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维安
(贵州财经学院体工部 贵州贵阳 550004)
通过身体进行教学
——也谈信息技术下高校体育课中的示范法
鲁维安
(贵州财经学院体工部 贵州贵阳 550004)
示范法是体育课教学中最为普及而常见的教学方法。近年来,由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信息技术与多媒体教学也被广泛引入体育课教学中,给体育课示范教学法带来一些新的争论与思考。
高校 体育课 示范法 身体教学
高校体育教学是以集体教学的形式为主,而示范法则是整个体育教学的主要教学方法之一,它主要是通过教师的具体技术动作演示,让学生直观的感知所要学习的体育动作,在心里形成正确的动作概念,从而引起学生对体育学习的兴趣。
示范法由于直观的特性奠定了它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高校体育教学内容由于项目多、动作复杂,学生学习起来并不是十分形容,而教师的动作示范让学生从直观的角度加深对体育动作的理解,这种动作示范在高校体育教学中主要有完整动作示范和分解动作示范两种。
由于我国高校体育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一般都是采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大一、大二的体育教学内容相对简单,难度也不是很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完整动作示范进行教学。教师通过对某一项体育运动做完整的动作示范,使学生对这一项体育运动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继而,在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动作之后,教师再做完整的动作示范,这样,既能启发学生的形象思维,又能提高学生对所学体育内容动作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了解,加强学生对动作间的衔接以及各种动作间身体各部分的协调配合。
在高校体育课程中,大三、大四的体育教学内容相对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高校体育教师必须采用分解动作示范法进行教学,因为动作较长、较复杂,教师一次性从头到尾的做完示范,学生只能了解大致的动作,对一些细节性的动作,不可能一下就掌握,为了让学生更进一步的掌握某一动作的具体细节,教师可以将动作进行分解,然后再逐一进行示范,这样既能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每个动作的细节,又能使学生对所学习的整套动作做到位。
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示范法强调的是直观性、生动性,学生可以通过教师的示范建立对所学体育动作的整体印象,激发对体育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在做示范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动作示范让学生了解、掌握所学动作,教师在做动作示范时要有明确的目的,所有的动作示范都是围绕这个目的进行。比如在教学生投篮时,教师会把投篮的整个动作用慢动作进行示范,边做示范动作边进行讲解,还会对个别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示范讲解,这些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学生都掌握投篮的技巧。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对教学内容掌握的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示范讲解。
高校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示范动作要规范,只有规范的动作才能使学生从一开始学习就形成正确的运动印象,这样能很好的激发学生学习体育的兴趣。
一般来说,高校体育教学都是采用讲解与示范相接合,先通过教师做一个完整的示范动作,在针对这个动作进行逐一讲解,让学生对整个动作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采用分解示范来对每一个动作作详细的解说,以加深学生对每一个细节动作要领的理解。就拿上面说的投篮来说,教师在做了一个完整的投篮动作后,会在学生心里形成一个大致的动作印象,弯腿——起跳——投篮,在这时教师在对每一个动作做出分解示范,比如弯腿应弯多少度,重心放在那里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分解动作示范能让学生更加准确的把握动作要领,快速的掌握投篮技巧。
示范就是要演示,要让学生看到,但是由于学生所在的位置不同,看到的示范动作的角度也不相同,形成的视觉感受也不相同,因此教师在进行动作示范时一定要找一个合理的位置,让学生都能看到,虽然还是会有一些差异,但影响不是很大。一般来说,高校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如果学生是列为横队时,教师应站在队的正前面的中央进行动作示范,这样学生基本上都可以看到示范的动作,必要时可以让学生围成一个圈,教师站在中间做示范,这样学生也能很直观的看到教师的示范动作,合理的掌握示范点的位置对高校体育教学有很大的帮助,能使学生更好的观看到示范的整个过程,加深动作印象。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高校体育教学也起了很大的变化,示范法教学也得到了不断的更新与发展,为高校体育教学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引起了一些新的争论与思考。最为核心的争论在于: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多媒体教学,是否减弱了体育课教学中教师的亲身示范性作用?
目前,有两种观点认为信息技术与多媒体教学在体育课中的使用,一是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体育课教学中教师的亲身示范性作用[1];二是弥补了体育教师在身体素质上的不足,解决了体育教师难以演示高难度与复杂程度大的动作示范难题[2],对以上两种观点,笔者并不完全赞同。
首先,信息技术与多媒体教学在体育课教学中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教学手段来使用,但却难以取代体育教师的亲身示范性作用。体育课教学中教师的亲身示范作用并未被减弱,相反,由于形成对照,多媒体的教学示范对体育教师的亲身示范水平提出了挑战,体育教师在进行动作演示时,虽不能完全达到多媒体教学所示范的完美程度,但至少要能达到较为接近的水平;另外,加之目前为非体育专业的学生开设体育课的目的并不是培养与训练其达到标准的体育各项目技能水平,而是“在于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团体观念与合作精神,并阐明公平竞争之意义”。
体育课教学中必不可少教师本人的亲身现场动作示范。体育课教学是一种动作技能型教学,对于学习者而言,这是一种直接经验的学习,直观感受在其中占据着主要作用。面对面教学与现场动作演示、纠正训练是动作技能型教学取得较佳效果的必要环节。在此,一是对教师的身体素质与业务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二是对教师的教学耐心亦提出了由机器所难以做到的要求。“人-人”教学与“机-人”教学之差异由此展现。
众所周知,运动员的退役年龄相对于其他职业而显年轻化态势,这表明体育这一职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体育属于年轻型职业,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体育教师大多都在体育教学一线即将退休或退休后实行职业/工种转型,但政策与制度上却没有完备的转岗机制保证,中老年体育教师在45岁以后就如同熬年月,盼着及早到退休年龄。2007年当上海市首次宣布有两类教师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时[3],引起了国内教师界不小的震动。通过google输入“教师退休年龄”这一关键词,反对和不赞成延长教师退休年龄的网页大约占到了整个查询结果的2/3。其中,在“复兴论坛”上一个体育教师陈述道:“我是一名体育教师,我兢兢业业的工作获过很多奖励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但是由于多年的体力透支,身体已无法承担现在的体育教学,今年已经40岁了身体多病希望提前退休。对60退休的提法坚决反对,我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深深体会到岁数大了对孩子的影响极为不利,孩子们都喜欢接近年轻教师,年轻教师的活力能充分感染学生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极为有利。我建议让老教师提前退休,因为老教师的各方面能力都在下降包括经验也是落后的不适应当今的素质教育,老眼昏花,思维也不够敏捷。不如趁早给年轻人让位,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我们的教育事业,更快更好的提高全民素质[4]。”
终归而言,体育教学主要是以教师的身体动作示范而进行的教学,体育教师的身体素质强弱决定了其教学生涯的短长期限及其生命意义的创造。2007年上海市出台不同类别的两类教师可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应引起我们思考:出于对体育教师权益的保护,体育教师的退休年龄也不应“一刀切”的与其他学科教师保持一致,而应制定出适合体育教学专业特性的教师任用待遇。
[1]施文海.体育“示范”:一个需要重新界定的概念[J].教学与管理,2002(6):69~70.
[2]范运祥.注重培养高校体育教师信息能力的探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4):522~523,528.
[3]李东明.农村中老年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状况调查[J].体育教学,2008(2):28~29.
[4]强烈反对65岁退休[EB/OL].复兴论坛,http://fuxing.bbs.cctv.com/viewthread.php?2008-11-19.
[5]盖淑清. 黑龙江省海林市柴河林业局初级中学体育教师教学叙事[EB/OL].http://www.hfmc.net/jyb/jyxs/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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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2813(2012)03(c)-00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