山机场大厅那寸土寸金的地方,所张挂着的并不是广告牌,而是整齐地安放着装有来自世界各地之古代文物的玻璃橱窗。
这些鳞鳞爪爪的例证,或可从一侧面说明文化惠民在国家层面和社会协同中的规约性与普遍性。而这种规约性和普遍性所体现的,则既是文化惠民与生俱有的公益性质与社会遵从,又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本应享有的文化权益的实践验证和有效兑取。
文化的大众性、公益性和社会服务性,永远都是文化惠民的基本内容与主要方式。因为只有这样,文化才能在更大的范畴与更深的层次上浸润人心和滋养社会,并以其所特秉的智慧元素与道德蕴涵而极为有效地给予人和社会以教化与提升,使之不断地趋于文明、睿智、和谐与崇高。
这个目标的实现,固然是文化惠民所结出的果实,但又何尝不是国家行为和社会管理的企盼与责任!因为不论何时,国家和社会都只有在文明、智慧、和谐、高尚的创造机制与精神环境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快速而科学的提升与发展,并使事业得到进步,人民获得幸福。而最能担当此任的,便是文化惠民。民为生之灵、事之本、国之魂,文化惠及人民,也就是惠及国家,惠及社会,惠及我们所为之奋斗的绮丽理想与壮伟事业。
因此,在对文化惠民的认识和实践上,我们必须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心。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对产业化的追逐中,绝不能失当地将文化惠民纳入经济指标与产业机制中去对待、去衡度、去评析、去撷取,而是一定要从大视阈、大责任、大投入、大回报的维度上,进行具有战略意义的部署与操作;一定要意识到这是弗可缺如的国家行动与公益事业。是“宏”,而不是“微”;是“道”,而不是“易”;是“经”,而不是“权”。
三
产业化是文化发展的一种形式、一条渠道,但产业化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对冲和替代文化惠民。
作为市场化的产物,文化产业所体现的只是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商业过程。如若单纯从消费的意义上说,当然也可以把它理解为是别一种形式的惠民。因为它在满足民众消费需求的过程中似乎也含嵌着“惠”的意味。但从本质上作考量,却显然难以将之归入惠民的范畴。因为任何文化产业都是工业式生产,都有资本介入,都实行商业运作,都以赢利为目的。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不仅要付出代价,而且要付出比其消费品实际成本更大的代价。其生产者和经营者也正是出于赚取利润的目的,才向消费者提供量值对等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既然如此,当然就不能算做惠民了。惠,是给予或受到好处的意思。这里有两个主体,一为给方,一为受方。只有当这两个主体发生并实现了有效衔接和因果感应之后,才能形成并完成“惠”所含寓的特有命义。由此看来,文化上的有偿消费,显然是不能纳入文化惠民的范围之中的。更何况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利润的驱动,还常常会出现一些浅悖与低俗的东西。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文化产业逐渐呈现飙升之势时,我们就必须认真检点:文化惠民是否具有充分的政策支撑和措施保证?各项惠民政策和措施是否能够落到实处和产生实效?广大人民群众究竟能够从文化惠民中得到多少感同身受的好处与益处?
检点这些问题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检点正确处理和践行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关系的过程。检点的目的,不仅在于查办和督促,而且更在于从不断的实践和总结中,不断地发现问题和完善政策,不断地创新机制和充实内容,不断地提升水平和放大效益。
也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国家在政策导向上从来都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重,既凸显文化产业的经营性,又强调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并要求二者必须在互济互补之中产生双效和实现双赢。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更是明确提出了文化建设的九大工程50余个重点项目。其中,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保证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方面,尤为亮点频出。既有公共文化设施的“硬件”,又有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软件”,特别是首次将发展公益文化列入了“民生”范畴,作为必须予以认真践行的常态化和保障性的社会内容。对于此,在国家文化政策的指导与先进典型的引领下,各地都把文化惠民提上了议事日程,并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和项目扩容,从而程度不同地强化和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越来越体验到共享文化成果的欣悦与便捷,也越来越感受到公益性文化发展和文化浸润的广度与深度。如由全国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乃至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等,就都已实行了免费开放。由国家投资数十亿元在全国建设2.67万个综合文化站,并因此而使“乡乡有文化站”的国家目标已从蓝图变为实景。仅2011年,国家就投资390.07亿元进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从而使在建和竣工的文化基建项目达到11983个。这其中,除了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国家图书馆、中央歌剧院剧场等一批国家重点文化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外,各省(区、市)也都在文化基础工程建设上频出新规划,屡现大动作。像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天津文化中心、山西大剧院和山西图书馆、甘肃大剧院、太原博物馆和太原美术馆等,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公益文化工程。与此同时,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春雨”工程、送戏下乡、网上文化、走途展演等活动,也都相继展开,并使人民群众从中获益受惠,愉情养心,开智励志,懿德灼理,渐渐凝结成核心价值观念,营构起共有精神家园。
然而,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样需要给予重视和予以纠正。一如产业化大潮和市场化运作对公益性文化的非理性排斥与挤压,甚至在一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文化建设的GDP崇拜和收费为王、赢利至上的现象,全然是用发展经济的传统思维来指导公益性文化建设事业。又如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区别与联系认识不清、指向不明,以至于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一些虚脱和悖论,从而造成事业与产业之关系的颠倒和紊乱,遂使文化惠民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和产生实效。再如在文化惠民的实践性操作中,许多地方都出现了重视形象、凸出硬件、亮化表层,而轻视内蕴、忽略软件、消解实质的现象,甚至全然把文化惠民弄成了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靓化工程,只在设施、项目、场景、台面上大投入,而不在人才、环境、机制、效能上下工夫,乃致“庙大神不灵,形华质不至”的现象屡有所见。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文化遗迹热衷于拆旧,醉心于炫新,动辄即“打造”这,“打造”那,从而断了文脉,阻了地气,使文化成为假圣贤和新古董。在文化功能上则过分忘情于娱乐而消解了精神,遂使文化只能愉身而难以悟心,更难以起到悦人醒世、寓教于乐的作用。
文化的核心在于“化”,惠民的重点在于“惠”。文化惠民之效能本质与社会遵从的节点和灵魂,始终都在于必须真正将之聚集和凝结到这个“化”字与“惠”字上。因为只有“化”了,人民才易于接受,只有“惠”了,人民才可以得到。而怎样才能实现“化”和做到“惠”呢?这便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意义和全部过程与终极目标。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当把效能体现与社会认知作为文化惠民的本质要求与实施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