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克恭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
垂直传播性疫病主要有两种传播途径,一种是母猪传给仔猪。母猪主要通过胎盘感染 (胚胎子宫内感染)、分娩时直接或间接接触、乳汁传播 (如仔猪流行性腹泻是近两年影响养猪业最严重的疫病,在其流行期间,母猪的乳汁可携带此病毒)和胚胎移植等形式将疫病传给仔猪。二是公猪传给母猪。公猪通过配种 (包括人工授精和自然交配)将精液中携带的病原体传给母猪,其受孕过程就是疫病的传播过程。
公猪精液的污染方式分内源性和外源性两种,内源性污染就是公猪的生殖、泌尿系统受到感染,睾丸、附腺和包皮等部位携带的病原在采精、加工、贮存和输送的过程中和精液混合在一起并通过精液传播。外源性污染就是病原污染了水、饲料、空气、器具和人,或粪便污染了包皮,在采精过程中造成相应的感染。这两种方式最终都可造成精液含有不应该含有的病原体。
污染公猪精液的病原包括细菌和病毒 (表1)。病毒污染中,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传播的风险最大,公猪感染后7~50天在精液中排毒,持续时间长,对精子产生过程有严重影响,可减少精子数量、损害精子活力。
精液被病原体污染后,可产生如下危害:一是影响精子活性,降低精子的贮藏寿命。主要是由于病原体消耗精液中的营养物质,使得精液中的营养物质减少、pH值降低并产生毒素,精子的生存能力、运动能力和繁殖能力下降,导致精子细胞不成熟,精子凝集、死亡 (如E.coli、PRRSV等造成的感染)。二是导致母猪不育和繁殖障碍。主要是由于公猪精子浆膜上有针对卵子透明带的接受器,进而将病原传给卵子,引发母猪子宫内膜炎,在怀孕早期发生子宫内感染,胚胎被吸收、母猪返情;怀孕中后期感染导致母猪流产,产死胎或木乃伊胎;使仔猪隐性带毒。三是造成疫病扩散。1992~1997年期间,荷兰没有猪瘟疫情,1997年2月首例猪瘟疫情暴发,之后429起疫情相继暴发,近700000头猪被销毁。通过调查发现,1997年1月28日~1997年4月7日间生产的精液可能被猪瘟病毒污染。2月,2头公猪表现为急性发热;6月,6头公猪表现为食物摄入减少,后证明这些公猪得了猪瘟,处于潜伏期,其精液含有猪瘟病毒,但不易被发现。潜伏期公猪通过人工授精将病毒传给母猪,1680头母猪中有146头因为人工授精被感染,进而造成疫情的暴发。
表1 可感染公猪精液的病毒
考虑到携带病原的精液的危害,在引种时,除了关注遗传品质,还应关注公猪所携带的病原。因为一旦这些病原被引入,有可能会对我国的养猪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以非洲猪瘟为例,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洲猪瘟在临床上与猪瘟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非常相似,在我国现有的防疫体系和临床状况下,临床兽医根本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暴发的非洲猪瘟,一旦发现可能是非洲猪瘟时,疫情已经传播开了,无法控制,而且又不能像国外那样在一个点上扑杀。二是截止到目前,非洲猪瘟没有疫苗可用。国外虽研究多年,但研究出的疫苗免疫效果极差,而且毒力很快就会返强,因此,不能采用疫苗防制非洲猪瘟这一途径,唯一的办法是扑杀,但在我国现行状况下,想扑杀时都疫病已经传播开了。三是非洲猪瘟病毒可以由野猪携带。此病一旦引入,野猪无法扑杀干净,传播媒介也就无法切断。四是非洲猪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极高,如果非洲猪瘟进入中国,可能导致国内畜牧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将给我国目前的养猪业带来巨大的冲击。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发布的《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对精液采集和处理中心的卫生要求,人工授精站、精液采集设施和精液加工实验室的条件进行了规定:要求检测猪精液中是否含有猪布鲁氏菌、口蹄疫病毒 (FMDV)、非洲猪瘟病毒 (ASFV)、PRRSV、PRV、传染性胃肠炎病毒 (TGEV)、猪水疱病病毒 (SVDV)、CSFV等病原,要求入境隔离前30天、进入人工授精站前28天要对这些病原进行检测,进入人工授精站之后要进行年检,并明确规定了精液采集和加工的卫生要求。
我国相关的国家标准只有《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09)和 《猪常温精液生产与保存技术》(GB/T25172-2010),虽从遗传学角度规定了精液的很多相关指标,但在病原学要求上仅规定了精液采集后细菌计数要求,对病毒感染方面尚无规定。精液采集后细菌计数只能说明操作过程中有没有外源性污染,猪自身携带的内源性病原没有规定,出现了缺陷项。建议我国从事畜牧和兽医工作的人员通过合作和交流,弥补这个缺陷。