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日明
始于2010年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经过一年多的持续,目前进入了胶着状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房价处于微幅下跌的态势,但未显较大的松动,购房者和开发商形成了僵持对峙,呈现势均力敌之态,这时中央政府的政策走向是影响均衡最重要的砝码。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住建部等决策机构所透露出的信号显示,地方限购到期将延续,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存在放松的可能。
纵观2010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中央政府的调控思路为:第一,限制商品房市场的发展;第二,大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对于前者,主要采用抑制,同时对需求和供给进行约束,如限购、提高首付、加息等抑制需求的举措和土地使用、开发信贷等供给调控。对于后者却開闸放水,中央与地方签订责任状全力保证保障房的建设。基于此,我们应该意识到,在商品房价未明显下降或达到中央政府的预期之前,政策层面不太可能逆转,尤其处于党政换届之时,房地产调控政策很难出现方向性的变化。
那持续进行的房地产调控可以完成调控的初衷吗?按1998年房改的目标来看,住宅市场被分为两部分:追求效率的商品住房和追求公平的保障性住房。近十几年的商品房市场达到了政策的初衷,但让没钱的人如何买得起或者住得起房子依然是个难题。只是问题出在保障房上,板子却打在商品房上。限房价、限购房者等调控政策大多针对商品房,多以非价格配给和消费者身份限定的方式进行,暂时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但长期来看,依然没法让低收入群体买房子,还损害了商品房市场的效率。
2010年开始力推的保障房建设抓住了1998年房改主要思路,弥补了近十几年房地产市场改革的跛脚之处,但现在看来,很难一蹴而就。巨量的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建完以后分配给谁,如何保证分配的公平性?这些都非当前财政与分配机制所能承担,在这些前提没有解决的情况下,36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很鼓舞人心,但进展状况可能难以如意。
反思近些年来的房地产调控己在僵局之中,限购、限价、内部集资建福利房低价卖给特定群体、政府大建保障房分给低收入群体,这几乎是1998年房改以前才有的故事,市场恍如回到十几年前。这样的调控如果能达到改革初衷,那1998年为何还要启动房地产改革?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居住需求的保障不能以损失商品房的效率为代价,更不能重回计划体制。即使在商品房市场上打再多的板子,市场还是无法解决公平。
再来看商品房市场的需求,在城市化大潮中,外地移民进入城市要扎根落户,商品房价长期上升是必然结果。因为当前体制下,商品房不仅仅限于居住的属性。首先,购买城市商品房是享受城市权利与福利的必要条件,如落户、子女入学以及附加的社保、养老等,对城市新移民来说,他们要具备在城市生活的各项权利,就必然要购买与户籍紧密相联的商品房。
其次,居民财富在增加,财富的保值增值就是非常重要的议题,此时中国的金融市场还处于压抑状态,养老金、子女教育投资、财富管理等都缺乏安全可靠的渠道进行投资。国债、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发展很缓慢,2002年的数据显示居民财富构成中69%是房产、21%是金融资产。普通居民除了把钱存在银行或投资商品房外,就没有别的可靠的渠道。
我们必须正视,商品房的过度需求,尤其是投资需求和市民权利获得,是由于中国其他市场的非市场化所导致的。这些需求都是居民必需的权利,它们要充分地释放,需要其他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来满足,非房地产一个市场所能承担。在此僵持时刻,为政者应看到这一点。尽可能早地启动户籍改革,发展多元金融市场,就能尽早地缓解这些市场的供给不足给商品房市场带来的冲击,这才是真正可行的房地产调控。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