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云飞
摔倒老人该不该扶?有人误认为,这样的事件表明“中国社会道德倒退了三十年”。本刊前几期专题探讨剖析过有关“标签式报道”问题,本文也从三个方面解析同类新闻媒体在舆论导向“度”的把握上存在的缺失及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及道德事件报道应改进的三个方面。关键词是:媒体追逐、负面效应、扶正祛邪、大合唱。
2011年8月29日,来自某地电视台的一则新闻经由中央电视台播出后,顷刻间被各种媒体炒得风起云涌。通过百度引擎输入关键词“南通殷红彬案”,瞬间找到的相关结果达10500个。
2011年8月26日中午,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公交客运公司司机殷红彬与乘务员郁维贞在执行南通至石庄班线任务途中,路见一位老太摔倒并被压在三轮车下,殷红彬主动靠边停车,和乘务员郁维贞一起将老太搀扶起来。见老人无大碍,加上附近村民闻讯赶来,司乘人员随即将老太交给村民,因执行班线任务,便驱车离开现场,后来被交警传唤。
警方接到倒地老太儿子报案称,该班车司机撞伤老人后逃逸。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大巴上的车载录像还原了真相,殷红彬最终洗清冤屈。随后,清醒过来的受助老太委托曾经报警的儿子专程赶到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公交客运公司向一度被自己“冤枉”的殷红彬道歉并送去一面“谢谢好人”的锦旗。殷红彬、郁维贞也受到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的表彰。至此,这场引起社会上广泛关注的“助人为乐司机蒙冤”风波以双方误解尽释、握手言欢而落幕。
图1 2011年10月19日,吴锦泉骑着自行车、甩着钓金龟(磨刀人招揽生意的响器),走街串巷做磨刀生意。(孙参/摄)
图2 胡汉生在路边的修车摊上为骑车人修车。(孙参/摄)
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简单,甚至可称“美丽误会”的道德事件,却因某些媒体在“度”的把握上的失衡炒作,演变成一场“围剿”老太和报案儿子的舆论大行动,非但起不到正面教育效果,反而扩大了负面效应,在社会上加大了“倒地老人不能扶”的舆论影响。
一是首报失真。这是当地一家电视台首发的一条独家新闻。据称,该电视台接到爆料最先获得信息,马上派出记者前往采访,2011年8月25日晚间新闻推出这条独家新闻。记者、编辑为增强新闻的吸引力、关注度,将结果已显的新闻一拆为二:先播出题为“如皋石庄:老人摔倒,司机下车搀扶被疑是‘肇事者’”的消息,还配发评论,认为其与“南京彭宇版”“天津许云鹤版”极其相似,感叹“当好人做好事的道德风险到底有多大?”之后,才播出第二条题为“监控录像还原真相,飞鹤驾驶员做好事险被‘误会’”的新闻,将一个连贯性的新闻按照文学笔法设置了“扣子”,将其拆分成两条新闻播出,以致新闻事实失了“原形”。
这一道德事件被广泛报道引起强烈反响,以致人们担心倒地老人讹诈成风……
当然,也有一些主流媒体的报道导向正确。如中央电视台在播出这条新闻时,就选择了这样一个角度:南通是全国文明城市,曾以“凡人善举”为主要特征的精神文明南通誉满全国,就以“精神文明南通现象”名不虚传的标题对此作了报道,将搀扶老人遭“误解”作为背景交代,而将重点放在了“司机殷红彬虽然一度被误解、也郁闷过,但最后还是不后悔,今后再遇到这样的事仍然会出手相救”上。
二是转报失宜。一些中央媒体和地方晚报在报道此事件时也能冷静分析、把握得当,但也有不少媒体借题发挥,追求轰动,特别是经过网络发酵,少则“虚胖”,重则“虚脱”。
东北一家卫视“说天下”栏目播放了这样的视频,题目为《江苏:老太意外摔倒,大巴司机好心帮忙反被诬》,并对此进行评论。
南方一家卫视在报道此事时用了这样的题目:《“做件好事有多难,搀扶跌倒老人被诬,监控还司机清白”》。
而更多网络媒体在报道此事时用了南通再现“彭宇案”,做好事反被诬等标题,媒体倾向性介入特征十分明显。东北某网在8月31日14时58分发表的“应将‘殷红彬案’打造成反讹诈范例”的文章则更具代表性。文章坚称,“这绝对不是‘偶然的误会’,而具有典型的‘必然讹诈’的特征”。倒地老太后来的“误会”解释不过是一块圆谎的遮羞布。倘若没有监控录像的铁证存在,老太和其家人不会“良心”发现,如是的“误会”还会继续下去,演变成公共纠纷乃至对簿公堂,而做好事的司机或许就是又一个版本的“彭宇案”主角。文章充满推测甚至臆想。如此舆论“审判”一位81岁高龄老人,其实并不公平!倒是当事人殷红彬姿态颇高,让许多辱骂者和评论员为之汗颜。他说:“人家不是30多岁脑筋很灵活的人,都80多岁的老人了,本来就和小孩差不多,头被撞晕了,头脑不清楚也是有的。”
三是判断失当。道德问题报道把握好“度”,首要是看清大局,看清事物本质。要论爱心、热情,中国百姓众依然古道热肠。四川汶川大地震、青海玉树大地震、台湾“八八”水灾、印尼大海啸等,民众捐款捐物情绪高涨;“7·23”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作为市场经济最发达地区,自发投身抢救的民众数以万计,捋袖献血者排成长队……中国文明网举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受到全国各族人民欢迎。推荐出的中国好人中很多是老年人,事迹虽然平凡,但却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能否准确判断一起道德事件的影响度,不仅是记者本人世界观、道德观的综合反映,更关系到一家媒体能否担当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的重任。有些道德事件在一个地方是新闻,在全国就不是新闻;有的道德事件本身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将个体当作整体炒作,就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类似道德事件在全国毕竟是极少数、极个别的,如果因媒体判断失当放大渲染,就会在社会造成极大负面作用。
如果诸多媒体集中在一段时间内炒作,更会造成我们的社会彻底坏透了、社会道德“倒退了三十年”的印象。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舆论中坚力量的媒体该如何做?
第一要有大局观。政治家办报是党中央一直以来对新闻媒体的要求。而政治家办报的核心之一,就是要求媒体人有政治家的心胸、视野、情怀和谋略,特别是政治家必须具备的大局观。就是媒体人对大局有清醒的认识与把握,具体到一则道德事件,在考虑该不该刊播、用多大篇幅刊播、是否做连续报道时,首先要将其放在大局中考量,看其是否“适度”,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决不能求一时之快盲目炒作。
第二要冷静应对。媒体头脑冷静,首先表现为总编辑等领导层。要透过表象看本质,透过本质看规律,决不能被当事者所左右。其次,记者更要跳出事件看事件。同时,还要加强对事件真实性的核实,对新闻价值及报道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认真剖析,千万不能主观臆测,更不能在事实真相弄清前就将其贴上“某某版”的标签炒作。再次,对类似官司,在法院没有明断之前媒体不宜直接介入,更不能用道德判断代替理性报道,放大负面危害。
第三要扶正祛邪。道德事件报道应适度,有组织、有策划地进行报道,对公民道德鲜活、生动的正面典型,应不惜版面、时段,大力弘扬,在全社会营造强烈的舆论氛围,引领正确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
在这方面,《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都较好地发挥了主流媒体导向作用,组织了一系列扶正祛邪的新闻宣传。2011年10月24日新华社播发记者朱旭东采写的通讯《南通慈善双雄:一个磨刀的,一个修车的》(记者孙参还为之配发了一组新闻图片,见图1、2)。《新华每日电讯》等平面媒体,中国文明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京报网等网络媒体刊发采用了这条新闻,人民网、腾讯网图片库和雅虎公益画报收集了这组图片,网民点击率非常高。
最近,《人民日报》组织了《谁来为见义勇为撑腰》的系列报道,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及互联网媒体竞相播发大量相关报道,都在社会上起到了激浊扬清的作用。
如果有更多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都来加入“扶正式”报道的“大合唱”,如果要不要搀扶摔倒老人不再是个可爆炒的热门话题,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社会氛围也将会日趋形成,中央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也会大大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