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近日撰文:
我们从文化服务这个角度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能够赚钱的文化产业,一类是无利可图的公共文化服务。比如画家画画、开设画廊、画作拍卖,这大抵是可赚钱的,归为文化产业;而图书馆、阅览室的开设,就无法赚钱,这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前者可交由民间自主发挥;后者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大量建设,作为文化公共品或是准公共品提供给公众。政协委员、著名作曲家王立平这次不客气地批评说:“我们现在的文化有些嫌贫爱富,只对富人服务,穷人是没有享受权利的。”要解决这样的问题,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赚钱的要让百姓去干,不赚钱的则由政府来干”。这,才是文化服务的一条正道;这,也是一种文化的制度设计。
在两会上,李长春与广东代表团谈及文化,说了一番很生动的话,希望官员重视文化建设:“不管你原来是做什么工作、级别有多高,退休之后都归到了文化队伍里了,这叫“老来归队”。但很多人归到文化队伍之后,又有个“老来后悔”,那就是发现自己在职在位时,对文化建设认识不够、投入不足、推动不力,埋头于其他工作而将文化工作置于一旁……”他还风趣地说:“我最近写了一篇短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新解》,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就是告诉现任领导同志,要抓紧“用权”,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为群众多建文化基础设施,避免退休后加入文化队伍,有了切肤之痛,追悔莫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