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24万元损失工资625万元
2012年6月,在深圳市检察机关打击医疗系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中,深圳先后有9名医院院长落马。其中,龙岗区横岗人民医院院长孔德奇在任期间,利用医院工程、药品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和人事任用等机会,收受贿赂324.2万元人民币。8月31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搜查了孔德奇的住处,除大量现金、银行卡、存折外,发现其家里有很多好烟好酒,多是有求于他的人“进贡”之物。这还只是小意思。孔德奇利用收取的贿赂款,先后在深圳市龙岗区欧景花园、盐田区大梅沙海世界公寓购买了两套住房,在龙岗区万鑫五洲风情购物中心购买了三间商铺。为了怕被别人知道自己名下的房产太多,孔德奇使用了亲戚的名义购买、登记。
在检察官的教育下,孔德奇写下数份忏悔书,供述了自己收受多人贿赂的事实,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他认真地算了4笔账。
首先是经济账。孔德奇在横岗人民医院任院长,每年税后收入25万元以上。由于是正高职称(三级),退休每年也能拿到20万。按活到80岁来计算,至少损失625万元。而且,孔德奇患有糖尿病、颈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原先他享受二级保健,现在没有了,以后高昂的医疗费用要自己承担。其次,是家庭账。妻子身患疾病,从此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儿子研究生还没毕业,背负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父母年老多病,做儿子的不能尽孝。
第三,是政治账。大学毕业后,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孔德奇从小组长,到科主任,再到副院长、院长、党支部书记,如今犯罪后被“双开”,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最后,是自由账。“如今,终日在高墙铁窗下生活,见不到家人。每每想起,让我痛心疾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