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导民间借贷 拓宽融资渠道

2012-07-09 19:10苏柯蓁
时代金融 2012年12期
关键词:借贷信贷金融机构

苏柯蓁

关于民间融资,我个人的观点是,企业对资本的渴求和现有资金供给体制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主要矛盾之一,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合理疏导民间信贷,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数据,截至2011年末,全国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中小企业融资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市场。民间融资目前在我国已经非常普遍,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尤其如此。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监测显示,当地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整个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而温州各银行机构的信贷总规模目前仅4000多亿元。浙江全省的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1.5万亿元,全国达到3.7万亿元。

从我国目前金融体系的构成来看,中国的金融体系具有典型的“银行主导型”特征。从社会融资的角度来看,1997-2010年,银行长期贷款占到全社会融资的80%左右。社会融资渠道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也在客观上导致了单一的融资结构,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风险承载量,削弱了金融体系的弹性。现有大型金融机构涵盖不了大量中小企业,在此背景下,民间借贷显得尤其重要。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正规金融体系银根收紧的情况下,民间融资有着很好的替代及补充作用。信贷收紧使得不少资金需求者从银行转向民间借贷,尤其是2011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迅速升温,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迅速膨胀起来。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达3366家。

当前,我国民间信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经营范围日趋扩大。过去民间信贷主要是企业应急短期借贷,目前民间信贷的服务范围出现了类似于银行业务,包括吸储、放贷、投资,乃至参与房地产投资、商品炒作、艺术品投资、土地投标等投机业务。第二,实体经济快速渗透。过去民间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地下钱庄的资金和社会闲置资金,由于近期民间信贷的高利润效应,使实体经济资金、金融资本变相进入,境外炒作资金、储蓄资金都陆续涌进民间信贷系统,部分上市公司的资金也流进了民间信贷。第三,发展地区不断扩大。从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譬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包鄂”地区。第四,民间信贷主体多样化。近年来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应运而生。目前民间信贷主体包括地下钱庄、典当行、拍卖行、中小企业贷款公司、公证行、村镇银行等。

二、民间借贷的存在基础

从民间资本的市场需求看,中小企业需要大量资本而合法金融机构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使大量中小企业被迫转向民间直接融资,形成民间资本的巨大需求;从民间资本的出路上看,普通老百姓手中的闲散资金没有出路,高额利息承诺形成极大的引力漩涡。常规来讲,老百姓闲散投资前三位的是房地产、基金和股票。房地产是这三者之中最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但进入门槛很高,而且政策风险也很大;基金虽比股票安全,但也不能保证保本;股票更是高收益高风险的“高危产品”。储蓄存款收益更低,极低的银行存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形成强烈反差,把钱存银行就等同于眼看着财富缩水,银行理财产品也不能完全抵补通胀压力。至于投资艺术品,更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能涉足。因此,一旦有高于银行利息或者比股市更有吸引力的高息存款,普通老百姓就会产生盲目跟风的“从众效应”、“蝴蝶效应”。从根本上说,老百姓手中的存款跑不赢通胀,导致社会闲散资金具有盲目的趋利性,虚拟经济的超级利润导致实体经济、国有公司、上市公司资金不断加速泡沫经济的无限扩大,不断扩大的食利者阶层不断侵蚀着实体经济的获利空间。

在当前股市低迷、楼市不振、信贷紧缩下,民间借贷不论是规模还是利率都几近“疯狂”。旺盛的资金需求也催生了民间高息借贷乱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的民间资金已超过10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当然不能只躺在银行里孳息,亟须寻找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譬如温州炒房团、山西煤老板的豪车团,从“豆你玩”、“茶不到”、“姜你军”到“蒜你狠”,从“糖高宗”、“药你苦”、“棉里针”、“苹什么”到“玉米疯”,再到艺术收藏品的几十倍上百倍炒作……。狂躁的游资聚到哪里,哪里就会掀起一阵狂潮,炒作资金、储蓄资金都陆续涌进民间信贷系统,使得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进一步急剧扩张。在监管弱化的情况下,非正规的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这些中国版的影子银行正在经历着“野蛮”式生长。

三、民间借贷前景分析

如何规避风险,使民间借贷市场更加规范和有序发展,成为当前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

今年以来,国务院、银监会多次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融资,这已经是温家宝总理年内第四次提出。2012年1月6日、1月30日、2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不同的场合、通过不同途径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引导和教育,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中国高层领导人的先后表态,预示着中国今年将鼓励民间借贷阳光化。

2月14日,最高法院表示将依法审慎处理好“吴英案”, 2月19日,最高法院又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通知指出,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通知》释放了一个信号,就是对于民间金融的口子正在逐步放开,关于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罪的界定有了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

四、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的解决途径

民间借贷活跃,说明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情况下,允许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主要有以下途径:

第一、进一步强化金融体系建设,开放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间接融资市场方面,加快银行体系的改革,推进民营银行和小微银行建设,将民间资金从地下转移至地上,从而纳入规范管理和运行,做到风险可控。通过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寄卖行等机构的监管和服务,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防止其过多地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比如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使民间借贷活动有法可依。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建议可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不能超过其注册资金50%的限制,允许吸收民间资本,通过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等政策杠杆防范挤兑风险、调节民间资本入市量,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对于村镇银行,可以放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的准入门槛的限制,扩大民间资本的参股比例;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发展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在民间融资较为活跃地区,通过政府政策扶持,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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