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落马贪官的妻子常告诫丈夫不要收钱贪官躲贤妻“反贪”开三账户存“贿金”
“昨天自己还是一名县委领导,今天,扑通倒地成了一名违纪违法的嫌疑人。”这是江苏省溧水县原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在被宣布“两规”接受调查时写下的一段很形象的话。
与一般的贪官相比,汤少波很有个性,可以算是个“非典型贪官”。他有着自己的“三不收”原则;很多贪官贪了钱别想拿出来,他却在5年内13次上缴人民币、美元;不少贪官妻子背后数钱,他则有一个贤惠妻子,常叮嘱他做人要谦虚谨慎,不要收人家礼。
2011年5月,南京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溧水县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
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汤少波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收受4家单位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扣押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03年至2011年春节前,汤少波利用担任溧水县副县长、溧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受4家公司和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
与有些落马贪官相比,汤少波一方面有对金钱的欲望,另一方面,又害怕出事,对收礼受贿防范心理很重,可以说是非常小心和谨慎。
办案人员在外围初核时发现,在溧水开发区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缴登记表上,2007年以来,汤少波先后13次上缴人民币现金29.01万元,1万美元,购物卡2万元,仿古钱币1套,LV手包1只,OMEGA手表1只。
在被询问到上缴钱物的原因时,汤少波说,他有三种情况不收:一是数额太大的不收;二是关系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顺眼的不收。
与一些联手贪贿的夫妻相比,汤少波的妻子应该说是属于贤惠的类型,她一再告诫汤少波不要收人家的钱,凡是汤少波身上多出来的钱,她总要查问钱的来源。2007年中秋节,有人给汤少波家送土特产时还在里面放了有现金的红包,其妻多次催促汤少波把钱退掉,随后汤少波将3人所送共计5万元现金交给了纪工委。
为了应对妻子的“检查”,汤少波私下办了3张银行卡,将别人逢年过节时给的现金藏在办公室里,一段时间后就悄悄存入3张卡中。
妻子虽然贤惠,但汤少波贪婪的欲望抵挡不住诱惑,最终还是辜负了妻子的一片苦心。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