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双华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迅速地筛选和获取信息、准确地鉴别信息、创造性地加工和处理信息,将是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一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技能之一。加快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信息技术课程的效益,对实现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信息技术教学中,“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材编写时着力贯彻这一教学方法。“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 是“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基本特征。本文就如何优化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谈谈几点成功经验:
一、更新观念,明确目标任务
(一)信息技术教育不同于计算机教育,计算机是21世纪高度信息化的主要物质承担者和技术支持者,没有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就没有当今社会的高度信息化,因此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都是必不可缺的,计算机、网络教育是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计算机教育不等于信息技术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与计算机学科比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它涉及众多的边缘和基础科学。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本身就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所谓计算机学科性,它兼有基础文化课程、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点,也兼有学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的特点。因此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打破只能讲计算机的“学科”知识的“学科本位”的思想,克服单纯学习技术的观点,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成为支持学生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基础学科,它是培养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同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技能之一的课程。国家新的课程纲要已将它列为政、语、外、数之后的第五位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归纳为以下四点:1.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2.信息能力;3.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4.信息道德。
(三)加强对课程整合的理解。《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讨论稿)》中指出,要注意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讨的能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类学科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涉及了信息技术课程与其他学科课程整合的问题。我们应该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各类课程的整合,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进行整合,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发挥设备的最大潜力,在有限的物质基础上,实施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教育。
(四)加强信息道德的培养。当今的社会各种信息层出不穷,既有大量的、丰富的学科知识、动人事迹等信息,也泛滥着一些不科学、伪科学、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信息垃圾;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病毒肆虐、个人隐私遭到威胁等都是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因此在进行信息技术课程中,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灵活运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应以完成典型“任务”为主,确立了“任务驱动”的教学原则。这个原则突出了在“做”中“学”的思想。目前,“任务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
(一)“任务”设计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求教师要在学习总体目标的框架上,把总目标细分成一个个的小目标,并把每一个学习模块的内容细化为一个个容易掌握的“任务”,通过这些小的“任务”来体现总的学习目标。设计“任务”时,其认知目标一般可以采用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的学习水平。
(二)“任务”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信息技术课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通常,教师对知识进行讲解、演示后,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学生动手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把握真知、掌握方法。教师在进行“任务”设计时,一定要注重“任务”的可操作性,要设计出只有通过上机操作才能完成“任务”,是用非计算机手段难以实现的。实践证明,信息技术课的理想教学环境是人手一机,学生上课的最佳过程是边听讲(或边看书)边操作。
(三)“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特点。第一,“任务”设计时要注意学生特点、知识接受能力的差异。第二,“任务”设计要注意分散重点、难点。第三,以“布置任务”的方式引入有关概念,展开教学内容。第四,尽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
(四)“任务”设计要注重创设适当的教学情境。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在学习活动中最有效的时刻就是各种学习因素处在最和谐状态的时刻。在信息技术课教学过程中,创设与当前学习主题相关的、尽可能真实的学习情景,引导学习者带着真实的“任务”进入学习情境,使学生的学习直观性和形象化,对于学生来说,可以实现积极的意义建构。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来看,学习总是与一定的“情境”相联系的,因为在“情境”的媒介作用下,那些生动直观的形象才能有效地激发学生联想,唤起学生原有认知结构中有关的知识、经验及表象,从而使学生利用有关知识与经验去“同化”或“顺应”学习到的新知识。因此,在信息技术课的“任务”设计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计算机具有综合处理图形、图像、动画、视频以及声音、文字和语言、符号等多种信息的功能,从声音、色彩、形象、情节、过程等方面,设计出具有某种“情境”的学习“任务”,使学生在这种“情境”中探索实践,激发学生联想、判断,从而加深对问题的理解。
(五)“任务”设计要注意个别学习与协作学习的统一。“任务驱动”教学法还强调个别学习和协作学习的和谐统一。在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中,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注意以适当的比例分别设计出适合个别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任务”。对于个别学习的“任务”,让学生采用不同的方法、工具来独立完成,培养学生的独立自立能力。对于协作学习的“任务”,则要求由多个学生组成的学习小组协作完成。总之,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仔细推敲每个知识点、统筹兼顾,为学生设计、构造出一系列典型的操作性“任务”,让学生在完成“任务”中掌握知识、技能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