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明
公权力不能被爱『冲昏了头脑』
李曙明
9月6日,因为篡改儿子公务员考试分数,广东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纪委书记梁国影,被法院以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耐人寻味的是她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解。她说:“儿子很听话,准备公务员考试期间,一直非常用功。当获知儿子林钰成的笔试成绩排名不能入围面试时,我心里非常难过。为了让儿子获得面试机会,我决定篡改儿子林钰成的笔试成绩。” 她的辩护律师则表示,梁国影“只是被母爱冲昏了头脑”——儿子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不顺,在多家单位都只是做临时工,看到其他人的儿子当上了公务员,出于侥幸和攀比心理,她才用这种愚蠢的办法想让儿子进入公务员队伍。
一起践踏党纪国法的刑事案件,竟被轻描淡写成“被母爱冲昏了头脑”。哪个儿子的笔试成绩不好,母亲都会“非常难过”。而梁国影和其他母亲不同之处在于,别人只有难过的份,而她擦干眼泪后有能力让儿子“后来居上”。她爱儿子,而她爱儿子的方式,就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公权力,让自己的儿子不正当地占据本属于另一个儿子的位置。用母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我看到的不是忏悔,而是狡辩。“只要儿子合适就行”,这样的母亲是不配掌握公权力的。
对于这样的个案问题本不必过于悲观。但公众在这类问题上的焦虑,似乎已成一种普遍情绪。
9月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连日来,一封署名“耒阳市全体计生临时工”的举报帖在网上流传。帖子称,在湖南耒阳事业编招考中,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录取的10人中,5人为局领导亲属,质疑招聘在“拼爹”。对此,当地有关部门证实,帖子提到的4人为局领导亲属,但称整个考试“是公平、公正的”。
是真才实学还是草包,这和是不是领导亲属无关。碰巧,这次招考有真才实学的亲属凑一块儿了,于是这些人占据了被录用者的“半壁江山”,这种可能性存在。由录用10人中4人是局领导亲戚,并不能推导出招聘有“猫儿腻”。但公众对有关部门的解释并不买账,质疑依然汹涌。
这是一种危险的情绪。这样的情绪难说理性,但对有关部门来说,与其埋怨公众不理性,不如认真反思:是怎样的现实,让部分公众难再理性?
录用10人中4人是领导亲戚,这样的招考即使没有“猫儿腻”,也让人心里疙疙瘩瘩的。亲属可以在领导的“一亩三分地”就业,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有问题的。权势阶层是一个比较小的群体,这个小群体中敢胡来的也是少数。让合格的人掌握公权力是必须的,而比合格的人更靠得住的是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让领导亲属到领导本人权力够不着的地方择业,是可行选择。
事业单位招考尚无一定之规,回避无从谈起。公务员法第68条对回避的规定是:“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可见,公务员法的回避,是工作岗位的回避。考虑到权力在招考中一再扮演不光彩角色,考虑到公众不时对招考公正的质疑,机关事业单位不妨将回避的“入口”提前到招考环节,规定领导的“势力范围”,即亲属报考的禁区。
这样做,对领导亲属似乎不公平。但既然领导选择了为民用权,既然回避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公权公信力的必要举措,那么,接受就业上的一定限制,就是领导本人及亲属必须付出的正当代价。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是封建社会的世袭观念。时代发展到现在,每一个掌握公权力者,都必须意识到,没有谁的孩子天生是龙凤,更不能被“爱”或是其他的什么“冲昏了头脑”,帮自己竞争不过他人的孩子去“打洞”。
作者:检察日报社新闻评论部主笔
(责编/彭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