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区域差异性与需求协调性

2012-08-10 08:50靖学青
中国流通经济 2012年2期
关键词:协调性潜力服务业

靖学青

(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 200020)

学界较为一致的观点是我国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其依据主要是我国服务业比重不但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一些国家。但是,本文认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是否适度,主要应该看是否与其本身工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需要相适应,即是否与其对服务业的需求相协调。本文通过设计定量评价方法,实证分析了我国省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性及其与服务需求的协调性。

一、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性

关于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目前大多使用服务业比重进行定量测度和刻画。服务业比重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另一种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但是,产业比重只是相对指标,反映的是产业之间此消彼长的对比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是衡量服务业发展绝对水平的指标,没有比重指标存在的不确定性缺陷。不过,该指标的缺点是不能反映服务业对农业、工业的关系及其相互适应程度。服务密度指标也是一个反映服务业发展绝对水平的指标,在我国由于产业密度主要与人口密度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国民生产率和产业发达程度。[1]

上述三种指标都是反映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但是又都存在一定缺陷。鉴于此,本文设计了一个“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将上述三个指标综合在一起,共同反映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这样既克服了单一指标的不足,又吸收了各个指标内涵的有用信息。这个综合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Wj为区域j的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Aij为区域j指标i的标准化指数,λij为Aij的权重。实际上,Wj就是各个指标数值的加权平均值。由于各个指标数值的量纲和量级不同,因此各区域各个指标的数据均需进行标准化处理,转换为指数化数值。

关于三个指标权重的选择,服务业比重指标和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指标是主要指标,应该赋予较大的权重,由于绝对指标更加有利于区域之间的比较,所以后者的权重应较前者略大;服务密度指标判定为辅助指标,因此赋予该指标较小权重。经过慎重权衡,赋予这三个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4、0.5 和 0.1。

利用公式(1),计算得到了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2009年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如表1所示。在计算中,“服务业比重”取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服务业就业比重的算术平均数,这样处理就将产值和就业两个因素均考虑进来,比单纯使用产值比重或者就业比重更加合理;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的方法是均值标准化,即将各个指标值除以该指标值在各个地区的均值。本文的基础数据除了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地面积数据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外,其他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0》(下同)。另外,所有有关“服务业”的数据均使用第三产业的数据。

观察表1中各省、市、自治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及其排名,可以发现:

第一,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上海和北京服务业发展水平最高,综合指数分别为3.869和3.373,位居全国前两位。河南和云南服务业发展水平最低,综合指数分别为0.552和0.566,位居全国最后两位。服务业发展水平最高的上海综合指数是发展水平最低的河南省的7倍多,可见我国省际之间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差异很大。

第二,东部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除了河北省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综合指数均在0.9以上。中西部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除了内蒙古之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综合指数均在0.8以下。因此,在宏观地带上,东部沿海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高于地处内陆的中西部地区。

第三,以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3.0、1.0、0.7为界,可以将31个省、市、自治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一是“高”服务发展水平的地区,综合指数在3.0以上,包括上海、北京2个市;二是“较高”水平的地区,综合指数在1.0和3.0之间,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市;三是“较低”水平的地区,综合指数在0.7和1.0之间,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西藏、陕西、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四是“低”水平的地区,综合指数在0.7以下,包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综合指数1.0是反映31个省、市、自治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平均值。因此,在我国大陆,处于平均值以上的“高”或“较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地区有6个(全部位于东部),仅占总数的20%左右,而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则处于“低”或“较低”发展水平,比例高达80%以上,这些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都在平均值以下。

表1 2009年全国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服务需求潜力指数及排名

二、中国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的协调性

影响服务业需求的主要因素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和服务产品的输出入状况。

为了将各个影响服务需求的指标综合在一起,我们利用类似于计算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的方法,定量测度反映地区服务需求各个因素的综合指标即“服务需求潜力指数”,以从总体上揭示各个地区服务需求状况。由于地区服务产品输出入指标的数据资料难以获得,所以纳入公式进行计算的指标只包括了其他三个。在计算过程中,根据三个指标反映服务需求的重要程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分别赋予了0.5、0.4和0.1的权重。经测算,31个省、市、自治区2009年的服务需求潜力指数及其排名参见表1。

计算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与服务需求潜力指数的相关系数,其数值是0.9372,可见二者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的适应性和协调性较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基本上是匹配的。

表1中的排名位差是全国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排名与服务需求潜力指数排名之等级差。下面我们借鉴毛盛勇[2]的研究方法,通过这个位次等级差来探讨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的协调性。从位次等级差来看,服务业发展水平领先于服务需求潜力(位次等级差小于0)的地区有12个,服务业发展水平落后于服务需求潜力(位次等级差大于0)的地区也是12个,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潜力在全国位次一致的地区为7个。

如果位次等级差为0评价为“好”,在±1~±2之间评价为“较好”,±3~±5为“一般”,±6~±9为“较差”,±10以上为“差”,则全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协调“好”的地区有7个,分别为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和浙江,“较好”的有12个,分别为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青海,协调性评价为好和较好的地区总共为19个,占总数的60%以上;协调性“较差”的地区有2个,分别为河北和贵州,协调性“差”的地区也有2个,分别为河南和西藏,协调性评价为差和较差的地区总共为4个,占总数的比例不足13%;其余8个省、市、自治区的协调性评价为“一般”,所占比例约为26%(参见表2)。因此,从总体上看,全国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潜力协调性较好,能够满足其经济发展的需求,基本上是适宜的。

在服务业发展与服务需求协调性评价为“差”和“较差”的地区中,河南和河北两省的状况是服务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于服务需求,河南省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排名列最后一位而服务需求潜力排名位居中游,河北省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排名在中游偏下的位置而服务需求潜力排名在中游偏上的位置;西藏和贵州两省(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较多地超越了服务需求,西藏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位居中游偏上的位置而服务需求潜力排名末位,贵州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位居中游偏下的位置而服务需求名列倒数第2位,可见这两个地区服务业发展并不是真正处于高水平,而是本地服务需求过低,即存在服务业“虚高”的现象,背后真正的问题是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过低。

表2 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协调状况

三、结论及启示

第一,利用设计和构造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对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进行了定量测度,结果表明:目前省际之间服务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东部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具有少数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与大多数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并存的特征。这意味着我国各地区的企业和居民所享受到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存在较大差异。

第二,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与服务需求潜力指数的相关系数显示:服务需求潜力大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服务需求潜力小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因此全国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与服务需求基本上是匹配的。经过对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排名与服务需求潜力指数排名的比较发现,二者协调性评价“好”和“较好”的地区约占总数的60%以上,协调性评价“差”和“较差”的地区约占总数的近13%,可见大部分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其服务需求潜力协调性较好,基本上是适宜的。这意味着无论是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还是较低的地区,服务业发展状况基本上能够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据此可以得出全国整体服务业发展基本上并没有严重滞后的判断,因此对各地区服务业发展状况没有理由产生过多的担忧。

第三,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4个省(区)服务业发展与服务需求协调性评价为“差”或“较差”,其中河南、河北两省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于服务潜在需求,这意味着其应加大服务业发展力度,加快提升服务业比重的步伐,否则如果服务业发展水平长期滞后于服务需求,服务业与工农业关系不协调,则最终会制约其工农业乃至整个经济发展;西藏和贵州两省(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过多地超越了其服务潜在需求,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过低、服务需求不足导致的。这意味着贵州省在政策上应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快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步伐,西藏自治区则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原因,不适合大规模工业的发展,服务业超前发展是正常的、合理的,应予以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

[1]李江帆.中国第三产业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27.

[2]毛盛勇.中国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区域协调性[J].统计研究,2009(5):82-85.

猜你喜欢
协调性潜力服务业
艺术的纯真潜力
自动化正悄然无声地重塑服务业
基于协同学理论的宁波市土地利用结构协调性评价
服务业:从一二三到三二一
PPP模式怎样发挥最大潜力?
学习潜力揭秘
12星座
南通水利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分析
2014上海民营服务业50强
2014上海服务业5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