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辉,郑 博,张 培
(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5)
尼尔基工程是嫩江干流上唯一控制性水利工程,是国家“十一五”计划重点工程项目,也是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之一。工程以防洪、城镇生活和工农业供水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下游航运和水环境,并为松辽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条件的大型控制性工程。尼尔基工程从嫩江干流取水,经水库调节,用于嫩江干流区间、松花江干流三岔河至哈尔滨段的各业用水,补偿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白城市、哈尔滨市等城市的工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以及下游区间农业灌溉用水。
两部制水价有两种内涵,即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以及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1)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其成本补偿原则参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容量水价补偿供水的固定成本,按容量基价和容量基数计算,容量基价按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和年制水能力计算。计量水价按扣除年固定资产折旧及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以外的成本费用和实际售水量计算。这种内涵的出发形成的模式多用于城市供水部门。
2)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定,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都分别含有一部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这种形式的两部制水价多用于水利供水工程。
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形式的两部制水价基本要素包括: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基本水费、计量水费、基本水量和计量水量,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基本水价按补偿供水直接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的折旧费、修理费的原则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水资源费、材料费等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税金的原则核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两部制水价的水利工程,基本水费按用水户的用水需求或工程供水容量收取,计量水费按计量点的实际供水量收取”。
鉴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和目前的实行现状,提出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的通用模式,即供水经营者每年向用水户提供一定数量的基本水量,用水户缴纳相应的计量水费,用水超出基本水量之后,再按超过的水量和计量水价缴纳计量水费。
尼尔基工程总成本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材料费、工程维护费、库区维护费、工程保险费、水资源费、其它费用和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经营成本=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材料费+工程维护费+库区维护费+保险费+水资源费+其他费用。
尼尔基工程具有防洪、发电、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农业灌溉、航运、环保、湿地保护、调水等多项功能。首先应将工程投资分为专用工程投资(费用)和共用工程投资(费用),专用工程投资(费用)由专用部门负担,共用工程投资(费用)应在各功能部门之间进行分摊,共有投资分摊系数按可研阶段批复的分摊系数进行分摊。
4.1 两部制水价通用模式定价公式
1)基本水价。基本水价=基本水费/基本水量;基本水费=直接工资+管理费用+0.5×(折旧费+修理费);基本水量=年供水量×50%。
2)计量水价。计量水价=计量水费/(年供水量-基本水量);计量水费=0.5×(折旧费+修理费)+材料费+水资源费+其他支出。
4.2 基本水量的确定
由模型计算中可以看出,只要基本水量确定了,其他量就可以确定。因此采用图解与试算相结合法确定基本水量,具体步骤如下:
1)绘制基本水量示意图。见图1。
由图1可知,对于同一供水工程,在基本水费一定的情况下,选取不同的基本水量WK,W′K,产生不同的两部制水价方案S2,S′2;而单一制水价曲线S1是在年水量、总水费确定的情况下产生的。
2)确定临界点J,即单一制水价曲线与基本水费线的交点。与临界点对应的水量的计算公式为:
3)在临界点附近沿水平方向取若干点,如 K,K′,J等,把这些点对应的水量值 WK,WK′和 WJ分别作为基本水量,与已确定的基本水费设计出若干组两部制水价方案。
4)在已经发生的实际年供水量中,选定若干连续地年供水量,作为试算水量。
5)计算出每一组方案累计的两部制水价总水费,同事根据试算水量和单一制水价,计算出累计的单一制水价总水费。
图1 基本水量示意图
6)把两部制水价总水费和单一制水价总水费进行比较,如两种计费的相对差值在某一范围内,同时又基本能达到实行两部制水价的预期目的,那么该试算点的水量即可作为所求的基本水量。相对差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δ——相对差值;n——验算年数;FB——基本水费,万元;PL——计量水价,万元;WSi——第i年的实供水量,104m3;WB——假定的基本水量,104m3;PDY——单一制水价,可根据分摊的成本费用和供水量等基础数据求得。
当 WSi<WB时,PL(WSi-WB)视为零,即该年两部制水价计费,只有基本水费而无计量水费。
验算步骤:假定 WB求 PL=(FZ-FB)/(WN-WB)求δ,求出若干个δ,进行比较确定WB。
由于非农业供水每年的需求相对稳定,对相对差值影响较小;而农业供水则是相反的情况。因此建议:非农业供水相对差值δ<10%,农业供水相对差值δ<20%。
尼尔基工程供水水价测算分为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进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单独测算。
1)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
基本水费=[基本工资+管理费用+(折旧费+修理费)]×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分配系数;计量水费=(基本水费以外的其他成本费用+水资源费)×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分配系数+利润+税金;
计量水量=多年平均供水量-基本水量;
基本水价=基本水费/[基本水量×(1-K)];
计量水价=计量水费/[计量水量×(1-K)];
其中K为尼尔基工程供水总水量损失系数。
2)农业灌溉用水
基本水费=[基本工资+管理费用+(折旧费+修理费)]×农业灌溉用水分配系数;计量水费=(基本水费以外的其他成本费用+水资源费)×农业灌溉用水分配系数+利润+税金。
基本水量、计量水量、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计算过程与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相同。
按照上述模型计算方法,结合现有的成本、水量数据代入计算,即可核算出两部制水价。
[1]郑通汉,任宪韶.水利工程供水两部制水价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2]郑通汉,王文生.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核算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3]尼尔基水利枢纽水资源论证报告书[R].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