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绑架惊魂

2012-07-07 11:57廖华政
检察风云 2012年21期
关键词:张成匪徒谢某

文/廖华政

跨省绑架惊魂

文/廖华政

2011年9月29日晚11时许,江西省定南县城经过暴雨的洗刷,显得格外清新。水珠掺上了灯光,变得湿润柔和,轻轻地挂在树梢上,搭在房檐上,铺在街道上,薄薄的一层……这是多么凉爽清明的秋夜!正如李清照诗句所云:“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而此时正是国庆节前两天,整个县城灯火齐明,花团锦簇,主街道景观树上装饰着各式各样小彩灯。星星、灯光相互交织,举目远眺,犹如镶嵌在夜空中的一颗颗明珠,亮丽夺目。

假武警深夜挟持时髦女

在这美好的夜晚,谁也没有想到,四名穷凶极恶的家伙,正驾驶着一辆号牌为粤LZL005橙色“吉利”私家车在定南县城游荡,他们一双双贼眼不是在欣赏美丽的景色,而是在盯住一个个年轻的女子,寻觅他们心目中的“猎物”。当他们寻至县城环城南路和东风东路交叉口时,四人透过车窗发现一年轻女子脖挂黄金项链,手带多枚戒指和一副手镯,脚蹬高跟鞋,提着小包,打扮时髦,又独自一人在街上行走,遂决定将其“收入囊中”。

车上四人中的两人赶紧进行了装扮,换上了事先准备好的武警军服,一“军人”先行下车跟踪女子,另三人驾车随其后。当跟随至县城五经路,女子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跟踪女子的这名“军人”突然贴近该女子身后,用脚顶住女子的腰部,用右手按住女子的头,左手抓住女子的手,往下用力一压,无防备的女子受到惊吓,发出了“啊”的惊叫声。“军人”动作利落,转身将女子推进紧随而至的车中。在此过程中,女子的一只皮鞋留在了案发现场。女子被推上车后,见有两名身穿军警服的“军人”,便不敢再叫喊。车上的“军人”也不掩饰“军人”身份,自称是“赣州武警”,要女子想想老公有什么事。女子自然摸不着头脑,但还是从裤袋中掏出手机,按下了拨号键。“军人”见状,赶紧将手机抢去,并关机,呵斥道:“保密!”女子心想,要真是这样,也无话可说。“军人”接着往其头上戴头套,她也未进行反抗。这四名恶狼一般的匪徒,慌忙掉转车头,窜出主街道,向北沿高速公路往江西省信丰县逃匿。途中,绑匪将女子挎包内现金2600余元及黄金项链、黄金手链、黄金吊坠(价值7779元)劫走。

恩爱夫妻被勒赎金12万

次日凌晨,四绑匪挟持女子逃至信丰县一山脚下后,作了短暂停留。逃跑途中,女子一句“夫妇俩在广东东莞做外贸生意”,四绑匪便认为该女子“有价”,挟持为人质,可向其丈夫勒索更多钱财。凌晨一时许,绑匪拿出了女子的手机,令女子拨通了她老公电话。电话这边,曾先生对妻子深夜未归感到纳闷,之前他多次拨打过妻子的电话,都不通,也向妻子的朋友打听,均无消息。难道妻子真有不测?曾先生在房里徘徊,夜不能寐。突然,手机铃响了。平时手机响,曾先生只是随手按一下接听键,而现在可不同,他感到整个人都跳了起来,一看是妻子来电,大喜,赶紧接听,不料听到的却是妻子的哭叫声:“老公,我……被人……绑架了!”同时电话中还传来“不许讲土话,讲普通话”的呵斥声。

此时,曾先生还以为是朋友们在开玩笑,正想说什么,听到的却是绑匪的声音:“这么漂亮的老婆,有没有想过值多少钱啊?”曾先生虽又惊又气,但还是坚定地回答:“无价之宝!”“呵呵,还很爱你老婆呀,好了!知道无价就好,限你一天内准备20万赎金赎人!”另一绑匪加了一句:“不拿钱就撕票!收尸!”电话就此中断。

“撕票”、“收尸”,短短的话语,令曾先生双腿发软、浑身战栗。回过神后,他约朋友一道到公安局报警。

定南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组成了以公安局副局长黄华日为组长的专案侦破组,请求相邻公安机关支援,并运用技侦手段,严密侦测绑匪行踪,一场围捕绑匪的战斗正式打响。

凌晨三时许,四绑匪挟持女子沿105国道逃至龙南县一开发区旁,绑匪张良将所挂假车牌卸下并丢弃,重新换上了粤LZL005车牌。绑匪将女子带往树林里,并摘下套在她头上的头套。女子一看四周漆黑、寂静,打了几个寒战,心里思量着:“这是哪里?怎么把我带到这里?莫非要对我……”或许是惊恐的原因,女子感到阵阵晕眩,直呕吐。一旁的绑匪梁涛,叼着香烟,再次用女子手机拨打她老公的电话,催促他尽快准备赎金,并重复“我们如果拿不到赎金,或者你报警,就等着收尸”之类的恶语。曾先生只好软话求绑匪:“大哥,出门求财,千万不要伤害我的老婆,钱的问题我一定照办。”在一旁的女子也大声喊叫道:“老公,快来救我!”“不准叫喊!”又是一顿呵斥。

短暂停留后,四绑匪带着得到赎金的梦想,挟持女子往广东方向逃离。

30日上午七时许,四绑匪挟持女子至广东省惠州市郊外一果园里,此处毗邻一水库,人烟稀少,被挟持的女子更是惊恐万状。

日后女子回忆说,当时脑子里浮现出了影视作品中的场景:一伙歹徒将年轻女子抢劫、强奸后,沉尸水库之中,多日后沉尸浮起才被人发现……而眼前这一幕虽没有发生,但女子神情却高度紧綳。绑匪杨白平在车边双眼紧盯着女子,绑匪张良、张成、梁涛则离车到一边与女子丈夫进行密集电话谈判。最后,绑匪同意拿到赎金12万放人,并允许女子用普通话对着手机跟其老公说话。女子对着手机,哭天抹泪:“老公,我受不了啦!快来救我!”“老婆,我在想办法,一定会救你,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

绑匪的行踪一直在公安的监控中。此时,侦破小组的包围圈已越来越小,为保证人质的生命安全,决定交钱给绑匪。而绑匪为隐匿犯罪,逃避打击,又挟持女子至惠东县淡水镇,选择了一处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交叉的立交桥下为交钱放人地点。四绑匪进行了分工:由张良负责开车接应;梁涛负责指挥曾先生到交钱地点;张成接钱并清点;杨白平带离女子到百米外看管。

一切就绪后,四绑匪在拟定的地点等候赎金。10月1日凌晨三时许,如香港警匪片一幕上演:曾先生到达绑匪指定的地点独自一人下车并沿立交桥徒步几十米远,按绑匪的要求不断挥手。绑匪梁涛确认并无警车到来的情况下,命令将装有12万元赎金的袋子从高速桥上丢下,绑匪张成拿起赎金查看后,认定是真币,便电话告知了绑匪杨白平:“钱已到手!”绑匪杨白平则对女子说:“远处立交桥上的人是你老公,你可以走了。”女子顿时泪流涌下,顾不得只穿有一只高跟鞋,拼命似的往老公方向跑去。“老公!”“老婆!在这里!”呼喊声回响在夜空,接连不断。夫妇相见,相拥而泣。几分钟后,才走进丈夫的车中,一场劫难就此结束。

成笑柄 “同伴被坑”

赎金得手后,四绑匪同车逃往惠东县城。途中,张良、张成、梁涛向杨白平隐瞒了勒索现金12万元的事实,谎称赎金只有4万元,只分给了杨白平1万元,剩余11万元由张良、张成、梁涛平分。绑匪杨白平并未感到被朋友“坑了”,分得赃款后即返其租住地倒床便睡。而三绑匪走进了一家饭馆,举杯“庆祝”,畅饮之时,数名公安便衣民警如神兵天降,持手枪来到了他们面前:“我们是警察!都把手举起来,放在脑后!”三绑匪还未回过神来,一个个被紧随的特警按倒在地,束手被擒。

民警在现场对绑匪进行了突审,在张良的指认下,公安民警将绑匪杨白平抓获归案。

公安民警在四绑匪处共查扣现金122769元;黄金项链、黄金手链、黄金戒指、铂金钻戒各一枚;手机一部及作案工具。

民警查证,四名绑匪系广东省惠东县务工的四川籍人员,真实姓名为:张良、张成、梁涛、杨白平。其中张良与张成系堂兄弟关系。2011年9月张良、张成合谋实施抢劫手段搞点钱,并分别邀约到梁涛和杨白平参与。四绑匪购买了三把电击棒、两副假车牌(赣B26R79、粤S9863D)、一卷胶带、两副胶手套、两套假军服等作案工具。

四名绑匪后来供认,来到定南县城作案并不是他们预先设定,也未特定要绑架该女子。原设定作案地点是江西省龙南县城。因当天龙南县城下大雨,未能在龙南县城寻找到作案目标。当晚,透过车载定位仪,四人合谋,装上“赣B26R79”的假车牌,转至江西省定南县城作案。当驾车在大街上转了几圈时,借着灯光,看到行走在大街上的这女子身上醒目打扮,金光闪闪,同伙们都认为就是这个目标。

归案后的绑匪,迫于法律的威严,还供述了公安机关还未完全掌握的四绑匪在信丰县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

原来,2011年9月25日至26日,四匪徒还在江西信丰县城实施过两起抢劫犯罪,抢劫对象同样是年轻女子。

25日凌晨1时30分许,匪徒张良等人在信丰县嘉定镇建设路“萝卜园家常饭庄”门口发现年轻女子黄某独自一人走在街上,遂决定对其实施抢劫。由匪徒杨白平下车接近女子,并假装伸懒腰,趁黄某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件衣服套在黄某的头上,并双手快速抱住黄某,用力将黄某往车门口推,黄某则将整个身体下蹲,杨白平感到有力使不上,匪徒张成见状,也从车上下来,拖住黄某的手,不顾黄某叫喊,合力将黄某推上了车,再用车座椅头套套在黄某的头上。之后,匪徒们还威胁道:“再叫就用警棍打!”蒙住头的黄某听到了“叭叭叭”的响声,不敢再叫喊了。张良将车开到信丰县信安大桥下面的堤坝上,用胶带绑住黄某的双手。尔后,匪徒张成和杨白平对黄某进行搜身。杨白平在黄某的裤袋里搜到现金400元,张成则在黄某

作案时用的军装和警棍的包里搜到现金20元和一部“天语”牌手机(这部手机价值为460元,至案发一直由张成使用)。对黄某搜身后,匪徒张良用塑料袋套住黄某的头,张成和梁涛则威胁她不要报警,让她下车蹲着不要动。之后,匪徒张良等人驾车逃离现场。

四名匪徒并未逃离信丰,而是藏匿于信丰县城一酒店内,次日凌晨,四匪徒胆大妄为,再度驾车伺机作案。在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自由空间”KTV路段,四匪徒发现一青年女子(谢某)独自一人走在街上,遂决定对其实施抢劫。四人同车尾随女子谢某至圣塔西路“江西麦饭石大厦”对面路段停下,由身穿假武警制服的绑匪梁涛下车抓住谢某欲往车上推,当场遭到谢某的反抗。绑匪张成和杨白平见状,下车合力将谢某推上车。

在车上,谢某仍呼救并反抗,张良和张成便用携带的电警棍击打谢某的肩膀,杨白平、梁涛则用胶带绑住谢某的双手、双脚、并封住其嘴巴。之后,匪徒张良将车开到信丰县迎宾大道“上七里桥”下面。停车后,谢某仍然进行反抗,穷凶极恶的匪徒张良再次用电警棍击打了谢某,还打了她一耳光,致使女子谢某不敢反抗。接着,杨白平便对谢某进行搜身,梁涛、张成则搜她的挎包,搜出现金20元。四匪徒对此人心有不甘,便强迫谢某谎称其家人出车祸,令其向朋友借钱。女子谢某迫于无奈便联系到其工作单位总经理徐某,并按绑匪的要求向其借钱,徐某虽表示同意,但对谢某借钱之说心有存疑,表示要谢某本人才能拿钱。四绑匪认为徐总经理不太好对付,便将谢某拉到信丰至广东南雄县出口,谢某担心受到伤害,哀求绑匪:保证不报警,会将钱送来。凌晨三时许,四匪徒又将谢某带回“麦饭石大厦”路段,扣下谢某的手机和挎包,并威胁谢某称如果敢报警就会杀死她。绑匪张良给了谢某10元钱,让其到徐某那里拿钱,而四绑匪则驾车在不远处等候。女子谢某在徐某那里借到2000元后,如数交给了匪徒梁涛。张良等人则将被抢手机上的卡拔掉,而将手机和挎包还给谢某。至此,匪徒张良驾车搭载张成、梁涛和杨白平逃离信丰,返回广东省惠东县。

四绑匪低下了罪恶的头

2012年4月28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面对威严的法庭,四绑匪表示悔罪。只是绑匪杨白平在法庭查明另三绑匪“坑了他”——12万赎金中,只分给他1万元,他表现出了冷笑。是愤怒还是庆幸,只有他内心知道。

法庭审理后认为,绑匪张良、张成、梁涛、杨白平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暴力、胁迫的方法,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四绑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公然绑架他人为人质,以不交赎金将撕票相要挟,迫使女子亲属交出赎金1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绑匪张良在上述犯罪行为中,系策划者,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提供线索,公安人员随即将绑匪杨白平抓获,系有立功表现,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四绑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论,可以对四绑匪从轻处罚。四绑匪均当庭自愿认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发还给了被害人,亦可对各绑匪酌情从轻处罚。但各绑匪多次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且数额巨大,又公然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社会危害性极大,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对四绑匪从重处罚。故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判处张良有期徒刑十七年;以相同的罪名判处张成有期徒刑十九年;判处梁涛有期徒刑十九年;判处绑匪杨白平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四绑匪自知罪孽深重,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服判不上诉。在判决生效时刻,均对法官说,将在漫漫刑期中洗刷自己的罪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但愿他们说的是真话。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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