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厅公布的《湖南省农药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宣布,根据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事实,农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实施严格跟踪监管。
为了加强我省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湖南将实行农药黑名单管理制度。“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农药黑名单。”省农业厅农药检定所肖时运所长介绍,对非法生产禁用农药并经查处的;生产假农药并经依法查处等行为的农药生产单位和非法经营假农药的经营单位,都将列入“黑名单”。
凡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农药经营单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不得取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政府有关农药招投标项目不得给予列入黑名单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在农药监督执法检查和质量抽查中连续两年无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的,由农药黑名单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核实有关事实,才能提交农药黑名单认定委员会审定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