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代表选举新特征
目前,出席十八大的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观察此次党代表选举,可以发现不同于以往的两个典型特征,即“差额选举”比例的增加以及代表结构的包容性增强。
差额比例扩大凸显党内民主
差额选举比例提高是十八大代表选举的一个重要特征。2011年11月中组部下发通知明确指出:“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十七大时,这一规定则是“不少于15%的差额比例”。从“不少于”到“应多于”的变化,扩大了党内民主选举范围。
以广东省为例。按照中央规定,广东有67名十八大代表名额。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有85人,另有两人由中央直接提名。在这份名单的基础上,省委全委会差额掉6人,之后广东第十一次党代会再差额掉12人,总共以21.2%的差额比例选出十八大代表。
代表结构更包容、更多样
此次党代表选举的另一个特色是,代表结构的多样化和包容性。
各省、区、市的党员领导干部数在党代表中出现了明显下降。以江苏为例,其十八大代表的名额为70人,比十七大时多出1人,但其党员领导干部的名额却从原来的48人减少为44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有关要求,中央给北京市增加两名十八大代表名额,而新增的这两名十八大代表均为学者身份。统计发现,在全国40个选举单位,具有学者身份的代表人数在2270名十八大代表总人数中所占比例已超过5%。
(于亚博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7月26日,作者张广昭、陈振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