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的现代之路

2012-05-30 10:48松月
读者 2012年20期
关键词:张幼仪陆小曼徐家

松月

提起徐志摩,跃入读者脑海的除了《再别康桥》,可能就是他与林徽因、陆小曼的现代爱情故事了,后来又有人把凌叔华也收纳进去,用以呈现诗人多姿多彩的情感生活。不过,徐志摩的元配夫人,中国历史上第一桩文明离婚案的女主角张幼仪却少人关注。

张幼仪生于1900年,与冰心、凌叔华同龄,她12岁入读江苏省立女子师范学校,15岁时听从父母安排,辍学待嫁。1915年,引领学生们革新求变的《青年杂志》刚刚刊行;1915年,被青年人奉为偶像的娜拉尚未登台;1915年,公立女校仍尚待普及。此时,对任何一个步入青春期的少女而言,父母的决定就是她们的选择。可以想象,如果张幼仪生在冰心那样开明新潮的家庭,或者张幼仪有着萧红那样尖锐固执的个性,相信她也会成为民国的一代才女,无奈,假设终究是假设。

徐志摩是四哥张公权为她选择的夫婿。据说张公权在担任浙江都督秘书时曾到杭州府视察,发现一个学生的作文不仅文风酷似梁启超,而且书法也透出不凡的才气,又探得该生出自硖石名门望族,便托人说了这门亲事。张家亦是书香门第,官宦之家,两家联姻可谓门当户对。然而,几年后,新青年们为追求个性和自由而倡导“自由恋爱”,徐志摩身体力行,向张幼仪提出离婚。

许多年后,面对自己失败的旧式婚姻,张幼仪仍然坚持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青年人可靠的婚姻选择。在儿子长大成人后,她同样依照传统的方式来选择儿媳。在她看来,只有时刻惦记儿女福祉的父母双亲才会为儿女选择家世、门楣、声望、性情都相当的伴侣,而“自由恋爱”中的青年人往往会失去理智,也难免将婚姻的责任义务抛诸脑后。换言之,她信任父母的选择,认可“门当户对”才是双方婚姻美满的前提。不过她也尊重儿子的意见,在选定准儿媳后主动安排年轻人见面,给他们互相认识的机会。确认儿子没意见,她才着手安排准儿媳修习一些课程,让小夫妻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求新求变的新青年徐志摩要通过“恋爱至上”获得自由精神和独立人格;循规蹈矩的旧式妻子张幼仪看到的却是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嫁入徐家,便首先是徐家的媳妇,所以她像所有受过良好家教的媳妇一样,每日晨昏定省,节制自律,敬上怜下。张幼仪是个标准的好媳妇,即便在离婚后也视徐家二老如同自己的双亲。旅欧期间,尚未完成学业的她应徐家要求回国,只是为了向二老证明自己已经离婚,而且同意陆小曼嫁入徐家;二老和陆小曼处不来,跟着张幼仪北上南下,张幼仪上下都打点得周到得体,既不让徐志摩尴尬,又不让老人为难;徐老太太过世时,徐家没人能操办丧事,又是她让老人走得平静体面;徐志摩和徐老太爷先后过世,还是她继续供养陆小曼,直到陆有了新的生活依靠。

在婚姻关系中,张幼仪首先看重的也是双方的责任,她觉得包办婚姻并不表示夫妻间没有爱情,双方在互尽义务的同时会日久生情。无奈,徐志摩并不这么认为。求新求变的徐志摩碍于父母之命接受了这段婚姻,却将怨气转移到张幼仪身上。他始终认为她是“乡下土包子”,看她的眼神总是掠过她的头顶飘向远方。他从一开始就杜绝了双方成为心意相通的夫妻的可能。徐志摩婚后不久便出洋留学,两年后张幼仪也留下了两岁的幼子远赴英伦与丈夫汇合。然而异国他乡的二人世界并没有增进两人的感情,反而映衬出诗人的冷酷和自私。在朋友面前,徐风度翩翩、生机勃勃,面对自己的妻子,则沉默寡言、忧郁冷漠。张幼仪再次怀孕,徐志摩坚持让她堕胎,并且丢下她不告而别。张幼仪在二哥张君劢的帮助下辗转德国生下次子,这段时间徐志摩一直没有出现,只是寄来一封正式的离婚信函。这封信函只字未提幼子的教育、父母的养老以及妻儿日后的生计,只是一串冠冕堂皇的口号:“无爱之婚姻无可忍,自由之偿还自由,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

张幼仪一直信赖这桩婚姻,也敬重徐志摩,这并非因他是才子诗人,而是因为他是兄长为自己挑选的夫婿。即便徐对她不理不睬,甚至无情地坚持要她去堕胎,她都尊重他为丈夫而听从他的安排。但张幼仪并非一味地逆来顺受,她有自己的家庭观。当徐志摩丢下怀孕的妻子不告而别,逃避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时,她骨子里的倔强和自尊也让她很快在离婚书上签了字。对于一个不尽义务的丈夫、不履行责任的父亲、不孝顺的儿子,当然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当然,同意离婚并带着幼子独自在德国生活并不意味着她因此成了一个新潮人物,她的想法和处事态度依然非常传统。张幼仪尤重“母职”,这与受过西学教育的陈衡哲、冰心在观念上十分相近。在德国时,曾有人向她示好,但是她认为在没有善尽母职之前不应改嫁他人。1953年,张幼仪嫁给在香港行医的苏纪之,再婚前她依照自己所受的家庭教育征求了兄长和儿子的意见。早已在美国学成的儿子手书云:“综母生平,殊少欢愉;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谁伴母氏?母如得人,儿请父事。”儿子的理解和体谅足以让张幼仪欣慰。

张幼仪在处理家庭事务时非常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只能主内不能主外。她在经营自己的事业方面精明能干,处处表现不俗。定居上海后,她先在东吴大学教了一段时间德文,随后又受聘上海女子银行副总裁,同时还在南京东路经营一家名为“云裳”的服装行。当时张公权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并主持上海各国银行事务,张幼仪管理的这家银行主要是帮助上海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做一些相对稳妥的投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她人头熟,又可以利用四哥的关系,因而能给银行带来信誉保证。至于“云裳”服装行,是她八弟张禹九和几个朋友投资的产业,徐志摩也有一些股份。这家店铺集成衣和定做于一身,常常以别致的设计吸引顾客。由于良好的人缘和人脉,许多人都来捧场。张幼仪很有经营头脑,在股市上赚了不少钱,徐老太爷后来也几乎将所有产业都交给她打理。在战争年代,张幼仪的生活也并没有受到多少冲击,反而通过囤积军装染料赚了很多钱。

如果“小脚”不光指那具体的“三寸金莲”,还包括一整套循规蹈矩、克己复礼的传统观念,那么,可以说张幼仪是裹着“小脚”踏上现代之路的。她有能力经营一家银行和一家服装行,有能力在股市上投资赚钱,却一直对徐家百依百顺,这是因为她认为自己对徐家有一份责任。她是在这些传统观念中长大的,不管后来她的生活方式变得多么西化,她都没办法放弃这些观念。在晚辈想弄清楚张幼仪到底如何看待她和徐志摩之间的感情时,张幼仪说:“你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问题。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还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叫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欣欣摘自《文史参考》2012年第15期,李 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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